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書舍人
中國古代官職
中書舍人,官名。魏晉時於中書省內置中書通事舍人,掌傳宣詔命。南朝沿置,至梁,除“通事”二字,稱中書舍人,任起草詔令之職,參與機密,權力日重。
隋唐時,中書舍人在中書省掌制誥。隋煬帝時曾改稱內書舍人,武則天時稱鳳閣舍人。簡稱舍人。宋初亦設此官,實不任職,另置知制誥及直舍人院起草詔令。元豐改制后,始仍掌其事。遼屬中書舍人院。起草有關詔令。
明清時於內閣中的中書科,亦設有中書舍人,掌書寫誥敕、制詔、銀冊、鐵券等,非前代可比。明代時,中書舍人已為從七品,清沿置。
《通典·職官三·中書令·中舍人》、《晉書·職官志·中書舍人》、《魏書·官氏志》、《隋書·百官上、中》、《新唐書·百官二·中書省》、《宋史·職官一·中書省·舍人》、《明史·職官三·中書科》、《清史稿·職官一·內閣·中書科》等等。
杜佑:①自永淳已來,天下文章道盛,台閣髦彥,無不以文章達。故中書舍人為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諸官莫比焉。②開元二年十一月,紫微令姚崇奏······因是舍人唯知撰制,不復分知機務。既文書填委,遂令書錄,委之堂後人,其權勢傾動天下,姚竟因主書趙誨贓犯所累罷相。姚誠多才,而隳政擅權,以成斯弊,可哀哉。
劉昫等《舊唐書》:①自魏、晉、齊、梁,詔誥皆出於中書令、中書侍郎,中書通事舍人但掌呈奏而已。或通事有文字者,別敕知詔誥。至梁武,制誥專令舍人掌之,兼去“通事”二字,但云中書舍人。②舍人掌侍奉進奏,參議表章。凡詔旨敕制,及璽書冊命,皆按典故起草進畫;既下,則署而行之。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緩,三曰違失,四曰忘誤;所以重王命也。
李俊:中書舍人實居宰相之任。
祝總斌:它可能符合整個封建統治的需要,那麼以後便會逐漸轉化和固定為正式制度。然而也有可能經驗並不成熟,僅僅為了滿足一時需要,皇帝隨意而為,事過境遷,或皇帝一換,這些權力便又被取消。對於這樣一些“天子所拔”的官吏,如屬后一種情況,固然不應視為宰相,歷代“勢傾天下”的宦官、恩幸所擔任的中常侍、中書通事舍人等,便是如此;即便前一種情況,如漢代的尚書長官,魏晉南北朝的中書監、令,門下侍中等,也不應視為宰相。
舍人始於先秦,本為國君、太子親近屬官,三國魏於中書省置中書通事舍人,掌宣傳詔命,晉及南朝沿置,梁除通事二字,直稱中書舍人,掌起草詔令,參預機密,權勢日重,甚至專斷朝政。隋先改稱內史,再改內書舍人,專掌詔誥。
隋唐時,中書舍人在中書省掌制誥(擬草詔旨),多以有文學資望者充任。隋煬帝時曾改稱內書舍人。
唐初稱內史舍人,不久改中書舍人,掌起草詔令、侍從、宣旨、勞問、接納上奏文表,兼管中書省事務。《新唐書。百官志二》:‘[中書]舍人六人,正三品上。掌侍進奏,參議表章。武則天時稱鳳閣舍人。簡稱舍人。凡詔旨制敕、璽書冊命,皆起草進畫。’
宋初亦設此官,實不任職,另置知制誥及直舍人院起草詔令。中書保為為遷轉之階。元豐改制后,始仍掌其事。如主官中書省六房(吏、戶、禮、兵、刑、工),起草有關詔令。遼屬中書舍人院。
明屬內閣中書科,掌書寫誥敕、制詔、銀冊、鐵券等。明清時於內閣中的中書科,亦設有中書舍人,掌書寫誥敕、制詔、銀冊、鐵券等,非前代可比。
唐代中書舍人
咸亨元年二月二十一日。西台舍人徐齊聃上奏曰。齊獻公。陛下外氏。雖子孫有犯。不合上延於祖。今周忠孝公廟甚修。而齊獻公廟毀壞。不審陛下將何以垂示海內。以彰孝治之風。上納之。
其年三月十九日敕。令突厥酋長子弟。事東宮。齊聃又上疏曰。昔姬誦與伯禽同業。晉儲以師曠為友。匪唯專賴師資。故亦詳觀近習。皇太子自可招尋園綺。寤寐應劉。陛闥小臣。必采於端士。驅馳所任。並歸於正人。方流好善之風。永播崇賢之美。今乃使裘之子。解辮而事春闈。冒頓之苗。削衽而陪望苑。在於道義。臣竊有疑。詩云。敬慎威儀。以近有德。書曰。任官惟賢才。左右惟其人。蓋殷勤於此。防微之至也。
天授元年。壽春郡王成器兄弟五人初出閣。同日受冊。有司撰選儀注。忘載冊文。及百僚在列。方知闕禮。宰相相顧失色。中書舍人王教。立召小吏五人。各令執筆。口授分寫。同時須臾俱畢。詞理典贍。時人嘆服。
大足元年。則天常引中書舍人陸餘慶入。令草詔。餘慶回惑至晚。竟不能裁一詞。由是轉左司郎中。
景龍四年六月二日。初定內難。唯中書舍人蘇頲。在太極殿後。文詔填委。動以萬計。手操口對。無毫釐差誤。主書韓禮。談子陽。轉書詔草。屢謂頲曰。望公稍遲。禮等書不及。恐手腕將廢。中書令李嶠見之。嘆曰。舍人思若湧泉。嶠所不測也。
開元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紫微令姚崇奏。中書舍人六員。每一人商量事。諸舍人同押聯署狀進說。凡事有是非。理均與奪。人心既異。所見或殊。抑使雷同。情有不盡。臣令商量。其大事執見不同者。望請便作商量狀。連本狀同進。若狀語交互。恐煩聖思。臣既是官長。望於兩狀后略言二理優劣。奏聽進止。則人各盡能。官無留事。敕曰。可。
五年。高仲舒為中書舍人。侍中宋璟。每詢訪故事。時又有中書舍人崔琳。達於政治。璟等亦禮焉。嘗謂人曰。古事問高仲舒。今事問崔琳。又何疑也。
十三年。行封禪之禮。中書令張說。自定升山之官。多引兩省錄事主書。及己之所親。攝官而上。中書舍人張九齡言於說曰。官爵者。天下之公器。德望為先。勞舊次焉。若顛倒衣裳。則詛謗起矣。今登封霈澤。千載一遇。清流高品。不沐殊恩。胥吏末班。先加章紱。但恐制出之後。四方失望。今進草之制。事猶可改。唯審籌之。不可貽後悔也。說曰。事已決矣。悠悠之談。何足慮也。後果為宇文融所劾。
建中二年六月六日。門下侍郎盧杞奏。六典雲。中書舍人。給事中。充監中外考使。重其事也。今者有知考使。無監考使。既闕相臨。難令詳揀。請依舊置監使。敕旨。令依。其年十月。舊制。中書舍人分押尚書六曹。以憑奏報。開元初。廢其職。至是。門下侍郎盧杞請復之。中書侍郎楊炎。固以為不可而止。
貞元初。中書舍人五員皆缺。在省唯高參一人。未幾。亦以病免。唯庫部郎中張蒙獨知制誥。宰相張延賞李泌。累以才可者上聞。皆不許。其月。蒙以姊喪給假。或須草詔。宰相命他官為之。中書省案牘。不行者十餘日。
十八年八月。中書舍人權德輿。獨直禁垣。數旬一歸家。嘗上疏請除兩省官。詔報曰。非不知卿勞苦。以卿文雅。尚未得如卿等比者。所以久難其人。德輿居西掖八年。其間獨掌者數歲。及以本官知禮部貢舉。事畢仍掌命書。
元和十三年二月敕。舊制。刑憲皆大理寺刑部詳斷聞奏。然後至中書裁量。近多不至兩司中書。使自處置。今後先付法司。具輕重聞奏。下中書令舍人等參酌。然後據事例裁斷。
十五年閏正月。上曰。中書舍人職事。准故事。合分押六司。以佐宰臣等判案。沿革日久。頓復稍難。宜漸令修舉。有須慎重者。便令參議。知關機密者。即且依舊。
長慶二年七月敕。自今已后。員外郎知制詔。敕復授本官。通計二周年。然後各依本行轉。郎中亦依二周年與正除。如是中行後行郎中。仍更轉前行一周年。即與正除。如更是卑官知誥。合轉員外者。亦以二周年為限。諫議大夫知者。同前行郎中。給事中並翰林學士別宣。並不在此限。
其年六月。武儒衡以諫議大夫知制誥。膳部郎中元稹。繼掌命書。稹常通結內官魏宏。簡約車仆。自詣其家。不由宰臣而得掌誥。時人皆鄙之。莫敢言者。獨儒衡一日會食公堂。有青蠅入瓜上。忽發怒命掣去之曰。適從何所來。而遽集於此。一座皆愕然。儒衡神氣自若。
太和四年七月。中書門下奏。伏以制誥之選。參用高卑。遷轉之時。合系勞逸。頃者。緣無定製。其間多有不均。准長慶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敕。始令自員外以上及卑官知者。同以授職滿一年後。各從本秩。遞與轉官。如至前項正郎。即以周歲為限。皆計在職日月。以為等差。不論本官年考。頗協通理。凡是因職轉敘。皆與此文相當。其有本官已是前行郎中。年月已深。方被獎用。即授官數月。合正除。比類舊制。卻成僥倖。將垂永久。須有商量。自今以後。從前行郎中知者。並不許計本官日月。但約知制誥滿一周年。即與正授。其從諫議大夫知者。亦宜准此。即遲速有殊。比類可遵。並請依長慶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敕處分。敕旨。依奏。
其年十月二十二日敕。今後大理寺結斷。行文不當。刑部詳覆。於事不精。即委中書舍人。舉書其輕重出入所失之事。然後出。
中書舍人
大中六年六月敕。太和中敕旨。條流制誥改轉事。頗為得中。實重官業。自后因循不守。有紊典章。遂便遷轉頻繁。近日卻成壅滯。自今以後。宜舉太和四年舊敕。便永遵行。仍每選知制誥。於尚書六行郎中官。精擇有文學行實。公論顯著者。以備擢用。不得偏取前行正郎。余准太和四年七月十三日敕處分。
景福二年十月。以翰林學士禮部尚書李磎為中書侍郎平章事。宣制日。水部郎中知制誥劉崇魯。抱其麻哭之。奏雲。李磎姦邪。協附權幸。不合為相。乃左授太子少師。時宰相薛昭緯與磎不協。密遣崇魯沮之。
明朝舍人分為中書科舍人、直文華殿東房中書舍人、直武英殿西房中書舍人、內閣誥敕房中書舍人、內閣制敕房中書舍人5種。其中,中書科本不稱科,因與六科均在午門之外,官署相聯,時人習慣稱之為科。署中設20人,不分長貳,以年長者一人掌印,稱“印君”。中書科舍人掌書寫誥敕,制詔,銀冊,鐵券等事。文華殿舍人,掌奉旨書寫書籍。武英殿舍人,掌奉旨篆寫冊寶,圖書,冊頁。內閣誥敕房舍人,掌書辦文官誥敕,翻譯敕書,並外國文書、揭帖,兵部紀功、勘合底簿。制敕房舍人,掌書辦制敕、詔書、誥命、冊表、寶文、玉牒、講章、碑額、題奏、揭帖等機密文書,以及各王府敕符底簿。總之,這些舍人實際任務只是照例書寫誥敕而已,此外並沒有什麼重要職權。
從其沿革看,洪武間,置承敕監、司文監、考功監,參掌給授誥敕之事。永樂初,命內閣學士典機務,詔冊、制誥皆屬之。謄副、繕正皆中書舍人入辦,事竣輒出。宣德初,始選能書者處於閣之西小門,謂之西制敕房。諸學士掌誥敕者居閣東,具稿付中書繕進,謂之東誥敕房。至於直文華殿東房、武英殿西房的中書舍人,最初為內官之職,繼而以中書分直,最後則選擇能書者充任。
中書舍人來自兩方面:由進士部選者,得遷科道部屬,其直兩殿,兩房舍人,不必由部選,自甲科、監生、生儒、布衣能書者,俱可為之;不由科甲者,初授序班,及試中書舍人,不得遷科道部屬,后雖加銜九列(卿),仍帶銜辦事。
中書舍人這一官,性質十分難辨,明代制度,富家子弟,儘管一無所能,但可用資捐得一中書舍人,再加一卿銜,便儼然成為高官顯爵。如與唐、宋之舍人相較,則有天淵之別。
沿至清代,雖不至如此之濫,而中書科中書(刪去“舍人”二字)只以蔭生,貢監補授,至於內閣中書,則幾乎是非進士不可補。
清順治初年,設中書科,專司繕寫冊文、誥敕等文書。官員稱中書科中書,去掉“舍人”二字,但人們仍習慣舊稱。雍正時隸屬於內閣。乾隆十四年(1749年),設置滿中書2人、漢中書4人、筆帖式10人、供事8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又設管中書科漢內閣學士1人。次年,改“管”為“稽查”,增滿內閣學士1人。
朱孔易,名寅,字行,后更字廷輝。以擅長楷書並能書寫方丈大字聞名於世。明永樂初,明成祖朱棣登基后,因書寫朝廷文書和聖旨的需要,下詔徵召書法精妙之士,朱孔易被地方官員層層推薦,選入翰林司。此時,明成祖為了鞏固北方邊防,決定遷都北京。永樂五年,開始徵集全國工匠,修筑北京城,並建造內城、皇城和紫禁城。
明成祖聽說朱孔易“方丈字”寫得好,遂專門召見,命他當場書寫“大善殿”匾額,朱孔易當著皇帝的面,手執巨筆,不慌不忙,濡墨揮毫,不一會功夫,一副“矩度風韻,偉然傑出”的大字匾額就呈現在皇帝面前,成祖龍顏大喜,即日封他為“中書舍人”,成為我國以書法精妙而獲得官職的第一人。永樂十八年,北京宮殿全部建成,許多匾額是由朱孔易書寫的,他為故鄉朱涇鎮留下了永恆的驕傲。
蕭嵩:(公元668~749年),著名唐朝丞相、軍事家。
唐玄宗開元十六年(公元728年)拜相,為蕭氏唐朝拜相笫三人,後梁明皇帝蕭巋玄孫,高祖武德宰相蕭瑀曾侄孫。開元十七年(公元729年)晉封徐國公。開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加拜太子大師。
后三遷官職,出任尚書左丞,以兵部尚書節度河西,以破吐蕃功,入為中書令,遙領河西節度,終太子太師,終年年八十餘歲。有子衡,尚新昌公主。以三品就養,時論榮之。詩二首。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世人稱其為“蘇東坡”。漢族,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時為眉山城)人,祖籍欒城。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詞人、詩人,美食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豪放派詞人代表。
初罷中書舍人
白居易像
自慚拙宦叨清貴,還有痴心怕素餐。或望君臣相獻替,
可圖妻子免饑寒。性疏豈合承恩久,命薄元知濟事難。
分寸寵光酬未得,不休更擬覓何官。
答謝中書書
答謝中書書(陶弘景)
山川之美,古來共談。高峰入雲,清流見底。兩岸石壁,五色交輝。青林翠竹,四時俱備。
曉霧將歇,猿鳥亂鳴;夕日欲頹,沉鱗競躍。實是欲界之仙都。自康樂以來,未復有能與其奇者。
奉和中書舍人賈至早朝大明宮
奉和中書舍人賈至早朝大明宮作者:岑參
雞鳴紫陌曙光寒,鶯囀皇州春色闌。金闕曉鍾開萬戶,玉階仙仗擁千官。
花迎劍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乾。獨有鳳凰池上客,陽春一曲和皆難。
賀葉司業兼中書舍人
【作者:呂聲之】
【年代:宋朝\代】
【詩文】:
英妙才華四十年,山林朝市姓名傅。
何妨萬斛橫江上,不礙千帆過目前。
我肯尾書干木紙,人饒首著祖生鞭。
金鑾何日商風雅,伴直能呼孟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