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超
東晉時期書法家
徠郗超(336年-378年),字景興,一字敬輿,小字嘉賓,高平金鄉(今山東金鄉)人,東晉官員、書法家、佛學家,太尉郗鑒之孫,會稽內史郗愔之子。
郗超出身於高平郗氏,歷任撫軍掾、征西椽、大司馬參軍、散騎侍郎、中書侍郎、司徒左長史等職。他是桓溫謀主,曾勸說桓溫廢帝立威。桓溫因不肯採納他的建議,在第三次北伐時大敗而回。桓溫死後因母喪辭去司徒左長史之職,后被起複為散騎常侍、此後又授任宣威將軍、臨海太守等職,郗超都沒有接受。太元二年十二月病逝,時年四十二歲。
郗超年輕時卓越超群,放蕩不羈,有曠世之才,在士林中交遊廣泛。他善於清談,見解義理精妙入微。永和元年(345年),會稽王司馬昱被授為撫軍大將軍,徵辟郗超為府掾。
永和四年(348年),桓溫因平蜀之功,進位征西大將軍。郗超進入桓溫幕府,擔任征西府椽,后改任大司馬參軍。桓溫英氣高邁,很少推崇他人,但在與郗超交談之後,卻認為他深不可測,因此盡心禮待。而郗超也一心追隨桓溫,不久又被授為散騎侍郎。
太和四年(369年),桓溫請求與徐兗二州刺史郗愔、江州刺史桓沖、豫州刺史袁真一同北伐前燕。當時,北府兵卒悍勇,桓溫不願讓郗愔掌握京口重鎮。郗愔對此絲毫不知,還致信桓溫,表示願意與他共同輔佐王室,請求率部出河上。郗超將原信毀掉,以父親的名義偽造信件,呈給桓溫。信中寫道:“我不是將帥之才,不能勝任軍旅重任,而且年老多病,還是給我一個閑職,讓我休養吧。徐兗二州的軍隊就由桓公統領吧。”桓溫得信大喜,當即改任郗愔為會稽內史,並自領徐兗二州刺史,兼并了郗愔的軍隊。
同年四月,桓溫自兗州出兵北伐。郗超極力勸諫,認為汴水久未浚治,會影響漕運。桓溫不聽,執意進軍,並由清水進入黃河。郗超再次勸諫,認為桓溫入黃河之法是逆水而進,難通漕運,擔心前燕拒守不戰,會令晉軍糧道斷絕,陷入無糧困境。他建議桓溫盡率全軍直擊前燕國都鄴城,這樣不論前燕逃回遼東後方、拒守鄴城或出兵決戰都有利於北伐進展。郗超又提出另外一個比較穩健的策略,建議桓溫堅守河道,控制漕運,儲蓄糧食,直至明年夏天再繼續進攻。他認為如不速戰速決,當戰事拖延至秋冬后,在水量減少而北方早降溫的客觀條件之下,會令到晉軍更難維持。但桓溫全都不聽。九月,桓溫在枋頭被燕將慕容垂擊敗,大敗而回。
桓溫北伐的本意是要建立功勛,然後回朝接受九錫,從而奪取政權,但卻因枋頭兵敗,威望頓減。咸安元年(371年),桓溫收復壽春,對郗超道:“這次勝利能雪枋頭兵敗之恥嗎?”郗超則表示不能。當夜,郗超對桓溫道:“明公身居重任,如果不能效仿伊霍、廢立皇帝,不足以鎮壓四海,震服宇內。”桓溫採納了他的建議,決定廢黜皇帝司馬奕。
同年十一月,桓溫散布流言,稱司馬奕因陽痿不能生育,並讓寵臣相龍、計好、朱炅寶等人蔘侍內寢,而後宮所生三子並非皇帝親生。不久,桓溫率軍入建康,以褚太后的名義下詔,廢司馬奕為東海王,並立會稽王司馬昱為皇帝,是為晉簡文帝。當時,郗超擔任中書侍郎,坐鎮朝廷,百官皆畏其權勢。謝安曾與王坦之一同去拜訪郗超,一直等到天色已晚也未能入見。王坦之打算離去,謝安道:“你就不能為了性命,先忍一忍嗎?”
簡文帝雖被立為皇帝,但卻形同傀儡,常擔心被桓溫廢黜。後來天現異象,熒惑入太微,這在當時被認為是帝位不保的徵兆,司馬奕被廢時也有同樣的天象。簡文帝非常不安,甚至向郗超詢問桓溫是否會再行廢立。郗超斷言道:“桓大司馬正對內穩定國家,對外開拓江山,我願用全家百餘口來擔保,不會發生那種不正常的政變。”簡文帝稍微安心,又吟誦庾闡詩道:“志士痛朝危,忠臣哀主辱。”簡文帝因不能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在位不到兩年便憂憤病死。
桓溫死後,郗超改任司徒左長史,但因母喪離職。他認為父親郗愔是名公之子,位遇應在謝安之上,但一直處於閑職,而謝安卻能掌握朝政,對此憤恨不平。謝安對郗超也是深恨不已。
守孝期滿后,朝廷起複郗超為散騎常侍,后又授為宣威將軍、臨海太守。他都沒有接受。太元二年十二月(378年1月),郗超病逝,年僅四十二歲。
郗超是桓溫謀主。桓溫便是在郗超的建議下,廢黜了司馬奕,改立司馬昱為帝。
郗超是東晉著名書法家,唐代竇臮在《述書賦》將郗超與郗鑒、郗愔、郗曇、郗儉之、郗恢並稱六郗,認為王家、謝家、庾家、郗家是主宰東晉書壇的主要家族。庾肩吾《書品》將郗超的書法定為中下品,而李嗣真所著《書後品》則將其定為中上品。王僧虔認為郗超的草書次於二王,在緊湊秀美方面勝過其父郗愔,但骨力稍有不足。
郗超崇信佛教,常與竺法汰、支道林等名僧討論佛教般若學,被譽為“一時之俊”。他意在調合佛教同儒家的正統觀念,也很注重佛教的因果報應和佛性法身等說,傾向於佛教有宗。
郗超著有《奉法要》,論述佛法要點,是東晉士大夫對佛教的典型認識,也是中國佛教義學史上的重要文獻。他提倡用佛教五戒“檢形”,用十善“防心”,認為善惡有報,天堂地獄,均系乎心,強調人們必須“慎獨於心,防微慮始”,把本已突出超脫的人生哲學,解釋成了一種治心從善的道德學說,將佛教的道德作用提到了首位。郗超還特別改正了中國傳統上認為積善積惡必將禍福子孫的報應說,認為“善自獲福,惡自受殃,是禍是福,都是自作自受,不能延及後代親屬”。
根據《新唐書·藝文志》記載,郗超著有文集十五卷。
祖父:郗鑒,流民帥出身,曾參與討平王敦之亂、蘇峻之亂,官至太尉,封南昌縣公。
父親:郗愔,官至鎮軍將軍、會稽內史、都督浙江東五郡軍事,襲爵南昌縣公。
兄弟:郗融,曾被授為琅邪王文學,但他卻沒有接受。
兄弟:郗沖。
妻子:周馬頭,出身汝南周氏,秘書監周閔之女。
嗣子:郗僧施,從弟郗儉之之子,歷任宣城內史、丹陽尹、南蠻校尉,襲爵南昌縣公。
郗超早年便享有盛譽,與王坦之齊名,時人稱讚道:“盛德絕倫郗嘉賓,江東獨步王文度。”另一種說法則是:“揚州獨步王文度,後來出人郗嘉賓。”
郗超擔任西府參軍時,與主簿王珣同受桓溫器重。郗超生有美髯,而王珣身材矮小,西府有歌謠傳頌:“髯參軍,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
桓溫心懷不軌,一直想篡奪帝位,郗超則是桓溫的謀主。謝安曾與王坦之一同去拜訪桓溫,郗超躲在幕帳中偷聽他們談話。恰巧這時一陣風把幕帳吹開,暴露了郗超。謝安笑道:“郗生可謂入幕之賓矣。”
郗愔忠心於王室,對郗超與桓溫圖謀篡晉之舉絲毫不知。郗超臨終前,將一箱書信交給門生保管,囑咐道:“我父年事已高,我死之後,如果他悲傷過度,影響到飲食睡眠,可把這個箱子呈交給他。不然的話,你就把它燒掉。”郗超死後,郗愔果然因悲痛患病。門生便將箱子交給他,裡面全都是郗超與桓溫密謀書信。郗愔大怒道:“這小子死得太晚了。”從此再也不為他流淚。
郗愔好財,曾聚斂錢財數千萬。郗超在向父親請安時,故意將話題引到錢財方面。郗愔道:“你只不過想得到我的錢財罷了!”他打開錢庫,允許郗超在一天內任意取用,認為郗超最多也就用掉幾百萬。郗超竟在一日之內,將庫中錢財分給全部親戚朋友。郗愔得知,驚怪不已。
謝安認為聖人、賢人與普通人之間的距離很近,但子侄都不同意。謝安嘆道:“如果郗超聽見這話,一定不至於不相信。”他認為郗超一定會贊同自己的觀點。
郗愔拜為北府統帥,王徽之到郗家祝賀。他認為郗愔不是將帥之才,便反覆誦道:“應變將略,非其所長。”郗融很不高興,對郗超道:“父親今日拜官,子猷卻言語不遜,實在難以容忍。”郗超卻道:“這是陳壽在《三國志》中對諸葛亮的評語,人家把父親比作諸葛武侯,我們還有什麼可說的?”
郗超每逢聽說品德高尚者要隱退,便會斥資百萬,為他們建造房宇。他曾在剡縣為戴安道起建宅邸,宅邸非常精緻。戴安道入住后,給親友寫通道:“最近到了剡縣,就好像住進官邸一樣。”
前秦苻堅南下攻晉,侵佔梁岐,虎視淮陰。朝廷派謝玄率軍抵禦,但朝中議論紛紛,認為謝玄不能勝任。郗超雖與謝玄不和,但仍道:“謝玄定能成功。我和他曾在桓溫的軍府共事,發現他用人能各盡其才,即使是一些細小事務,也能使人得到適當安排。以此推斷,想必他定能建立功勛。”淝水之戰勝利后,時人都讚歎郗超有先見之明,而且對他不因個人愛憎而隱匿別人的才能的做法表示敬重。
范啟曾對郗超道:“王獻之全身乾巴巴的,即使扒下他的皮,也沒一點豐滿光澤。”郗超答道:“全身乾巴巴的,比起全身都是假的,哪樣好?”范啟生性矯揉造作,絮煩多事,郗超便以此嘲諷於他,
郗超死後,妻子周氏拒絕返回娘家,道:“活著雖不能跟郗郎同室而居,那就死後和他同穴而葬。”
《晉書·卷六十七·列傳第三十七》
《資治通鑒·卷九十七·晉紀十九》
《資治通鑒·卷九十九·晉紀二十一》
《資治通鑒·卷一百一·晉紀二十三》
《資治通鑒·卷一百二·晉紀二十四》
《資治通鑒·卷一百三·晉紀二十五》
《資治通鑒·卷一百四·晉紀二十六》
檀道鸞:①超少有才氣,越世負俗,不循常檢,時人為一代盛譽者。語曰:“大才盤盤謝家安,江東獨步王文度,盛德日新郗嘉賓。”②超有才能,珣有器望,並為溫所昵。
何尚之:渡江已來,則王導、周顗、庾亮、王濛、謝尚、郗超、王坦、王恭、王謐、郭文舉、謝敷、戴逵、許詢,及亡高祖兄弟(即何充兄弟)、王元琳昆季、范汪、孫綽、張玄、殷覬等,或宰輔之冠蓋,或人倫之羽儀,或置情天人之際,或抗跡煙霞之表。
王僧虔:郗超草書,不亞於二王。緊媚過其父,骨力不及其母。
房玄齡:①少卓犖不羈,有曠世之度,交遊士林,每存勝拔,善談論,義理精微。②溫懷不軌,欲立霸王之基,超為之謀。
法琳:王導、周顗,宰輔之冠蓋。王濛、謝尚,人倫之羽儀。次則郗超、王謐、劉□、謝容等,並江左英彥,七十餘人。皆學綜九流,才映千古。
竇臮:博哉四庾,茂矣六郗,三謝之盛,八王之奇。……景興(郗超)當年,曷雲世乏?正草輕利,脫略古法。跡因心而謂何?為吏士之所多,惜森然之俊爽,嗟甍爾於中和。
蘇軾:①若方回者,可謂忠臣矣,當與石碏比。然超謂之不孝,可乎?使超知君子之孝,則不從溫矣。東坡先生曰:超,小人之孝也。 ②士之所甚好者,名也。而愛莫加於父子。今嘉賓以父之故,而暴其惡名;方回以君之故,而不念其子。嘉賓可謂孝子,方回可謂忠臣也。悲夫!或曰:嘉賓與桓溫謀叛,而子以孝子稱之,可乎?曰:“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嘉賓之不忠,不待誅絕而明者。其孝可廢乎?
馮夢龍:超黨於桓,非肖子也,然為父畫免禍之策,不可謂非智。身死而猶能以術止父之哀,是亦智也。然人臣之義,則寧為愔之愚,勿為超之智。
王夫之:秉信非以全身,而身或以保;非以圖功,而功或以成。託身失所,而為郗超;欲自免焉,則為溫嶠;加之以反覆之無恆,則為牢之。嶠成而牢之敗,牢之死而超生。
包世臣:司馬氏無功於當塗,無德於黔首,而一時藉曹氏之寵,以享豐厚者,競與輸心佐命,真豺虎所不食,有北所不受。顧以若而人開鴻基,創永制,貽謀有不舛乎。無怪棗嵩、朱碩之於王浚,沈充、錢鳳之於王敦,匡術、路永之於蘇峻,郗超、劉牢之之於二桓,劉穆之之於宋武,接踵而起也。
秦篤輝:郗愔性吝而忠,郗超好施而奸,故君子不以一節論人。愔以多藏為利者也,超以賣國為利者也,多藏之利小,賣國之利大,如超者所謂小人喻於利。
蔡東藩:①郗超二策,上則悉眾趨鄴,次則頓兵河濟,誠為當日不易之良謨。 ②桓溫敗績枋頭,僅得壽春之捷,何足蓋愆,乃反欲仿行伊霍,入朝廢主,真咄咄怪事!從前如操懿輩,皆當功名震主之時,內遭主忌,因敢有此廢立之舉,不意世變愈奇,人心益險,竟有如晉之桓溫者也。況帝奕在位五年,未聞失德,乃誣以曖昧,迫使出宮,溫不足責,郗超之罪,可勝數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