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廳教學教材研究室
江西省教育廳教學教材研究室
歷史沿革
江西省教研機構始建於1956年8月,全稱為江西省教育廳中小學教學研究室。1961年更名為視導室。“文化大革命”中,視導室解體。1973年1月,江西省中小學教材編寫組成立。1957年10月,江西省革命委員會文教辦公室教育組教育革命研究室成立。1980年6月,江西省中小學教材編寫組與江西省革命委員會文教辦公室教育組教育革命研究室合併,更名為江西省教育廳教學教材研究室。1986年3月,江西省教育廳改名為江西省教育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教研室也改名為江西省教育委員會教學教材研究室。2000年9月,政府機構改革,江西省教育委員會恢復為江西省教育廳,同時,江西省教育委員會教學教材研究室恢復為江西省教育廳教學教材研究室。
我省教研機構的性質和職能是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和教育廳賦予的新要求而不斷調整並完善的。1980年8月,省教育廳下發《關於教研室工作的意見》,1985年初,在《關於教研室工作的意見》的基礎上,正式制定了《江西省各級教學研究室工作條例(試行)》,並以省教育廳的文件《關於執行〈江西省各級教學研究室工作條例(試行)〉的通知》下發各地、市、縣教育局執行。1993年,為了適應新形勢,省教育委員會下發《江西省各級教學教研室工作條例》。
2007年,在對《江西省各級教學研究室工作條例》進行修訂的基礎上,省教育廳下發《江西省各級基礎教育教學教研室工作條例(修訂稿)》,其中明確規定:基礎教育教學教材研究室(簡稱教研室)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設置的承擔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教材研究和教學業務管理的常設事業機構;教研室的只能是開展基礎教育的教學研究、教學指導、教學業務管理、教材建設和課程改革試驗等有關工作。
我省教研機構在改革開放之後得到加速發展。1980年開始,我省相繼恢復和建立了省、地(市)、縣(區)三級教研室,至八十年代末期,各級教研室共有1194人。上世紀90年代,特別是進入21世紀,我省教研機構發展更加迅速。至2008年,全省共有省級教研室1個,設區市教研室11個,縣(區)級教研室102個,教研人員約1800餘人。省教研室核定編製43人在編32人,有專職教研員28人,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26人。省教研室內設語文科、數學科、英語科、理化生科、政史地科、體藝幼科、綜合科、行政科等8個科室,設立教學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課題管理辦公室、實驗基地辦公室、課程資源研發辦公室、教師培訓部、《江西教研》編輯部等6個項目組。省教育學會的學科專業教學研究會有13個掛靠在省教研室
江西省教研室主要“負責基礎教育(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段教育)業務指導、管理的機構,是教育行政部門指導、管理教學業務的助手和參謀”,“承擔基礎教育課程研究、基礎教育學科教育教學研究(包括基礎教學評價研究、教學科研等)、基礎教育教學學術團體管理,及協助教育行政部門指導、管理教學業務。”
其主要職能是:
1、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和江西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負責研究基礎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組織形式、教學方法和課程評價,研究開發教育資源,探索教學規律;
3、負責組織教研人員和教師參加教學工作研究和教學科學研究等教研活動,組織教師進行專題性研修活動和進行課題研究;
4、負責組織教師學習教育理論,指導學校實施課程方案和進行教學改革實驗,總結推廣教育教學改革經驗;
5、負責制定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學常規制度,提出執行課程方案和使用教材的意見,並指導與督促貫徹落實;
6、負責全省中考命題和高中會考命題,以及學校技能操作考試和信息技術無紙化考試命題工作,承辦中小學各學科競賽組織、閱卷等工作;
7、負責組織編寫中小學和幼兒園教材(含地方課程教材)和教輔材料,提出教學用書選用意見。組織教材試驗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9、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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