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浣

齊浣

齊浣(約678-750年),字洗心,定州義豐(今河北安國)人。唐朝大臣。

少以詞學稱,弱冠以制科登第,釋褐蒲州司法參軍。景雲二年,拜監察御史。開元初年,拜給事中,遷中書舍人,兼知制誥,轉秘書少監。開元十二年,出為汴州刺史,勵精圖治,百姓稱頌,遂升為尚書右丞,轉吏部侍郎。坐泄禁中語,貶官外放。

天寶初年,起為員外少詹事,留司東都。天寶五年(746),受到李林甫陷害,出為平陽太守。死於任所。唐肅宗繼位后,追贈禮部尚書。

簡介


秘書監馬懷素、右常侍元行沖受詔編次四庫群書,乃奏浣為編修使,改秘書少監。尋丁憂免。

人物生平


十二年,出為汴州刺史。河南,汴為雄郡,自江、淮達於河、洛,舟車輻輳,人庶浩繁。前後牧守,多不稱職,唯倪若水與浣皆以清嚴為治,民吏歌之。中書令張說擇左右丞之才,舉懷州刺史王丘為左丞,以浣為右丞。李元紘、杜暹為相,以開府、廣平公宋璟為吏部尚書,又用戶部侍郎蘇晉與浣為吏部侍郎,當時以為高選。
時開府王毛仲寵幸用事,與龍武將軍葛福順為姻親,故北門官見毛仲奏請,無不之允,皆受毛仲之惠,進退隨其指使。浣惡之,乘間論之曰:“福順典兵馬,與毛仲婚姻,小人寵極則奸生,若不預圖,恐後為患,惟陛下思之。況腹心之委,何必毛仲,而高力士小心謹慎,又是閹官,便于禁中驅使。臣雖過言,庶裨萬一。臣聞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惟聖慮密之。”玄宗嘉其誠,諭之曰:“卿且出。朕知卿忠義,徐俟其宜。”會大理丞麻察坐事出為興州別駕,浣與察善,出城餞之,因語禁中諫語。察性譐誻,遽以浣語奏之。玄宗怒,令中書門下鞫問。又召浣於內殿,謂之曰:“卿向朕道‘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而疑朕不密,而翻告麻察,是何密耶?麻察輕險無行,常游太平之門,此日之事,卿豈不知耶?”浣免冠頓首謝罪,乃貶高州良德丞。又貶察為潯州皇化尉。浣數年量移常州刺史。

遷潤州刺史


二十五年,遷潤州刺史,充江南東道採訪處置使。潤州北界隔吳江,至瓜步沙尾,紆匯六十里,船繞瓜步,多為風濤之所漂損。浣乃移其漕路,於京口塘下直渡江二十里,又開伊婁河二十五里,即達揚子縣。自是免漂損之災,歲減腳錢數十萬。又立伊婁埭,官收其課,迄今利濟焉。數年,復為汴州刺史。淮、汴水運路,自虹縣至臨淮一百五十里,水流迅急,舊用牛曳竹索上下,流急難制。浣乃奏自虹縣下開河三十餘里,入於清河,百餘里出清水,又開河至淮陰縣北岸入淮,免淮流湍險之害。久之,新河水復迅急,又多僵石,漕運難澀,行旅弊之。浣因高力士中助,連為兩道採訪使。遂興開漕之利,以中人主意,復勾剝貨財,賂遣中貴,物議薄之。又納劉戒之女為妾,凌其正室,專制家政。李林甫惡之,遣人掎摭其失。會浣判官犯贓,浣連坐,遂廢歸田裡。

留司東都


天寶初,起為員外少詹事,留司東都。時絳州刺史嚴挺之為林甫所構,除員外少詹事,留司東都。與浣皆朝廷舊德,既廢居家巷,每園林行樂,則杖屢相過,談宴終日。林甫聞而患之,欲離其勢。五年,用浣為平陽太守。卒於郡。肅宗即位,為林甫所陷者皆得雪,浣受褒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