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城隍廟碑記
新修城隍廟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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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文雖敘述了濰縣城隍廟重新修葺的緣起,但毫無諛神迷信內容,而是充滿了一種求實精神。鄭板橋認為「蒼然者天」和「塊然者地」本是無所謂人格的,是人賦予了其人格;城隍本是各府州縣邑都有的無生命的建築實體,也是人賦予了其人形、烏紗、袍笏,並「子之以禍福人權,授之以死生之柄」的。之所以如此,完全是「神道設教」的需要,是統治者為了進行教化所採取的宣傳手段。值得注意的是,文中鄭板橋借修城隍廟的機會,竭力主張在廟前修建一座演劇之樓,--即建立平民百姓的娛樂場所。為了回答鄉紳們認為「多事」的責難,鄭板橋不厭其詳地闡述了戲樓既有娛神的功能,又有娛人的功能,因此不能不修的原因。從他對修城隍廟的消極的從俗態度和對修戲樓的積極贊助態度的對比中,我們看到鄭板做為濰縣縣令的清醒頭腦和為老百姓辦實事的作風。因此,《新修城隍廟碑記》既是一篇討論民俗禮儀的學術論文,又是鄭板橋積極為濰縣老百姓辦公益事業的個個見證。
鄭板橋《新修城隍廟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