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黃雞
如皋黃雞
如皋黃雞,江蘇省南通市如皋市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如皋地處長江下游北岸,濱江臨海,屬北亞熱帶濕潤氣候區,季風環流是支配本地區氣候的主要因素,同時受海洋性氣候調節,氣候特點是:四季分明,氣候溫和,雨水充沛,日照充足,適宜養殖家禽。如皋黃雞屬肉蛋兼用型地方雞資源,主產於如皋市境內。體型中等偏小,具有“三黃”(喙色、羽色、脛色)特徵,公雞頸、翼、尾羽尖端夾有少量黑羽,母雞羽毛呈淡黃色,皮薄呈黃色。肌纖維緊密、富有彈性,肌間脂肪分佈均勻。適宜於白斬、爆炒、煲湯等,肉質嫩滑細膩,肉香湯鮮,清澈味美。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如皋黃雞”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2020年5月29日,入選《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名錄》。
如皋黃雞
如皋黃雞
如皋黃雞
如皋歷史上農作物以旱雜糧為主,農民較窮,居住草房,家家屋后都植有竹、樹,以防風沙,飼養的家雞放逐於其中,任其自由覓食,日落而歸,飼餵亦以雜糧為主。產區人們素有春夏食炒仔雞、入冬后燉雞湯進補習慣。
清乾隆年間(1711-1799年),家庭養殖發展較快,農家養雞亦已普見。
如皋黃雞
如皋黃雞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如皋黃雞”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2020年5月29日,入選《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名錄》。
如皋黃雞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如皋市行政區域內,包括如城鎮、如皋經濟開發區(柴灣鎮)、雪岸鎮、東陳鎮、丁堰鎮、白蒲鎮、林梓鎮、下原鎮、九華鎮、郭園鎮、石庄鎮、長江鎮、吳窯鎮、江安鎮、高明鎮、常青鎮、搬經鎮、磨頭鎮、桃園鎮、袁橋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20°20′00″-120°50′00″,北緯32°00′00″-32°30′00″。
•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要求
如皋黃雞的產地為如皋市全境。
(2)品種範圍
如皋黃雞是如皋人民在長期生活與生產實踐中選育而成的肉蛋兼用型地方雞資源。
(3)生產控制
(3.1)選址要求
飼養場地要求地勢高燥、避風向陽、水源充足,供電、交通方便,遠離鐵路、公路、城鎮居民區和公共場所500米以上,離開屠宰場、畜產品加工廠、垃圾及污水處理場、風景旅遊區2000米以上。
(3.2)雛雞來源
保護範圍內依法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種雞場繁育的雛雞。
(3.3)飼養管理
(3.3.1)飼養方式與密度
飼養方式主要包括籠養、平養和放養。蛋(種)雞主要採用籠養方式,飼養密度為10-12隻/平方米;商品肉雞主要採用平養及林間、桑園放養方式,飼養密度分別為8-10隻/平方米、50-100隻/667平方米。
(3.3.2)投入品要求
放養條件下對飼養條件要求不高,以粗雜糧或混合飼料補飼即可。平養、籠養條件下,日糧粗蛋白含量0-6周齡、7-10周齡、10周齡以上分別為20%、18-17%、16%,低於外來雞種和育成品種。飼料原料、加工和添加劑使用符合NY5032的規定。用藥應符合NY5030的規定。
(3.3.3)飼養管理衛生條件
符合NY/T5038中飼養管理衛生條件的規定。
(3.3.4)生產記錄要求
徠建立養殖檔案,規範生產記錄,所有原始記錄保存3年以上。
(4)產後處理
90日齡左右,體重0.8-1.0千克時作童仔雞上市,爆炒食用,肉質鮮嫩味美;150日齡左右,體重1.4-1.7千克時,作土種雞上市,紅燒、燉湯、燒烤均可,味美醇香;老母雞,1.5-1.9千克,以燉湯食用為主,有滋補功效。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如皋黃雞養殖環境應符合《GB/T18047農產品安全質量無公害畜禽肉產地環境要求》,雞場內不得飼養其他動物,雞場應設有糞污處理設施,污染物排放應符合《GB18596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病死雞無害化處理應符合《GB16548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產品安全、衛生指標必須符合國家對同類產品的規定。如皋黃雞雞肉質量按照《NY5034無公害食品禽肉及禽副產品》執行。
• 標誌使用規定
凡在該規範規定地域範圍內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如皋黃雞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如皋市畜牧獸醫站提出申請,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