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合同
虛假合同
具備正規合同特徵的但不是合同上署名雙方或多方簽訂過的“合同”叫做“虛假合同”。
目錄
正規的合同有以下特徵:
①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即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互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將能夠發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現於外部的行為)。
②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須達成協議,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③合同系以發生、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為目的。
④合同是當事人在符合法律規範要求條件下而達成的協議,故應為合法行為。
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係;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一方根據自己利益偽造的(單方簽訂的)、無中生有的屬虛假合同,是無效的合同;雙方不根據法律程序簽訂的屬於無效合同,不一定是虛假合同,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