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觀
權力觀
所謂權力觀,是指人們對權力的總的看法,包括對權力的來源、掌握權力的目的、行使權力的方式、為誰掌權、為誰服務等問題的認識和態度。在不同的社會、不同的政黨,對權力觀有著不同的認識。
為什麼必須樹立正確的權力觀
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關鍵在於搞好黨的建設,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我們黨要求各級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就是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一條重要措施。黨的執政能力的提高,既體現在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也體現在黨的幹部隊伍的素質上。在一定意義上,要執好政,就要用好權,就要有高素質的幹部隊伍,而這一切都要以正確的權力觀為基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與樹立正確權力觀之間這種密切的內在聯繫,要求我們黨必須把黨的幹部隊伍管理好、建設好。最根本的是要把他們的思想政治基礎打牢、思想政治防線築嚴,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
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是解決幹部隊伍中突出問題的迫切需要。近年來,我們黨之所以反覆強調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是有的放矢的,是針對一些領導幹部在權力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來的。應該說,我們的絕大多數領導幹部都能把人民賦予的權力視作為人民服務的手段,牢記黨的宗旨,自覺踐行“三個代表”,殫精竭慮,一心為民;但也有少數領導幹部不能正確看待自己手中的權力,有的把權力當作獲得金錢、美色的工具;有的把權力當作個人飛黃騰達、光宗耀祖的途徑;有的把權力視為個人“私恩”的產物,甚至把權力作為對個別人效忠的工具;還有的把權力當兒戲,對人民賦予的權力極不負責,敷衍塞責,得過且過,甚至胡作非為,草菅人命,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這些權力“錯位”現象,雖然發生在少數領導幹部身上,卻引起了群眾的強烈不滿,損害了黨群、幹群關係,敗壞了黨的形象和威信。這些問題的存在,更加突出了樹立正確權力觀的重要性,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幹部,都要從事關黨的執政地位是否鞏固的高度,從事關國家前途命運的高度,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
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是保證權力廉潔、預防腐敗的迫切需要。權力觀問題,始終與權力的廉潔與否有著密切的內在聯繫。腐敗問題的發生,無不是權力腐敗的表現,而權力腐敗的出現,又在很大程度上由權力觀錯誤所致。大量事實證明,一個領導幹部如果在權力觀上出現偏差,把權力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就必然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出現失誤,把權力變成中飽私囊的手段。因此,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迫切要求廣大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尤為重要的是,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是預防腐敗的一道牢固防線。近年來,我們黨反覆強調,反腐倡廉要堅持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不斷提高預防腐敗的能力和水平。預防腐敗需要多種措施,而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則是一項非常有效的重大舉措。只要正確的權力觀真正樹立起來了,能夠在廣大幹部中蔚然成風,能夠成為行使權力的行為準則,就一定能夠減少腐敗的發生。
怎樣樹立正確的權力觀
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思想境界。所有黨員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都要注重理論學習。加強理論學習,主要是深入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強思想政治修養,提高精神境界,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重點要學習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真正懂得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和社會的主人,真正懂得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必須用來為人民服務。這是樹立正確權力觀的理論基礎。在這個基礎上,堅持按照人民的利益和意願行使權力。黨員幹部無論職務高低,都是人民的“公僕”,要擺正“主人”與“公僕”的關係,切不可將其顛倒。針對權力觀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當前要特別重視教育幹部堅持艱苦奮鬥、反對享樂主義,磨鍊意志,提高境界,保持情操,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加強黨性修養,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加強黨性修養,重要的是要時刻牢記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把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與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緊密結合起來,使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牢牢貫穿於權力觀建設的全過程,並在領導幹部的權力觀中得到充分體現。為此,就要像胡錦濤同志所要求的那樣,各級領導幹部都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真心實意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做到心裡裝著群眾,凡事想著群眾,工作依靠群眾,一切為了群眾。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不能停留在口號和一般要求上,必須圍繞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來落實,切實把權力用來為人民群眾謀利益。
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注重社會實踐,建立健全正確權力觀的生成機制。權力觀作為一種觀念形態,說到底是社會實踐的反映。與權力觀密切相關的社會存在或社會實踐,又往往表現為一系列體制、機制和制度,他們往往對領導幹部的權力觀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例如,要教育幹部懂得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那麼我們的相關體制、機制和制度,就要確保領導幹部的權力確確實實是人民賦予的。這種社會存在反映到幹部的頭腦中,就會潛移默化為正確的權力觀;反之,如果相關的體制、機制、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幹部制度不健全,“由少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用人”,選拔幹部由上級領導甚至是個別人說了算,在這樣的氛圍里,領導幹部要真正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就難上加難。因此,教育廣大幹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注重社會實踐,注重健全相關的體制、機制和制度。十六大報告指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與發展黨內民主緊密結合起來。以保證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願的黨內民主制度。同時,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與權力觀問題更為密切的是,要不折不扣地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落實黨員和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這對廣大幹部從內心深處真正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