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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官

中國民間傳說中的神仙

地官是中國民間傳說中的神仙。三官大帝,即天官、地官、水官,亦稱“三官”,又稱“三元”,為道教較早供祀的神靈。一說天官為唐堯,地官為虞舜,水官為大禹。道經稱: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

地官赦罪:地官名為中元二品赦罪地官,清虛大帝,隸屬上清境。地官由元洞混靈之氣和極黃之精結成,總主五帝五嶽諸地神仙。每逢七月十五日,即來人間,校戒罪福,為人赦罪。

奉祀:天地水三官以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和十月十五日為神誕之日,道教徒都進廟燒香奉祀,或建金籙、黃籙道場,以祈福消災。

人物來源


古代官名,《周禮》分設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地官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地官以司徒為長官,屬下各官有鄉師、鄉老、鄉大夫、遂人、遂師、遂大夫等。教官之屬:按:這是現有詞典的錯誤解釋。著名詞典學家、語言學家王光漢《詞典問題研究-辭書編纂與食古泥古》指出:《周禮》中所言各“官”,俱不當以現代漢語“官名”或“職官名”之義釋之。“官名”或“職官名”今當被理解為縣令、宰相之類官職名稱,然《周禮》之“官”,實乃職事或部門之稱。
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後世沿而為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唐武則天時曾一度復六部為六官之稱,可見六官即是六個行政部門。

出處

漢語大詞典》“天官”釋“官名”,“工部”條釋“古代官署名”,證其對“天官”之“官”惑於今解。其“地官”條亦如是。六官除冬官外,它五官均有《序官》言其建制,若詳考其建制,據其建制所言無不有“胥”、“徒”若干人想,當亦不致有此迷誤,而當將六官之“官”作機構、部門解。天官所列各官建制,無“士”以上等級者有“酒人”、“漿人”、“籩人”、“醢人”、“鹽人”、“縫人”等;地官“舂人”、“饎人”、“槀人”等,春官“守祧”等亦俱無“士”以上等級人。若因其各隸於“天官”、“地官”、“春官”之屬而指為官名,則是以奴為官矣。如“酒人”條,《辭海》、《辭源》俱列為官名。
《序官》言:“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所謂“奄”,即閹者,鄭氏就“奄上士”有注云:“奄稱士者,異其賢。”賈公彥疏曰:“案上酒人、漿人等奄並不稱士,則非士也,獨此雲,以其有賢行命為士,故稱士也。”所謂“女酒”,鄭氏注云:“女奴曉酒者,古者從坐,男女沒入縣官為奴。”至於“奚”,已有定說,乃奴隸之稱。由此可見,“酒人”乃職事之名。又如“伊耆氏”,《漢語大詞典》據《周禮·秋官》亦列為官名。《序官》曰:“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孟子·萬章》謂:“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可見即使是下士,今稱其為官,似亦不大合適。《周禮·冬官·總敘》未言建制,僅敘其事,然據事而推,“冬官”之“官”亦非今之“官”義。然《辭源》此類詞目收之甚多,有的釋為工匠之類,有的亦以官名釋之。如“氏”、“輪人”、“鳧氏”等即釋為官名。其“輪人”條云:“周官名。掌製造車輪及有關部件。
《墨子·天志上》:‘譬如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參閱《周禮·考工記·輪人》。”既言輪人之事乃製造車輪及有關部件,而又釋以“周官名”,豈非受“冬官”之“官”誤與?《墨子》之證,亦示其乃工匠之類。
《莊子·天運》記輪扁斫輪事,輪扁之“輪”即輪人之義,其辛苦操作,豈今所謂“官”者所為?又“氏”條釋為“周代掌管冶鍊鑄造的官名之一。掌制量器。”而“ ”字義之二又釋“古代金工的一種”。一釋為官,一釋為工,蓋“氏”屬“冬官”,而《總敘》又謂其為“攻金之工”,致使編者莫知所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