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反興奮劑條例

法律法規

《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為國際條例。

2019年11月7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基金會董事會審議並通過了新修訂版的《世界反興奮劑條例》,新條例結合了體育、社會、醫學和科技領域近年來的發展變化做出修訂,並將從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內容簡介


《世界反興奮劑條例》誕生於2003年,200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後經過兩次修訂,分別於2009年和2015年生效。本次修訂工作始於2017年12月,在本屆大會上獲得通過。
此外,WADA執委會也於當天審議並通過了七項修訂和新增的國際標準,包括簽約方合規國際標準、實驗室國際標準、禁藥清單國際標準、隱私與個人信息保護的國際標準、檢測和調查國際標準、治療用藥豁免國際標準以及新增加的教育國際標準和檢測結果管理國際標準。其中,除了檢測和調查國際標準將於2020年3月1日生效之外,其餘六項國際標準將於2021年1月1日生效。這也就意味著,明年的東京奧運會和殘奧會將適用於新修訂版的檢測和調查國際標準。

相關事件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就此事召開聽證會,孫楊本人、孫楊和IDTM公司的證人均接受了詢問。
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做出裁決,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針對國際泳聯的仲裁併不滿意,因此向CAS提出上訴。
2021年10月8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宣布,取消泰國、朝鮮、印度尼西亞等國主辦國際體育賽事資格1年,包括舉辦區域級、洲級和世界級賽事。其中,泰國被禁辦的原因是該國國家反興奮劑組織的規定或相關法律違反了新版《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印尼和朝鮮被禁辦是因為沒有有效落實興奮劑檢測計劃。

事件


6月22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以下簡稱CAS)宣布了對“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的重審結果:孫楊將被禁賽4年零3個月(51個月),自2020年2月28日算起。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始末:
新華社報道,根據中國游泳協會此前的聲明,2018年9月4日,孫楊在接受國際泳聯授權的興奮劑檢查樣本採集機構——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的賽外檢查時,因IDTM的興奮劑檢查人員不能提供合法的興奮劑檢查官證件和護士執業證,違反了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及相關國際標準,運動員認為本次檢查是非法和無效的,從而導致本次檢查無法完成。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就此事召開聽證會,孫楊本人、孫楊和IDTM公司的證人均接受了詢問。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做出裁決,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針對國際泳聯的仲裁併不滿意,因此向CAS提出上訴。
2019年11月15日,CAS在瑞士蒙特勒舉行聽證會,孫楊本人、孫楊和IDTM公司的證人接受了詢問,但主檢官、血檢官缺席公開聽證會,希望作證的尿檢官未能獲得作證的機會。
2020年2月28日,CAS宣布孫楊在2018年9月4日晚進行的興奮劑檢查中拒絕配合,違反相關反興奮劑規定,禁賽8年。中國游泳協會當時已對此表態,支持孫楊繼續以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孫楊先後於2020年4月28日和6月15日向瑞士高院提起訴請,要求撤銷CAS裁決和重審案件。
2020年7月31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受理了孫楊的最新上訴。此後由於新冠疫情,該上訴審理被無限期拖延,直至2020年12月23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通知孫楊團隊撤銷CAS對孫楊的8年禁賽裁決,即CAS將會重新審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
2021年4月1日,CAS發布通告,宣布該案將舉行第二次聽證會,並組成了新的三人仲裁小組。通告中表示,根據2020年12月22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做出的裁決,支持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舉證有效、訴請合理,時任仲裁小組主席的弗拉蒂尼存在種族歧視偏見,針對孫楊禁賽8年的處罰也被撤銷。
2021年5月25日,孫楊案重審聽證會不公開舉行。5月27日,CAS方面表示,重審聽證會已經結束。據法新社此前報道,CAS發言人當時稱,正式宣布結果的日期還不清楚,但最遲會在6月底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