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範十四條
洪範十四條
徠洪範十四條(朝鮮語:?? 14 ?)是1894年朝鮮資產階級改革運動——甲午更張的施政綱領。它在金弘集和朴泳孝的主持下起草,並於1895年1月7日(農曆甲午年十二月十二日)正式公布。主要內容包括:廢止與清王朝的宗藩關係;禁止後宮、宗親、外戚干預國政;宮廷事務與政府事務相分離;依法徵稅並由度支部主管稅務;實行徵兵法;破除門閥登用人才等。
1884年甲申政變失敗以後,朝鮮的改革派(開化黨)遭到壓制,朝鮮失去了進行近代化改革的機會,開始進入長達10年的停滯時期。1894年,甲午中日戰爭爆發前夕,日本要求朝鮮改革內政,朝鮮政府未予理睬后,日本決定先發制人,於7月23日控制了朝鮮政府,挾持朝鮮國王李熙(朝鮮高宗)和王妃閔妃(明成皇后),將政府中閔妃集團成員閔泳翊、閔泳駿、閔應植、閔炯植、金世基、閔致憲等盡數逐出朝廷,奉行事大主義的閔妃集團遂失勢。接著,日本人又扶植國王生父興宣大院君李昰應第三次上
主導甲午更張的金弘集
從1894年7月—10月,“軍國機務處”先後制定和發布了208項“內政改革”的法令,包括廢除吏戶禮兵工刑六曹,設立內務、外交、度支、軍務、法務、農商務、學務、工務八部;廢除八道,設立二十三府;宮府分離,政府以總理大臣執掌,宮廷事務由宮內府大臣執掌;廢除科舉考試;還有使用朝鮮王朝開國紀年、對腐敗官員的紀律處置、放寬貿易活動限制、建立銀本位的新貨幣制、在度支部管轄下統一財政管理、度量衡標準化、一切賦稅用現金繳納、建立股份公司、依據法院改組法把司法權分離、統一警察力量等社會、財政、文化等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共208條。
1894年8月23日,曾參與甲申政變的開化黨人朴泳孝從日本回國。在日本的斡旋下,朴泳孝於12月16日被任命為內務大臣。朴泳孝比金弘集更加激進,他直接導入了責任內閣制,廢除了“軍國機務處” ,在12月23日建立了與金弘集的聯合內閣。接著,聯合內閣根據日本駐
洪範十四條
一、割斷附依清國慮念,確建自主獨立基礎。
二、制定王室典範,以昭大位繼承暨宗戚分義。
三、大君主御正殿視事,政務親詢各大臣裁決,后嬪宗戚不容干預。
四、王室事務與國政事務,須即分離,毋相混合。
五、議政府及各衙門職務許可權,明行制定。
六徠、人民出稅,總由法令定率,不可妄加名目,濫行徵收。
七、租稅課徵及經費支出,總由度支衙門管轄。
八、王室費用,率先減節,以為各衙門及地方官模範。
九、王室費用及各官府費用,預定一年額算,確立財政基礎。
十、地方官制,亟行改定,以限節地方官吏職權。
十一、國中聰俊子弟,廣行派遣,以傳習外國學術技藝。
十二、教育將官,用徵兵法,確定軍制基礎。
十三、民法刑法嚴明制定,不可濫行監禁懲罰,以保全人民生命及財產。
十四、用人不拘門第,求士遍及朝野,以廣人才登用。
《洪範十四條》是朝鮮近代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它要求朝鮮的獨立自主,明確限制了國王和宮廷的權力,並在政治、經濟、文化、軍事、法律上提出改革的目標,衝擊了封建制度,具有明顯的君主立憲制特徵和資本主義性質,推動了朝鮮社會的進步。但由於這個改革綱領乃至整個改革過程都是在日本人的主導下進行的,也沒有進行廣泛的思想啟蒙,所以大多數朝鮮人並不認同這個綱領,反而對其不滿。也正是這個原因,甲午更張的許多措施並未真正施行,成了一紙空文。它也使日本加強了對朝鮮的控制。因此人民對親日的金弘集內閣越來越失望,乙未事變后,朝鮮人民對金弘集內閣徹底失去信心,到處掀起義兵運動,1896年2月的俄館播遷事件最終使金弘集內閣垮台,甲午更張以失敗收場。
甲午更張以後,朝鮮的資產階級吸取教訓,開始進行廣泛的思想啟蒙,以使改革確立思想基礎和群眾基礎,於是朝鮮愛國文化啟蒙運動隨即展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