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丁基膦

無色液體有大蒜氣味的化學物質

三丁基膦,無色透明液體。不溶於水,溶於有機溶劑。在空氣中被氧化而放出熱量,並轉化為氧化膦,是一種重要的有機膦配體,廣泛用於過渡金屬有機合成。可作為還原劑,還原打開蛋白質中的雙硫鍵,也可還原羰基和環氧基;還可作為烯烴聚合催化劑、二苄醇的羰基化催化劑、聚丁二烯的氨甲基化催化劑,不飽和類固醇選擇加氫催化劑。

製備方法與來源


①格利雅法:丁基氯與格氏試劑反 應,產物再與三氯化磷反應,可製得產品;
②膦法:烯烴與膦反應得到產品。

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吸入、攝入或經皮吸收后對身體有害。
健康危害:本品對眼睛、皮膚、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強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氣管的炎症、水腫、痙攣,化學性肺炎。接觸后可引起燒灼感、咳嗽、喉炎、氣短、頭痛、噁心和嘔吐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LD50:750 mg/kg(大鼠經口)。

防護措施


【工程式控制制】: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標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穿連衣式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實行就業前和定期的體檢。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翻開上下眼瞼,用流動清水沖洗15分鐘。就醫。
吸入: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誤服者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立即就醫。

燃爆特性與消防


燃燒性:可燃
建規火險分級:乙
引燃溫度(℃):200
危險特性:具有強還原性。遇高熱、明火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的危險。
燃燒(分解)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磷
穩定性:穩定
聚合危害:不能出現
禁忌物:強氧化劑、氧。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滅火劑: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應急處理


【泄漏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儘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乾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儲運注意事項


【儲運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應與氧化劑、氧、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廢棄處理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建議用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氣體要通過洗滌器除去。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