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律師協會

淄博市律師協會

淄博市律師協會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協會章程》成立,接受淄博市司法局的監督指導,對全市執業律師實行行業自律管理的社會團體法人

目錄

正文


淄博市律師協會,其主要職責是: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制定行業規範;指導律師事務所的規範化管理工作;開展律師業務研討,總結和交流律師工作經驗;組織律師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組織管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的實習活動,對實習人員進行考核;積極宣傳律師行業,出版律師刊物,樹立行業良好形象;鼓勵和支持會員參政議政;對優秀或有突出貢獻的會員進行表彰;受理社會對會員的投訴或者舉報,調解會員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及會員間的糾紛;對非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作出行業處分或建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受理會員申訴;協調與司法行政等機關的關係;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市司法局或省律協委託行使的其他職責。
淄博市律師協會於1993年12月成立。本屆律師協會領導班子系2009年6月19日選舉產生,全部由執業律師組成。原淄博市政府副市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關瑪琍律師擔任會長。秘書處為淄博市律師協會的執行機構,實行常務理事會領導下的秘書長負責制,具體負責落實律師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律師協會的日常工作。
多年來,淄博市律師協會在中華全國律協、省律師協會和市司法局的指導和監督下,積極發揮行業協會職能作用,有力推動淄博律師工作的全面健康發展。截至2011年6月30日,全市共有律師事務所75家,公職律師辦公室1家,現有執業律師749人,其中社會律師724人,公職律師10人,法律援助律師15人。廣大律師積極為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和社會公益事業,為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進我市民主法治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