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制誥
知制誥
官名。唐翰林學士加知制誥者起草詔令,余僅備顧問。宋除翰林學士,他官加知制誥者亦起草詔令,稱為外製,翰林學士雖皆起草詔令而亦帶知制誥銜,稱為內製。
南北朝時已有知詔誥、掌詔誥、典詔誥等名稱出現,到唐代發展成為知制誥這一專門的職稱。唐初草擬詔敕本由中書舍人專任,但也或以他官為學士撰作詔敕。如唐太宗時期的溫大雅、魏徵,唐高宗時期的許敬宗、上官儀,武后時期的劉禕之、元萬頃等。至唐玄宗開元時期,以他官掌詔、敕、策、命者稱為兼知制誥,知制誥遂成為差遣職名,凡加此號者,即有撰作詔敕之責。於是中書舍人的詔令起草權逐漸為他官知制誥者所奪。
玄宗時以翰林學士專掌內製,即由皇帝直接授意,下達如任免宰相、號令征伐以及其他重要詔令,因用白麻紙書寫,亦稱“白麻”,或稱“內命”、“內旨”。此外,還經常委派其他官員去知制誥,代替中書舍人草擬一般官員的任免及其他制詔,是為外製,因制詔用黃麻紙書寫,亦稱“黃麻”。這種情況在唐代後期尤為盛行。
宋沿唐制,以翰林學士草擬“內製”,中書舍人草擬“外製”,稱為“兩制”。北宋前期的中書舍人,往往是寄祿官,不實任其職,而在中書的制敕院內設舍人院,另以他官任知制誥草擬外製。知制誥除宋初及特許外,需經召試製詞后始能任職。以他官臨時任職者,稱為權知制誥。知制誥有時亦領他官或地方官,類同貼職,則不任草擬外製之職。
宋太宗趙炅時曾以資淺者於舍人院草擬外製,稱為直舍人院。熙寧間,復設直舍人院,是由於舍人院缺知制誥,任職者則因文詞欠佳,而非資淺,明令候有知制誥即罷,帶有臨時代職之意。以他官兼任者,稱為兼直舍人院。知制誥、直舍人院都是代行中書舍人草擬外製之職,故通常又以知制誥與翰林學士,並稱為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