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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中自發產生的一套神靈崇拜觀念
- 陳旭霞著作圖書
民間信仰
民眾中自發產生的一套神靈崇拜觀念
它是指民眾自發地對具有超自然力的精神體的信奉與尊重。它包括原始宗教在民間的傳承、人為宗教在民間的滲透。民間信仰是一個籠統的概念,將民間信仰單獨作為一個概念,考慮到它對應於一個宗教信仰而存在,而且與制度化的宗教彼此串聯,這一文化體系包括信仰、儀式和象徵3個不可分開的體系。
民間信仰指那些在民間廣泛存在的,屬於非組織的,具有自發性的一種情感寄託、崇拜以及伴隨著精神信仰而發生的行為和行動。即“民眾中自發產生的一套神靈崇拜觀念、行為習慣和相應的儀式制度。”
一般是指鄉土社會中植根於傳統文化,經過歷史練瀝並延續至今的有關“神明、鬼魂、祖先、聖賢及天象”的信仰和崇拜。也有學者稱之為“民俗宗教”(folklore religion)或“普化宗教”(diffused religion)。
從意識形態上講,它是非官方的文化;從文化形態上講,它重在實踐、較少利用文本並以地方的方言形式傳承;從社會力量上講,它受社會中的多數(即農民)的支撐並與民間的生活密不可分。
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傳統的信仰、儀式和象徵不僅影響著佔中國社會大多數的一般民眾的思維方式、生產實踐、社會關係和政治行為,還與上層建築和象徵體系的構造形成微妙的衝突和互補關係。因而,民間的信仰、儀式和象徵的研究,不僅可以提供一個考察中國社會——文化的基層的角度,而且對於理解中國社會——文化全貌有重要的意義。
民間信仰主要是指俗神信仰,即非宗教信仰,包含民間神話。這種信仰在中國具有悠久的歷史,而且比佛教信仰和道德信仰更具有民間的特色。中國民間的俗神信仰的一個典型特徵,就是把傳統信仰的神靈和各種宗教的神靈進行反覆篩選、淘汰、組合,構成一個雜亂的神靈信仰體系。不問各路神靈的出身來歷,有靈就香火旺。這鮮明地反映了中國世俗信仰的多元性和功利性。中國民間信仰具有多教合一,多神崇拜的特點。
中國的民間信仰的發展在實質上可以看做是一個由人至神和由神至人的社會互構過程.
“中國民間信仰”指的是流行在中國民眾間的神、祖先、鬼的信仰;廟祭、年度祭祀和生命周期儀式;血緣性的家族和地域性廟宇的儀式組織;世界觀和宇宙觀的象徵體系。
民間信仰、儀式和象徵這一系列的文化現象具有雙重特性:一方面,它們頗類似於原始巫術和萬物有靈論的遺存並且與“世俗生活”分不開;另一方面,它們又與宗教現象有相當多的類似之處。因而,雖然漢學家、人類學者在具體的調查研究過程中都十分重視民間文化模式,但是他們不可避免地對民間中國是否存在“一個宗教”這一問題存在很大的爭議。
在傳統中國,無論是政府、士大夫還是宗教實踐者,都未曾採用過“民間宗教”這個名稱來描述一般民眾的信仰、儀式和象徵體系。封建政府對民間的宗教式活動採用的是自相矛盾的態:一方面,為了避免民間非官方意識形態的發展,對民間的祭祀活動實行排斥的政策;另一方面,為了創造自己的象徵並使之為民間接受,有時選擇性地對民間象徵加以提倡。這種“分而治之”的政策,當然導致官方對民間信仰的系統化意義的否定。接受儒家哲學和宋明理學的士大夫,只支持“孝道”和一定範圍的祭祖,對民間的神、鬼、靈、物崇拜等等多取否定的態度,更不用說他們會承認民間信仰為“宗教”了。相比政府和士大夫,與民間社會有密切聯繫的民間佛教徒和道士,因依賴民間的祭祀和巫術活動為生,對民間的“神聖行為”較為支持。他們不承認其宗教體系的所在,而是把後者當成比他們自己的宗教體系低等的儀式看待。作為民間信仰的主要實踐者的一般民眾,因為缺乏自我界定的力量並且視自己的宗教活動為世俗生活的一部分,故也不把它們看成“宗教”。
如中國民間的信仰行為看成宗教體系的主張有兩個來源:
其一,漢學家德格如特的古典文本與儀式的關係的分析;
其二,後來在社會人類學界發展起來的功能主義學說。
19世紀末,荷蘭籍的漢學家德格如特依據福建民間調查寫成《中國宗教體系》(1892)一書。他把民間的信仰和儀式與古典的文本傳統相聯繫,認為民間信仰體系是中國古典文化傳統的實踐內容,是一個系統化的宗教。在功能主義風行的19世紀20至50年代,社會人類學界把中國民間儀式看成與宗教具有同等地位和功能的體系。例如,社會人類學大師拉德克利夫·布朗在他的《宗教與社會》(1945)一文中花了較多篇幅談論中國宗教的特性。他認為,中國古典的哲學家和官員對宗教的社會功能給予極大的關注,他們認為合乎規範地舉行儀式是社會賴以維繫自己的秩序的關鍵,這種看法在民間被廣泛接受。布朗進一步認為,中國人對儀式的重視,不僅證明中國宗教的主要內涵是儀式,而且為理解世界上的所有宗教提供了很好的參考。在他看來,因為宗教的支柱是儀式而不是信仰,因此不管是文明社會還是原始社會,儀式可以作為宗教體系加以研究。
民間信仰的存在有幾千年的歷史,它代表一個豐富的文化史。為什麼在現代化的過程中許多所謂“舊”的禮俗會得以再生?如果我們可以把民間信仰的復興界定為傳統的再發明或主觀歷史的出現的話,那麼這種傳統復興現象的出現應與不同區域在一定歷史條件下表現出來的社會、經濟、文化等方面的特點有關。換句話說,民間信仰的復興,反映了民間把“過去”的文化改造為能夠表述當前社會問題的交流模式的過程。
我們不可否認,作為佔中國大多數人口的農村居民和一般民眾的文化,民間信仰是中國文化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同等重要的是,中國民間信仰是複雜社會的宗教,但它不具有制度化的宗教的某些特點、與社會中的文本傳統、官方文化和社會精英有相當微妙的關係,因此,構成世界上少見的宗教類型。在中國的現代化過程中人們不免會思考民間信仰作為一種傳統勢力是否與現代化的需要相適應這個問題。因此,考察民間信仰和現代化的關係,成為一個重要的學術課題,這種研究包括民間信仰是否包含現代化或反現代化的精神和倫理,以及現代化過程中民間信仰的實際遭遇和現狀的反思。對於學界而言,我們相信,中國民間信仰素材所能提供的理論闡述,將具有前所未有的獨特體系。
中國作為唯一具備傳統醫學傳承自然規律的民族,已經將陰陽的理論稀釋到各種文化形式當中,成為中國民俗不可忽略的一個現象。有學者認為,中國文化源頭可以從中醫文化當中發現,陰陽理論的醫學理論,也是傳統文化的根源。八卦圖形的昭示,黑白兩魚代表陰陽,而中間結合點產生了文化。從經絡到穴位、從穴位到針灸、從針灸到國學經典,無不存在陰陽醫學的辨證思想。而陰陽觀念卻是深刻影響歷代中國人,陰陽理論顯示的不同世界觀也與此相關。所以陰陽理論成為解構中國信仰文化的源頭。
其是源自中國社會歷史,以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祖先崇拜以及其他地方神靈崇拜為核心,缺乏統一信仰體系和宗教經典,具有地域性、分散性、自發性、民間性的非制度化的自然宗教及其相關信仰習俗。多數擁有不可以科學解釋的內容,或是迷信成份。也有稱為江相派的老千利用人們的迷信心理,以欺騙手段開壇作法騙取金錢。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宗教信仰自由的恢復,廣大鄉村出現宗教信仰復興的現象。普化宗教的勢力滲透到社會的各個角落,深刻影響著當代民眾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的穩定。崇拜對象紛繁複雜,組織形式鬆散無序,崇拜目的功利性強。
這些民間信仰現在有人說是一門學說,美名叫玄學,如算命、掌相 風水、問米道術 術數 星座 占卜、占掛、問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