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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專業

大學專業

書記官專業是培養具有書記官專業必備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門知識,具備基層法院、檢察院書記官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秘書、文員等崗位職業能力的高素質法律實用人才的專業。

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書記官專業必備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門知識,具備基層法院、檢察院書記官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秘書、文員等崗位職業能力的高素質法律實用人才。

核心課程


民法原理與實務、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刑事法律原理與實務、行政法原理與實務、法律文書寫作、秘書實務、書記官實務、庭審錄入、文書製作與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等。

就業方向


主要面向法院、檢察院書記官崗位、企事業單位行政管理、秘書、文員等崗位。畢業生可考取省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以及行政、政法機關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