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奮劑檢測
興奮劑檢測
興奮劑檢測(Doping Control)是指賽前、賽后甚至平時,各級體育組織派專門的檢測人員對運動員進行檢測,以確定其是否使用了違禁物質或違禁方法。有尿樣檢查和血液檢查兩種取樣方式。
迄今為止,尿檢仍是主要方式,而血檢只是作為一種輔助手段,用來對付那些在尿樣中難於檢測的違禁物質和違禁方法。例如1994年利勒哈默爾冬奧會實施的血檢,主要是針對異體輸血。
在體育競賽開始前,檢測機構應同有關單項體育聯合會和競賽組委會進行磋商,確定接受檢查運動員的數量及挑選受檢運動員的方法。選定受檢運動員一般以比賽名次、是否破紀錄或抽籤結果作為取捨標準,也可根據特殊情況任意指運動員接受檢查。
通常採用以下辦法:
① 獲得各項目第一名或前幾名的運動員必須受檢;
② 獲得各項目第一名的必須受檢,第二至第八名抽查;
③ 從各項目的優勝者(如決賽前八名)中以抽籤方式決定抽查1至數人;
④ 從各項目的全體參賽者中,以抽籤方式決定抽查1至數人;
⑤ 在集體項目中,從各隊中以抽籤方式決定各抽查1至數人;
⑥ 在有紀錄的競賽項目中,凡破世界紀錄、洲紀錄、全國紀錄或運動會紀錄者必須受檢。
興奮劑檢查機構和有關單項體育聯合會的醫費代表根據競賽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如懷疑某運動員服用了興奮劑,或對那些成績有異常提高、被人揭發服用興奮劑或有其他特殊情況者,有權在賽后立即指定其接受檢查。
在平時,檢測機構還要選擇一些著名運動員進有賽外檢查。
興奮劑檢測場所
運動員自己挑選一個乾淨的留尿杯,當著一名同性檢查官員的面,在進行尿常規檢查中留取至少90毫升的尿量,取尿時不得有其他人在場。運動員自己從幾套未使用過的、有號碼的密封樣品瓶(A瓶和B瓶)中挑選一套,先將留尿杯中的尿液倒入A瓶60毫升,再倒入B瓶30毫升。經檢查官員檢測留尿杯中殘留的尿,若尿比重低於1.005 ,則運動員必須留取另一份尿樣。運動員蓋緊並加封A瓶和B瓶后,將瓶子號碼和包裝運輸盒密封卡號碼記錄在興奮劑檢查正式記錄單上,然後將A瓶和B瓶裝入包裝盒並在盒上插入防拆密封卡。運動員本人、興奮劑檢查官員和有關體育組織的醫務代表均需在興奮劑檢查正式記錄單上簽字,以證明上述留尿過程是按規定準確無誤地進行的。
裝有尿樣的包裝盒必須由指定的監護人運送,運送人和興奮劑檢查站的負責官員應在運送單上簽名。尿樣包裝盒送到實驗室后,必須由專門的負責人檢查有無破損和偷換、核對運送單與盒內尿樣的號碼,簽字驗收,然後才能送交檢測分析。
興奮劑檢測實驗室收到尿樣后應儘快完成檢測分析。樣品分析嚴格採用經國際奧委會醫學委員會批准的技術方法。
如果A瓶尿樣的分析結果為陽性,必須立即書面報告有關當局。興奮劑檢查機構的官員在檢查核對后,應立即書面通知有關單項體育聯合會,然後再按規定程序通知運動員及其代表團的官員,並儘快確定B瓶尿樣的檢測分析(複檢)在同一個實驗室進行,但由不同的人操作。反興奮劑機構、有關單項體育聯合會和運動員所屬代表團均可派人觀察檢測分析過程。
如果B瓶的檢測分析結果仍為陽性,則該運動員的興奮劑檢查結果即被判定為陽性。
加拿大溫哥華舉行的第21屆冬奧會已於2月4日至18日期間進行了1,363例興奮劑檢測,其中1,040例為尿檢,323例血檢。所有檢測都在國際奧委會和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迄今為止,接受檢查的運動員中無一人受到處罰,只有一人受到了一次警告。
賽前/賽后數字
上述興奮劑檢測分為賽前和賽后兩種,其中878例為賽前(632例尿檢、246例血檢),485例為賽后(408例尿檢、77例血檢)。檢測目標主要為各比賽項目中的前五名運動員及兩例隨機抽樣檢查。
計劃再進行2,000例檢測
本屆冬奧會的興奮劑檢測是冬奧會歷史上檢測範圍最大的一次。從2002年鹽湖城的700例到2006年都靈的1,200例,再到2010年溫哥華的2,000例,檢測數量的大幅增加清楚地表明了國際奧委會確保運動員之間公平競爭的決心。
作為奧運會的最高領導組織,國際奧委會負責與賽事組委會和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一起實施反興奮劑檢查。本屆冬奧會上,溫哥華組委會負責各賽場的檢測,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則負責在加拿大境內以及世界各地國際奧委會管轄範圍內的檢測。檢測結果由國際奧委會獨家管理。
現場檢測過程
每個冬奧會比賽場館、頒獎大廈以及奧運村都設有興奮劑檢查站。約有700名工作人員參與整個檢測過程,其中包括實驗室人員、樣本採集人員、全程護送運動員到檢查站的監督人員以及協調員等。一家獲得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認可的臨時性實驗室設在里士滿市內的里士滿奧林匹克館。實驗室負責分析組委會在冬奧會期間採集來的樣本,根據檢測種類分別在24小時或72小時內完成檢測。國際奧委會醫務委員會負責監督所有現場檢測過程,以確保檢測過程完全符合國際奧委會反興奮劑規定、《世界反興奮劑條例》、2010年違禁藥物清單以及國際檢測標準。(華奧)
對國際舉重聯合會的調查報告
2020年6月,加拿大律師麥克拉倫公布了對國際舉重聯合會的調查報告,報告認為前國際舉重聯合會主席塔馬斯·阿讓領導下的該組織涉及1000萬美元的巨額財產去向不明、掩蓋多達40例興奮劑檢測陽性結果以及賄選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