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隱之
吳隱之
吳隱之(?—414年),字處默,東晉濮陽鄄城人,曹魏侍中吳質六世孫,生當東晉後期。曾任中書侍郎,左衛將軍,廣州刺史等職,官至度支尚書,著名廉吏。
吳隱之:雖家境貧寒,但志存高遠。他飽覽詩書,以儒雅顯於世。即使每天喝粥,也不受外來之財,母親去世時,他悲痛萬分,每天早晨都以淚洗面,行人皆為之動容。當時韓康伯是他的鄰居,韓康伯之母常對康伯說:“你若是當了官,就應當推薦像他那樣的。”
吳隱之不畏貪泉
隆安年間(397年-402年),朝廷想革除嶺南的弊端,任命隱之為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假節領平越中郎將。赴任途中行至距廣州20里處的石門,遇一山泉,當地人皆說喝了此泉之水就會變得貪婪無比,故名“貪泉”。隱之對家人說:“如果壓根兒沒有貪污的慾望,就不會見錢眼開,說什麼過了嶺南就喪失了廉潔,純屬一派胡言。”說著走到泉邊舀了就喝,並賦詩一首:“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上任后,他廉潔奉公,清簡勤苦,始終不渝,所食不過是稻米、蔬菜和乾魚,穿的是粗布衣衫,住處的帳帷擺設均交到庫房,有人說他故意擺樣子,隱之笑而不語,一如既往。部下送魚,每每剔去魚骨,隱之對這種媚上作風非常厭煩,總是喝斥懲罰后趕出帳外。經過他的懲貪官、禁賄賂,廣州官風有所好轉。元興初,皇帝下詔,晉陞他為前將軍,賜錢50萬,谷千斛。
吳隱之在廣州多年,離任返鄉時,小船上仍是初來時的簡單行裝。唯有妻子買的一斤沉香,不是原來的物件,隱之認為來路不明,立即奪過來丟到水裡。到家時,只有茅屋六間,籬笆圍院。劉裕賜給他牛車,另為他蓋一座宅院,隱之堅決推辭掉了。后升任度支尚書、太常,隱之仍潔身自好,清儉不改,生活如平民。每得俸祿,留夠口糧,其餘的都散發給別人。家人以紡線度日,妻子不沾一分俸祿。寒冬讀書,隱之常身披棉被禦寒。
義熙八年(412年),隱之告老還鄉,授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賜錢10萬,米300斛。九年(413年)卒。追贈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
《晉書·良吏·吳隱之傳》:
子延之復厲清操,為鄱陽太守。延之弟及子為郡縣者,常以廉慎為門法,雖才學不逮隱之,而孝悌潔敬猶為不替。
說到東晉的吳隱之,人們很自然會想起他做廣州刺史時飲貪泉而不貪的趣聞,而他做秘書時賣狗嫁女的逸事,卻少有人知道。
吳隱之在做廣州刺史之前,曾做過多年秘書。他先是為桓溫所知賞,拜奉朝請、尚書郎;接著被謝石點名要過去做主簿;再後來是入朝做中書侍郎。與尚書郎、主簿一樣,中書侍郎也是秘書性職務。吳隱之賣狗嫁女,就發生在他做謝石主簿的時候。
謝石是東晉著名人物,淝水之戰的晉軍司令便是他。這一仗足以使他名垂青史。謝石對吳隱之的生活很關心。吳隱之的女兒要出嫁,謝石知道他家窮,“遣女必當率薄”,便吩咐手下人帶著辦喜事所需的各種物品去幫忙操辦。到了吳隱之家,只見冷冷靜靜,毫無辦喜事的氣氛,唯見婢女牽了一隻狗要去市上賣。原來吳隱之要靠賣狗的錢來做女兒的嫁資!
東晉時的主簿,雖然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官,其職責無非是主管文書,為將相大臣一幕僚而已。但若論其地位,卻又十分重要;論其權力,有時甚至大得使人咋舌。如桓溫以郗超為參軍,王珣為主簿,時人便有“髯參軍,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之語,主簿地位之重要和權力之大,由此可知。其時謝石聲譽日隆,炙手可熱,且謝家十分富有,吳隱之在他手下工作,俸祿定當不菲。退一步說,吳隱之的俸祿即使不多,但他只要運用自己的地位和影響,以頂頭上司謝石為榜樣(謝石聚斂無度同樣很有名),能撈的時候就撈它一把,怎麼也不會窮到賣狗嫁女的地步。很顯然,吳隱之家窮,是另有原因的。史書上說他“弱冠而介立,有清操”;“雖居清顯,祿賜皆班親族,冬月無被,嘗浣衣,乃被絮,勤苦同於貧庶”。他家窮,原來是他始終保持清廉的操守,又樂善好施造成的。
眾所周知,兩晉時的官風,是相當腐敗的。何曾父子日食萬錢,石崇與王愷比闊鬥富這類醜聞,都是發生在那個時代。在那種環境和條件之下,吳隱之能夠清廉自守,確實難能可貴。特別是上司謝石都聚斂無度,他卻毫不動心,守住清貧,尤其讓人崇敬。後來,朝廷決定派他去廣州做刺史,目的就是希望他到那裡去樹立新的形象,改變過去嶺南歷任刺史皆貪污受賄以飽私囊的弊端。
吳隱之
吳隱之做主簿時賣狗嫁女和他後來做廣州刺史時飲貪泉而不貪,這兩件事表明:真正的清廉之士,是不管處在何種環境和條件下,也不管他手中有權還是無權,都是不會改變其志操的。
一個人能否保持清廉,其關鍵還在於自己,不能怪罪於環境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