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中國債權立法問題研究
當代中國債權立法問題研究
在我國未來的民法典中應如何安排債、合同、侵權行為等內容,是當前民法典編纂中的重大理論問題。《當代中國債權立法問題研究》循著債的概念、債的體系及債法的體系的研究思路,對這一立法問題給出了明確的答案:未來的民法典應當設立債法總則。以統領形形色色的具體債的關係。 《當代中國債權立法問題研究》創新之一是提出了新的債的分類法:典型之債與非典型之債。將債的立法問題置於這一新的分類基礎之上,闡述了非典型之債的客觀存在對於設立債法總則、構建完整債法體系的意義。
柳經緯,男,1955年生,福建壽寧人。1982年畢業於廈門大學歷史系歷史學專業,獲歷史學學士學位;1985年畢業於廈門大學法律系民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在廈門大學擔任教職20年,曾任廈門大學法律系主任、法學院副院長;2005年3月調入中國政法大學,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科研處長、校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文檔》主編。長期擔任民法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所承擔的課程包括本科民法總論、物權法、債權法和研究生的民法學研究等。研究領域包括民法《總論、物權、債權)、商法總論、公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出版的專著主要包括《我國民事立法的回顧與展望》、《當代中國民事立法問題》、《醫患關係法論》、《商法總論》等,主編的教材包括廈門大學民商法學系列教材(7冊)、商法系列教材(9冊)以及最新司法案例精解叢書(14冊)等,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學術成果獲得省部級社科優秀成果獎7項,其他學術獎十多項。曾獲福建省優秀教師(2001)和福建省首屆高校名師(2003)等榮譽稱號。主要學術職務有中國法學會民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商法學會常務理事、台灣東海大學兼職教授。
導論:問題與思路
第一章 債的概念
第一節 債的概念存廢之爭
第二節 債的定義
第三節 債的法律屬性
第四節 責任與債
第二章 債的體系
第一節 債的發達
第二節 債的傳統分類
第三節 本書的分類:典型之債與非典型之債
第四節 典型之債
第五節 非典型之債
第三章 非典型之債的分佈
第一節 民法其他領域的非典型之債
第二節 商事法上的非典型之債
第三節 公法上的非典型之債
第四章 債法的體系
第一節 債法體系概述
第二節 民法典債編體系
第三節 債法總則的構成
第四節 債法總則對具體債的適用問題
第五章 我國債法體系的構建
第一節 我國債權立法之現狀
第二節 關於民法典中債法安排的三種思路
第三節 維護傳統債法體系的必要性
第四節 民法典債編體系的構想
附錄一:民法典債編結構
附錄二:債編總則草案(試擬稿)
附錄三:論添附中的求償關係
——兼談非典型之債與債法總則的設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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