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2條詞條名為盧邁的結果 展開
- 唐德宗朝宰相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盧邁
唐德宗朝宰相
盧邁(739—798),男,祖籍范陽,先輩遷入河南。他於唐德宗貞元九年(公元783年)擔任宰相職,達到權力頂峰,為眾大臣所景仰。盧邁自小尊敬師長,友愛同伴,為人誠實忠厚,責己嚴而責人寬,受到時人好評。
盧邁歷任藍田尉、河南主簿、集賢殿校理、滁州刺史、右諫議大夫、尚書右丞等職。他當官時奉公守紀、不謀私利;胸懷坦蕩、待人謙恭;作風正派、不拉幫結派。唐德宗貞元九年在眾大臣一致舉薦下,登上宰輔之位。德宗皇帝曾下詔書表彰盧邁。詔書講盧邁“自居台輔,益見忠清。方藉謀猷,遽嬰疾疹”。朝野對盧邁均有好評。
少以孝友謹厚稱,深為叔舅崔祐甫所親重。兩經及第,歷太子正字、藍田尉。以書判拔萃,授河南主簿,充集賢校理。朝臣薦其文行,遷右補闕、侍御史、刑部吏部員外郎。邁以叔父兄弟姊妹悉在江介,屬蝗蟲歲飢,懇求江南上佐,由是授滁州刺史。入為司門郎中,遷右諫議大夫,累上表言時政得失。轉給事中,屬校定考課,邁固讓,以授官日近,未有政績,不敢當上考,時人重之。遷尚書右丞。
將作監元亘當攝太尉享昭德皇后廟,以私忌日不受誓誡,為御史劾奏,詔尚書省與禮官、法官集議。邁奏狀曰:“臣按《禮記》,大夫士將祭於公,既視濯而父母死,猶奉祭。又按唐禮,散齋有大功之喪,致齋有周親喪,齋中疾病,即還家不奉祭事,皆無忌日不受誓誡之文。雖假寧令忌日給假一日,《春秋》之義,不以家事辭王事。今亘以假寧常式,而違攝祭新命,酌其輕重,誓誡則祀事之嚴,校其禮式,忌日乃尋常之制,詳求典據,事緣薦獻,不宜以忌日為辭。”由是亘坐罰俸。
邁九年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歲余,遷中書侍郎。時大政決在陸贄、趙憬,邁謹身中立,守文奉法而已。而友愛恭儉。邁從父弟,為劍南西川判官,卒於成都,歸葬於洛陽,路由京師,邁奏請至城東哭於其柩,許之。近代宰臣多自以為崇重,三服之親,或不過從而吊臨;而邁獨振薄俗,請臨弟喪,士君子是之。十二年九月,邁於政事堂中風,肩輿而歸,上表請罷官,不許,詔宰臣就第問疾。自是凡五上表,堅乞骸骨,詔曰:“卿操履貞方,器識淹茂,自居台輔,益見忠清。方藉謀猷,遽嬰疾疹,歲月滋久,章表屢聞,陳請再三,捴謙難奪。且備養賢之禮,宜遂優閑之秩,告免之誠,雖為懇至,俯從來奏,良用憮然。”乃除太子賓客。貞元十四年卒,時年六十,贈太子太傅,賻以布帛。邁再娶無子,以從父弟子紀為嗣。
趙璟、盧邁二相國皆吉州人,旅眾呼為趙七盧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