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於1993年6月3日正式掛牌成立。經過多年的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先後榮獲了“全國十佳基層檢察院”、全國檢察機關“先進檢察院”、“模範檢察院”、“人民滿意的檢察院”等稱號。幹警榮獲了全國優秀公訴人、全國優秀反貪局長、全國優秀反瀆局長、全國優秀反瀆局長、全國巾幗建功標兵等榮譽,先後有30多名幹警榮獲上海市級優秀公訴人、優秀偵查監督員等稱號。

主要職責


1、依法對本區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與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依法對本區需要直接受理的國家機關工作 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2、對本區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捕,對公安機關的立案和偵查活動進行法律監督。
3、對本區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起訴,對本區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活動進行法律監督。
4、依法對本區刑罰執行活動進行法律監督。
5、依法對本區民事和行政案件審判活動進行法律監督。
6、對本區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建議提請或提請抗訴。
7、受理公民控告、申訴和檢舉,辦理刑事賠償事項;受理對貪污賄賂等犯罪的舉報。
8、分析、研究本市貪污賄賂、瀆職和侵權犯罪的動態、特點、規律及社會治安狀況,提出防治對策。
9、負責其他應由區人民檢察院履行職權的事項。

現任領導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曾國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