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1955年,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址坐落於洛陽市洛龍區展覽路1號。下轄16個基層法院,基層法院下轄45個人民法庭。
1955年,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現址坐落於洛陽市洛龍區展覽路1號。下轄16個基層法院,基層法院下轄45個人民法庭。
目前共有30個內設機構,2個事業單位,1個派出機構。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設辦公室、審判保障局、審務督查局、政治部、立案一庭、審判管理局、立案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少年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破產審判庭、知識產權審判庭、環境資源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隊、司法技術處、監察室、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工作處等部門,以及駐伊濱區綜合審判庭一個派出機構。
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確定為“全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示範法院”,審務督察局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中央政法委以專題片方式對市中院改革經驗進行宣傳推廣。
近年來,先後榮立集體二等功,獲得全省先進法院,全國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等稱號。
今年以來,洛陽中院以爭創“全國一流法院”為目標,著力打造“一流的隊伍、一流的案件質效、一流的保障水平、一流的司法公信力”,推動法院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在立案環節,推進“大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對案件一站式、集中式解決;實行“法官村長(社區法官)”工作機制,動員社會各界力量開展調解,被評為全國“建設服務型機關黨組織最佳案例”;派出首席服務官、法官聯絡員深入企業開展法律服務,為企業自主創新、健康發展助力;設立“涉軍維權合議庭”,深入基層連隊開展普法教育,為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作出積極努力;連年開展“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案件集中辦理”、“關愛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婦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等活動,堅持“立案、審理、調解、執行”四個優先,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採取曝光“老賴”、發布“限高令”、追究“拒執罪”等方式,維護法院生效裁判權威;設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熱線,開通政務網站、微博、微信、微視,實行裁判文書上網、庭審視頻直播、網路司法拍賣,確保司法公開,提升司法公信。
洛陽市洛龍區展覽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