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是指某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扣除划入個人帳戶后的其餘部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中管理,統一調劑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發生的醫藥費、手術費、護理費、基本檢查費等。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任何個人都不得挪用。
統籌地區全部參保單位繳費總額扣除記入個人帳戶后的剩餘部分;財政補貼;社會捐助;銀行利息;滯納金等。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挪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參保人員住院、非定點醫院急診搶救、異地轉診(院)、異地安置、特殊病門診等醫療費用。
在當前社會環境下,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風險的形成大致可分為整體社會因素和局部社會因素。
整體社會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我國醫療保險制度自身特點所致。我國現有的醫療保險制度是由以前的公費醫療逐步轉變而來。現階段,醫療保險的支付是由參保人、醫療機構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三個方面來完成的,醫藥消費的不透明性,使得醫療監管機構很難對醫藥消費的價值與消費內容的合理性做出準確的界定,這就為統籌基金正常、準確地支付醫藥費用造成了很大困難。二是在當前狀況下,各定點醫療機構所獲得的財政投入不變甚至被削減,其經濟效益主要依靠於自身的創收能力,這就不可避免地使得醫療機構把獲取經濟利益作為一個極為重要的追求目標,甚至有的醫療機構為了獲取最大經濟利益而不惜採取種種手段,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哈爾濱天價醫療費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三是隨著醫療衛生條件的加強,人口老齡化問題越來越突出,這部分人群的醫療消費需要也日益加強,這勢必也會造成醫療費用的大幅增長。
造成基金風險的局部社會因素,一是保險基金的收繳受經濟形勢的影響較大。在現有市場經濟條件及社會環境下,在經濟基礎相對比較落後的地區,相當一部分單位在規定的時期內不能按時足額地為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而這些單位的參保職工仍然要進行醫療消費,這就會造成統籌基金的大幅減少。二是隨著醫療科技水平的發展,新醫藥設備不斷投入臨床應用,就診人員的心理使然,都希望能盡量使用最新最好的醫藥設備,從而造成人均醫療費用的大幅增加,這相應地也會增加統籌基金的開支。而目前我國的醫療保險統籌基本上都是以縣區為基本單位,獨立運營,暫時無法建立整體的協調均衡機制。
籌集與支出是保證基金安全正常運行的兩個關鍵,籌集是醫療保障系統運行的基礎,只有按時足額的籌措到所需的資金,才能保障系統的正常運營,而資金籌集的比例是以當地的生活與醫療消費水平為基礎的,還要考慮到以後的發展趨勢,因此,在確定統籌水平時,必須經過縝密的調查分析,以做到準確適度。正常情況下,籌資水平應略高於醫療消費水平,做到略有盈餘。而如果在調查分析中出現失誤或分析不周,或者不能正確地預測未來的醫療費用走勢,籌資水平低於預定的醫療消費水平,基金運行就有可能存在透支的風險。
基金的支付方式,大體可分為三種:1、患者看病時直接付費與醫院,然後由患者與醫保機構結算;2、患者看病時不直接付費,由醫院與醫保機構相互結算;3、醫保機構與醫院採用定額預算管理,醫保機構逐月撥付醫療費用,年終總結算。一般情況下,基金出險是由於採用了事後結算的方式,因為醫療機構的醫療消費形式發生在前,結算在後,也就是說,作為結算本身已經失去了對醫療行為的制約能力.如果採取預付制,正常情況下是不會導致基金出險的.因為醫療保險機構已經按照預定的指標體系對醫療機構進行結算付費,醫療機構是根據醫療保險機構提供的費用和需求指標體系的要求提供醫療服務的。所以,通常是不會出現基金出險的情況,而往往容易出現的是另外一個問題,即醫療消費不足。而結合制的付費方式正是取長補短,把預付制和后付制結合起來,力求興利除弊,彌補二者的缺點。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是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正常運轉的首要條件。一旦統籌基金出現嚴重超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保障功能就會隨之削弱甚至崩潰,從而導致基本醫療保險改革失敗。但是,統籌基金在運行的過程中面臨著種種風險,是客觀存在、不容迴避的事實。因此,認真研究與探討醫保基金運行當中存在的各種風險以及規避和預防這些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要加大收繳力度、確保基金收繳率
要保證統籌基金的正常運行,就必須要保證較高的基金收繳率,特別要注意防範惡意拖欠的問題。
建立基本醫療保險預算制度和基金預警系統
在統籌年度開始之前,必須對該統籌年度的醫保金收支總額特別是統籌基金部分的收支情況進行預算,並留有充分的餘地,做完總體預算后,再分別核實個人帳戶與統籌基金具體收支預算。基金預警系統是指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體系時,通過管理信息系統,為各種基金設置相應的警戒線,從而預先警示基金系統在運行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對已實現網路化的統籌地區,更要充分利用管理信息系統及計算機結算系統等實行網上監控。
要結合實際,確定合適的支付比例
因各地的收入水平、醫療消費水平等情況差異較大,在支付比例以及支付的方式上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而決不能完全照搬所謂大中城市、改革試點已有的套路。
要建立統籌基金支付的調節與平衡機制
從各地的實踐情況來看,統籌基金支付的主要是是醫保病人住院費用的大部分和特殊門診的部分費用。通常住院費用都是按一定比例分段支付,而特殊門診如何支付各地做法不盡相同,這也正是建立調節機制的重要部位。門診特殊病種補助應採取彈性比例,即補助的具體比例應視年終統籌基金的結餘情況確定。
要嚴格大病的審查
各地對進入大病互助的門檻設置與支付比例不盡相同,但各地進入大病互助的人數都呈逐年上升趨勢,且費用的增長幅度較大。從而給醫保經辦機構造成相當大的支付壓力。
對統籌基金的風險要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認真研究和探索化解風險的措施和辦法,勢在必行。這樣才能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化解風險的措施通常有以下幾點:
一要搶佔先機,盡量爭取將風險化解在萌芽狀態。統籌基金的風險,通常是指統籌基金的支付額超過了統籌基金的帳戶額。這種超支現象往往是逐漸產生的,可以通過月統計報表反映出來。所以應規範會計統計報表制度,認真核查每月的收支狀況,一旦出現超支,馬上在下一個月份進行調節,盡量使超支的問題在統籌年度內得以解決;倘若在統籌年度年終總結算時出現嚴重超支的現象,就必須在新的統籌年度第一季度內加以解決。
二要適時適當調整有關的比例標準。當超支數額巨大,而發生的超支費用又在正常合理的開支範圍內,並非違規或過度醫療消費所致,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適當提高收繳比例,以此增加統籌基金的總量,提高統籌基金的支付能力,但是划入個人帳戶的計入比例一般不能降低,否則,容易引起參保人員的心裡不平衡,另外,根據情況適當調整大病互助的收繳基數與支付比例,以化解大病互助基金的支付壓力,也可以考慮與商業保險公司合作,通過社會化的渠道來緩解醫保基金壓力;如果前述措施仍不能化解風險,則需要提高統籌基金支付項目的起付標準,或者降低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以增強參保人員的節約意識,適度降低總體醫療消費水平,從而化解統籌基金超支的風險。
三是要建立資金預留制度及爭取更多的政府資金投入,以達到分擔風險的目的。資金預留制度就是從各定點醫療機構的結算額中提留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以約束各定點醫療機構的違規行為,也可以同時建立獎勵制度,對於表現優秀的定點醫療機構採用各種形式的獎勵與表彰,促其合法經營。在經濟水平較發達,財力較充足的地區,可以申請政府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為各參保人員提供更完善的社會保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