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孟狀

浙江師範大學校長

鄭孟狀,男,漢族,1964年 2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86年 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8月參加工作。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教授。現任浙江師範大學校長。寧波大學副校長,碩士研究生導師。浙江省“151”工程人才、浙江省中青年學術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校聘教學科研二級崗位教師。

2017年12月當選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1987年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1996年加拿大麥吉爾大學法學院商法專業研究生畢業。

工作經歷

2017年4月任浙江師範大學校長。
現任浙江師範大學校長,浙江省高校第五批重點學科B類“民商法學”負責人,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浙江海洋文化與經濟”主任,民商法學碩士生導師,兼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教育部法學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浙江省中青年學術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浙江眾信律師事務所首席顧問,寧波市人大常委等職。
供職機構
寧波大學法學院成立於2000年5月18日,由法律系、社會科學系和德育教育中心合併組建而成。法律繫於1986年在北京大學法律系對口援建下創辦,是寧波大學設立最早的8個系之一。社會科學系的前身是成立於1982年的寧波師範學院政史系。經過2009年第四輪崗位聘任工作和建制改革,法學院現設法學學系、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系和公共管理系三個教學科研基層單位,並設有4個行政部門(院務辦公室、教務辦公室、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科科研工作和研究生教育辦公室)和3個教學輔助機構[中心實驗室(下設刑事偵查實驗室、法律行為實驗室和辦公自動化實驗室)、資料室和法律診所]。學院擁有兩個一級學科團隊(法學一級學科團隊、馬克思主義一級學科團隊)和一個方向團隊(行政管理方向團隊)。學院還設有院務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教學委員會、教學督導委員會和學位分委員會等議事和決策諮詢機構。法學院目前擁有省級重點學科1個(民商法學〈B〉),市級重點學科2個(思想政治教育〈A〉、經濟法學〈B〉,校級優勢特色學科1個(民商經濟法學),校級重點學科2個(馬克思主義理論和公共管理)。並擁有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民商經濟法研究中心),與其他學院合作建設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浙江省海洋經濟與文化研究中心),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合作建設基地1個(寧波法治與和諧社會建設研究中心)。法學專業為國家特色專業、浙江省重點專業,行政管理專業為浙江省、寧波市和學校三級重點建設專業。法學教學團隊為浙江省教學團隊。擁有精品課程4門,浙江省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目前擁有民商法學、經濟法學、思想政治教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5個二級碩士學位點和法律碩士(JM)、公共事業管理(MPA)2個專業碩士點。

社會任職


2017年12月當選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主要成就


主要從事票據法、公司法的研究,尤其在票據法研究領域成就突出,特色明顯,影響較大。主持完成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參與完成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項,主持省市級縱向和橫向項目多項。著有《票據法研究》《支票法論》《公司行政侵權》等專著4部,在《中外法學》《法學》《浙江社會科學》《浙江學刊》等多種學術刊物和報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
研究方向
鄭孟狀工作
鄭孟狀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為票據法、金融法。近年來發表論文30餘篇,出版專著3部;獲獎成果多項;目前承擔課題1項;完成地方政府、國外公司委託的重大橫向課題多項。2001年被評為寧波市“十大優秀青年”。2001年被評為浙江省高校優秀共產黨員,2002年被評為浙江省優秀教師。
主要科研成果
《票據理論及票據法律適用》(負責人),國家哲學社會科學九五規劃1996年青年項目。1998年12月經省規劃辦組織的以魏振瀛教授為首的專家組鑒定為一等。2002年獲浙江省社科優秀成果三等獎、2000年10月獲浙江省教委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1999年5月獲寧波大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
1. 《票據法研究》(獨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2. 《支票法論》(合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3.《公司行政侵權》(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1. 《論票據對價》(獨撰),《中外法學》1997年第1期,中國人民大學複印資料《民商法學》1999年第6期全文轉載。
2.《論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合撰,排名第一),《浙江社會科學》1999年第4期,中國人民大學複印資料《民商法學》1999年第11期全文轉載。
鄭孟狀獲獎
鄭孟狀獲獎
3.《票據變造論》(合撰,排名第一),《浙江學刊》2008年第1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08年第6期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