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參,(1006年—1079年),字清臣,北宋鄆州須城(今山東省東平縣)人。曾任鹽山知縣,后改遷三司使參知政事。
李參在任鹽山知縣時,遇荒年,令財主開倉售糧,無錢買糧的送給糠和秕谷,救活了數萬人。任淮南京西陝西轉運使時,為解決兵士缺糧,先貸錢給百姓,待收穫糧食后以糧償貸,史稱“青苗錢”。後來
王安石變法,其中“青苗法”即源於此。
后又改為三司使參知政事,任樞密直學士,知秦州。他招募弓箭手,屯田五百頃,連續幾年邊防無戰事。
宋英宗派人詢問,李參答道:“將鎮守邊疆,期望的就是和平,不敢有絲毫懈怠,讓皇帝擔憂。”
宋神宗久知李參有才,把他的名字寫在殿柱上。李參主管永興軍時病卒,年七十四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