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中心主義

生態中心主義

它提出環境倫理學的中心問題應該是生態系統或生物共同體本身或它的亞系統,而不是它所包括的個體成員。因此,我們應該考慮整個生態系統,而不是把個體於其中的母體與個體分隔開。生態系統包括很多個體,是個體賴以發展的基礎,所以價值高於個體。

生態中心主義(Ecocentrism)


環境倫理學的一種研究視角。它提出環境倫理學的中心問題應該是生態系統或生物共同體本身或它的亞系統,而不是它所包括的個體成員。生態中心論的根據是,生態學揭示了人類和自然的其他成員既有歷時性(時間過程)也有共時性(同一時間)的關係,他們共同是生命系統的一部分。因此,我們應該考慮整個生態系統,而不是把個體於其中的母體與個體分隔開。多數現代的道德理論,把注意力集中於個體的權利或利益,與此不同,生態中心主義是一種整體論的或總體主義的方法。它依據對環境的影響判斷人類行為的道德價值。因此,當其他方法力圖把傳統的西方道德規範擴展至關於動物和環境問題時,生態中心主義力圖建立一種新的倫理模式。“土地倫理學”和“深層生態學”是這種傾向的最重要的代表。生態中心主義者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把環境的利益與人類個體的權利與利益相協調。
生態中心主義主要有三種觀點。第一,利奧波德的大地倫理。《沙鄉年鑒》的第三部分,利奧波德生命共同體、道義論和倫理進化思想的三個概念。生命共同體就是生態體系,大於個體利益;道義論就是生態良知,強調對生命本身而不是對人類的利益的尊重,強調人對生命共同體的義務;論理進化思想是進化論的升華,把進化論延伸至倫理的範疇。第二,羅爾斯頓的自然價值論。自然價值是開放性的概念,沒有完整定義,不依賴於人。所有生物都有評價角度,人對價值只是一種翻譯,不是投射。自然的價值是創造性,人不可能完全把握。生態系統包括很多個體,是個體賴以發展的基礎,所以價值高於個體。第三,奈斯的深層生態學。深層生態學全面地從文化價值上根除了人類中心論,探討環境問題的深層原因,反對人類中心論、機械論和盲目經濟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