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和福
曾任主席兼縣回民游擊大隊隊長
馬和福(1893~1937),回族,經名尕西姆,是寧夏黨史上著名的革命英烈、英雄典範。
1936年12月紅軍在西征途中成立了我國第一個縣級少數民族自治政權——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馬和福擔任主席兼縣回民游擊大隊隊長。
徠1937年2月,馬和福被反動軍閥馬鴻逵逮捕,堅貞不屈,視死如歸。4月英勇就義,年僅44歲。
1893年出生在甘肅省河州(今臨夏縣)一個僱農家庭。4歲時家鄉連遭戰亂和災害,隨祖父和父母親逃荒到寧夏西吉縣沙溝。他從小給教主放羊,後來又到豫旺一帶打短工、扛長工,當過皮匠、石匠、泥瓦匠、榨油匠,受盡了苦難。由於他樂於幫助窮苦兄弟,所以在當地窮人中享有很高的威信。
1936年6月,彭德懷率領西征紅軍攻佔了軍閥馬鴻逵佔據的豫旺堡。馬和福見到紅軍紀律嚴明,對老百姓秋毫無犯,待人和善,一進村就修橋補路、照顧孤寡老人,把地主的牛羊、布匹分給窮人,廢除了多如牛毛的苛捐雜稅;又聽到紅軍宣講黨的抗日主張和民族政策,對革命有了一定的認識。他把紅軍當作親人看待,主動幫助紅軍做事,每天走東跑西、上山下窪作宣傳,揭露敵人的造謠欺騙,動員說服原來聽謠言逃散的鄉親們一批批返回家園。在他的宣傳帶動下,許多回漢群眾陸續回來,接近紅軍,並紛紛給紅軍送“歡迎糧”,捐“抗日款”,幫助紅軍解決吃糧吃水問題。7月,馬和福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從此他更加積極熱情地做好參戰支前工作,成為豫旺地區最為突出的回族優秀幹部。
1936年10月20日,在同心清真大寺舉行了具有深遠歷史意義的成立大會,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代表大會開幕了。10月22日,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成立,馬和福當選為主席。11月上旬,各路紅軍會聚同心城(又叫半個城),在西城外河灘上舉行了萬人軍民聯歡會。馬和福代表豫海縣回漢人民致歡迎詞。11月中旬,紅軍撤離以後,馬鴻逵的地方民團控制了地方局勢,自治政府被迫轉入地下,在同心一帶堅持同敵人進行游擊戰。由於壞人告密,馬和福不幸被捕。先是被押往韋州,后又被解到銀川。國民黨寧夏省主席、軍閥馬鴻逵多次派人酷刑逼供,並親自審訊,但馬和福始終大義凜然,堅貞不屈。12月紅軍在西征途中成立了我國第一個縣級少數民族自治政權——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馬和福擔任主席兼縣回民游擊大隊隊長。
1937年4月3日(農曆2月22日),馬和福在同心城南門外河灘上英勇就義,時年44歲。
新中國建立后,同心縣人民政府在老城(半個城)修建了馬和福烈士陵園。1978年慶祝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20周年時,又將他的遺骨遷入新城紅軍烈士陵園,建墓立碑,永誌不忘。每年到烈士殉難的日子,許多幹部、工人、學生、農民前去掃墓,進行悼念。
馬徠和福烈士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獻出了寶貴的生命,他不愧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兒女,黨的好兒子,名副其實的回族英雄。他的英雄事迹,永遠印在寧夏回漢族人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