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薪司

惜薪司

宦官機構。明四司(惜薪司,鐘鼓司,寶鈔司,混堂司)之一,掌宮內所用薪炭。清順治時十三衙門有惜薪司。康熙即位后裁撤十三衙門,改惜薪司為內工部,屬內務府,后再改稱營造司。

概述


在西安門內大街路南,即西什庫對過,有一條不大顯眼的街道,叫惜薪司。這裡明清兩代是內府衙門惜薪司的所在地。惜薪司是專門職掌宮中薪炭的機構。

作用


冬季北京氣溫較低,為了禦寒,凡是“天子”、皇太后、皇後起居之所,以及皇子、皇孫、公主、嬪妃、宮女、太監居住的地方都用木炭燒暖炕和火爐。《紅樓夢》提到的“熏籠”也是燒木炭的。據《明清兩代宮苑建置沿革圖考》說,明代每年“用木炭二千六百八十六萬斤”。優質的木炭,叫紅羅炭,產於通州、涿州、宛平、大興等地,是用硬質木材燒制而成的。烏黑髮亮,燃燒耐久,火力特旺,沒有味,不冒煙,不致污染宮殿內的空氣。莫道薪炭事小,但在昔日是宮中必不可少的物資,送薪炭的宮員要送貨上門直抵內廷,因此素有近侍牌子之稱。就其重要性來說,這個衙門僅次於錦衣衛。取名為惜薪司,多半是取珍惜薪炭,節省度用之意。明清時的科舉制度,每年都要在太和殿保和殿舉行廷試,考狀元。如果天寒地凍,應考的貢士則難作科舉文章,於是在殿內還要多置燒炭火爐,明代順天府宛平縣知縣沈榜在他著的《宛署雜記》一書中說,明萬曆十八年(1590年)一次廷試,就用1000多斤木炭。清乾隆年間,宮中用炭,曾實行過限額定量供應辦法。例如正宮娘娘每月供炭80斤,皇太后每月供炭120斤,皇貴妃每月供炭75斤,皇太子、公主每月供炭30斤。
如今紫禁城內還保留有當年皇宮用於取暖的炭爐、熏籠,光緒皇帝結婚的洞房內還保留著當年的炭爐暖炕。至於惜薪司衙門,早年已廢,如今空有其名而已。這裡現在多為民居,已無舊跡可考。衚衕內有一家煤場,院子很大,有老翁說,想當初惜薪司衙門就設在這裡。

機構


惜薪司下設三個機構:一為熱火處,一為薪炭處,一為燒炕處。職掌薪柴木炭供應,以及火盆保養與分發等,皇宮裡有許多大型的防火水缸,冬季為了防止水缸里的水凍冰,水缸底下,還要設置炭火盆加熱保溫。還有守夜打更之事,惜薪司也要負一定的責任。

相關


昔日木炭,產於涿州、通州、薊州、易州以及宛平縣大興縣等地,都是用上等木柴製成的。木炭要做成規定的尺寸,並要用紅羅筐裝好,運入宮中備用。故這種木炭,又有紅羅炭之稱。如今在西皇城根大街,有一條衚衕,叫紅羅廠,其名之由來,就是因為明清時,此處有供應紅羅炭的衙門而得名的。今名,乃沿襲明清舊制。
燃燒木炭,在古代是一種很好的取暖方式。但是木炭火盆,熏爐,如果離可燃陳設太近,容易引起火災。晚間不用的火盆,把看上去已經熄滅的炭灰倒出去,一陣風吹來,還會死灰復燃。明清皇宮多火災,有不少就是因為炭火引起的。清嘉慶二年,乾清宮炭火引起火災,燒毀了一座宮殿,那管燒炭火的太監被判處了死刑,還有二十多名護衛太監被罰俸鞭打。

明朝惜薪司


正德年間,司禮監太監劉瑾權傾一時,賦予惜薪司特務職務,即內廠,權力更盛於東廠、西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