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夫人
太夫人
徠漢制,列侯之母稱太夫人。後來凡官僚、豪紳的母親不論在世與否,均稱太夫人。其官職,在家中最大。
詞條:太夫人
解釋:1.漢制,列侯之母稱太夫人。
2.後世官吏之母,不論存歿[mò],亦稱太夫人。
漢文帝規徠定:“令列侯 太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征捕。”
顏師古注引如淳曰:“列侯之妻稱夫人。列侯死,子復為列侯,乃得稱 太夫人。子不為列侯,不得稱也。”
班固《漢書·平帝紀第十二》:(元始)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夏,皇后[王嬿]見於高廟。加安漢公[王莽]號曰“宰衡”。賜公 太夫人(王莽之母渠氏)號曰 功顯君。封公子(王)安、(王)臨皆為列侯。[說明:這裡的 太夫人不是王莽之妻,而是王莽之母渠氏,初號曰“明君”]
太夫人已不幸。——《漢書·李文蘇建傳》
[唐]韓愈有《祭左司李員外 太夫人文》。
太夫人則又朂勅之(袁可立)曰:“孝可作忠,忠更可作孝。”——明 梁雲構《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
上書太夫人。——[清]侯方域《壯悔堂文集》
《兒女英雄傳》第十八回:“更兼那紀太傅每日上朝進署,不得在家。他家 太夫人又身在內堂,照應不到外面的事。”
宋朝政和年間,曾規定:“以‘ 太’字作為對生者的尊稱,令凡追封者皆去‘ 太’字”。見[宋]徐度《卻掃編·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