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縣教育局
高青縣教育局
高青縣教育局為正科級單位,隸屬縣政府。設8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計財審計科、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安全教育管理辦公室、縣政府教育督導室。
1.研究制定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2.負責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群眾團體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教育和體育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3.貫徹執行教育和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負責教育和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4.負責全縣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5.參與縣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學生資助工作。
6.負責全縣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計劃的申報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義務教育段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7.負責統籌規劃全縣群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負責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負責推進全縣職業體育發展。組織參加和承辦國家、省、市、縣體育競賽。負責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和參與推動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負責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8.組織、指導教育和體育系統文化、宣傳、科技、培訓、研究和學術團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廣教育和體育科研成果。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9.負責本部門領域內人才相關工作。負責與國外、港澳台地區的教育和體育交流合作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出國留學和接收外國留學生工作。
10.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縣教育和體育局所屬單位(學校)管理工作。
11.代縣政府管理縣體育事業服務中心(縣競技體育運動學校)。
12.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和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3.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14.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楊新勝:縣長,主持縣政府全面工作;負責財政、稅務、審計工作;領導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基層財政運行保障中心、縣政府國有資產保障中心。聯繫縣稅務局。
副縣長:
於壽磊,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和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 推進工作,負責重大項目推進、對上爭取支持工作;協助楊新勝同志負責財政、稅務、審計工作;負責政府機關、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國資監管、行政審批服務、政務服務熱線、統計、機關事務管理、發展戰略研究、金融證券、保險、大數據、政務公開、服務業、油區、電力、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等方面工作;協助楊新勝同志領導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協助楊新勝同志分管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基層財政運行保障中心、縣政府國有資產保障中心。分管高青經濟開發區、化工產業園區工作。分管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改革局、縣科技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應急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統計局、縣大數據局、縣油區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縣金融證券服務中心、縣政府市民投訴中心、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縣智慧城市建設運行中心、縣重點項目服務中心、縣糧食事業服務中心、縣服務業發展中心、縣新材料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縣新型工業發展服務中心、縣應急救援指揮保障中心。協助楊新勝同志聯繫縣稅務局。聯繫縣工商聯機關、縣科協機關、國網高青縣供電公司、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人行、市銀保監分局高青監管組、駐高銀行和保險機構。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
李剛,協助於壽磊同志負責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公安、司法、退役軍人事務、信訪、交警、民兵預備役等方面工作;負責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信訪局。聯繫縣民族宗教局、縣交警大隊、縣武警中隊。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
馮斌,負責教育和體育、民政、慈善、殘疾人事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醫療保障、紅十字會、通信、郵政、煙草等方面工作;負責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縣教育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文化和旅遊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檢驗檢測中心、縣體育事業服務中心、縣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縣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縣文物事業服務中心、縣旅遊發展中心、縣天鵝湖慢城發展中心。聯繫市醫療保障局高青分局、縣政府新聞辦公室、縣總工會機關、團縣委機關、縣婦聯機關、縣殘聯機關、縣紅十字會機關、縣郵政公司、縣煙草專賣局(公司)、駐高郵政企業、駐高通信企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
孫秀娟,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房管、建築業、住房公積金管理、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公共資源管理等方面工作;負責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淄博惠青公路大橋管理處、縣土地儲備出讓中心、縣規劃服務中心、縣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服務中心、縣公用事業服務中心、縣房地產服務中心、縣交通運輸事業服務中心、縣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服務中心。聯繫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縣公路事業服務中心、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青鐵塔公司。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
劉道德,負責投資促進、商務、外事、口岸、打私、農業農村、水利、供銷、扶貧等方面工作;負責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供銷社、縣引黃供水管理處、縣投資促進中心、縣商務外事服務中心、縣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縣政府僑務辦公室、縣水資源保護利用中心、縣農業機械事業服務中心、縣畜牧漁業服務中心、縣農業綜合開發服務中心、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聯繫縣扶貧辦、縣氣象局、縣黃河河務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
1、貫徹上級文件精神,傳達上級工作要求。
2、負責黨委會及各種大型會議的組織、記錄和會議議定事項的檢查落實。
3、負責車輛管理、對外聯繫及接待工作。
4、接聽電話,下發通知。
5、負責政協提案,人大建議的答覆工作。
6、負責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7、負責機關的後勤保障工作。
8、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督查信息及報刊征訂發行工作。
9、負責擬定年度工作計劃,撰寫年度工作總結。
10、負責文件收發和管理工作。
11、牽頭組織對本縣教育改革和發展等重大問題的調研。
12、負責收集、整理機關文書檔案及教育信息管理工作。
13、緊密服務教學,樹立服務意識,扎紮實實地做好全縣圖書發行工作。
1、負責起草、制訂加強教職工隊伍及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和文件,對基層領導班子進行考察,掌握各單位人員配備情況,及時提出調整、任免意見,報請黨委會研究商定后組織實施。
2、建立後備幹部培養考察檔案,制訂培養計劃,為選拔任用提供可靠的依據
3、負責根據各單位用人實際,提出錄用方案,報請黨委商定后組織實施。
4、給到達離退休年限的老教師辦理離退休手續,給大中專畢業生辦理見習工資,轉正定級手續等,並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專業技術人的配置的第一手材料。
5、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及各級人事部門的要求,負責組織起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考核等工作計劃、意見,搞好晉陞材料的審核、推薦、上報、聘任及工資兌現工作,及時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6、負責大中專畢業生檔案的轉遞、建檔及文書檔案的立卷整理工作。
計財審計科
1、負責教育經費的計劃編製,綜合平衡及教育費附加的徵收和使用,報黨委審核后實施。
3、負責教育經費的預算、決算、核撥,搞好審計、監督工作。
4、審核檢查各種計會統計報表。
5、負責系統內部經費的預算、決策和日常收支核算及財產物資登記管理工作。
6、負責計會統計及各種報表的編製審核和報送工作,對基層單位會計人員的業務和經費業務進行檢查和指導。
7、負責學生救助和大學生生源地貸款工作。
1、協助政府做好貫徹實施教育法,認真實施義務教育規劃,確保全縣分年度有步驟實施小學義務教育及初級中等義務教育。
2、組織實施高中、初中、小學、特教招生工作。組織高中學生會考,按學籍管理“條例”及時完成學籍審理及建檔工作。負責“三好學生”、“優干”、“先進班集體”評優工作。
3、抓好高、初中及小學的管理工作,搞好學校管理改革,推廣管理經驗,指導中、小學的設點布局,發展基礎教育事業。
4、按教育有關法律法規,執行課程設置,課時計劃。監督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抓好學生的安全教育、人口教育、“三防”教育、國土教育。
5、擬定全縣幼兒教育發展規劃及布局方案,負責全縣幼兒園、學前班的登記註冊、評估驗收工作,督促指導全縣幼兒園常規管理工作,保教工作並定期檢查考核。
職成教科
1、負責管理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和民辦學校工作。
2、負責擬定縣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行政管理、招生、業務指導。
4、負責對本縣的成人教育專職幹部、教師進行管理和培訓。
5、負責社會辦學的審批管理和業務指導。
6、負責職工職業技術培訓工作。
7、負責組織本縣職業學校面向社會辦學,協調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辦學和協作代培工作。
1、徹落實上級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抓好全縣高初中及小學高年級人口與青春期教育,認真落實各項獨生子女優待政策。
2、負責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3、組織全縣的學校體育競賽活動及藝術演出、比賽活動。
4、擬訂全縣體育升學考試方案並指導實施。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生健康及學校衛生條件的監測和整治工作。
6、參與教師隊伍建設。
督導室
1、針對全縣“兩基”的鞏固、提高工作和實施教育現代化工程等情況進行綜合督導和專項督查。
2、縣直各學校、鎮教育辦公室的管理水平與教育質量進行評估。
3、教育工作中帶方向性、全局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4、針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下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本區行政區域內縣直各學校、鎮教育辦公室和其他教育機構進行督導評估。
5、強化安全措施,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及校車安全工作。
1、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宣傳工作,協調基層學校與媒體的關係,廣開宣傳渠道,樹立全縣教育系統的良好形象;
2、圍繞縣局重點工作,做好局機關對外宣傳報道工作,做好對市局、縣委、縣政府的信息上報工作,做好“教育之窗”、“高青教育”兩個專題以及高青教育網的信息發布工作;
3、對教育系統信息員、通訊員有目的、有重點的開展業務培訓,並組織參加上級有關學習活動,全力提高稿件質量,保證教育宣傳質量的不斷提高;
4、按照上級部署,做好“影視教育”、“教育法律法規宣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重大節慶日宣傳策劃”等工作;
5、全力做好學校文化建設工作,在做好縣級學校文化建設先進單位評選的基礎上,選拔部分學校參加市文化名校、市學校文化建設先進單位的評選,以學校文化建設促進教育工作的全面發展;
6、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根據中小學教學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學科教學評價等。
2、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執行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意見,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3、根據地方行政部門的部署,組織編寫鄉土教材和補充教材。
4、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幫助廣大教師執行教學計劃,鑽研、掌握教學大綱和教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5、總結、推廣教學經驗,組織教改實驗,探索教學規律,推動教學改革。
6、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外活動。
7、組織對學科教學的檢查和質量評估,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
8. 研究制訂教育局教科研計劃,並督促實施。
1、負責大、中專招生和成人高考的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
2、負責大、中專考生檔案的組建和落選考生的退檔工作。
3、負責高考考生的體檢工作。
4、大、中專招生試卷的保密工作。
5、承辦大、中專招生的考試工作。
6、協助市招辦初中中專錄取的投檔工作。
7、負責大、中專招生諮詢服務等工作。
8、負責大、中專招生有關數據的統計工作。
9、負責成人高考、自考及各種考試的組織工作。
電教信息中心
1、負責全縣各校,電教設備與實驗儀器工作,包括計劃管理、儀器物資管理,儀器室、實驗室管理。
2、抓好儀器管理隊伍和電教隊伍的建設,組織培訓,指導學校實驗教學和電化教學的開展。
3、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搞好實驗室、儀器室、電教室、微機室等建設。
4、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實驗儀器和電教設備修理、維護業務。
5、積極開展自製教具活動。
6、負責全縣各校代購實驗儀器與電教設備,並負責安裝調試。
7、負責電教材的複製、製作、儲存、課件製作。
1、負責管理全縣中小學後勤與服務工作;
2、指導學校後勤管理改革與學校後勤服務社會化的改革;
3、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教育市場統管及教育市場開發;
4、負責培訓勤工儉學管理人員,並做好各項統計工作。
紀委
1、在縣紀委、教育局黨委的領導下,做好教育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根據上級紀委的工作部署,組織開展各種端正黨風、純潔組織、反腐倡廉的教育活動。綜合指導和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2、做好全縣教育系統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國家政策法規,維護本系統各項規章制度。
3、檢查、處理職責範圍內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其他黨內法規做出維護黨的紀律的決定。協助上級紀委查處重大違紀違法案件。
4、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依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員保障條例》的規定,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5、審查各基層單位執行國家財經紀律情況,及時處理各種違紀問題。
6、加強中小學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為,治理中小學亂收費,監督檢查中小學收費標準執行情況。
7、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中反映的問題。
8、辦理上級和局黨委交辦的有關工作。
1、據上級教育工會和縣教育局黨委的要求,領導和組織所屬下級工會貫徹實施工會工作方針和任務;
2、參與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全縣教育發展規劃和關係在職、離退休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性規定;
3、依法維護在職和離退休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4、組織並領導全縣教育工會進行政治、業務學習和文體活動,參與民主管理、督促學校教代會五項職權的落實;
5、監督學校執行校務公開制度。
機關黨支部
1、負責機關支部的組織管理工作和黨員發展工作。
2、負責機關黨員管理、教育工作。
3、負責文明機關創建工作。
4、完成黨委交辦的各項工作。
1、組織指導團員青年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科學文化知識。
2、宣傳貫徹黨和團組織決議,充分發揮團員的模範帶頭作用。
3、對團員進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團的組織,監督團員切實履行團員義務,保障團員權利不受侵犯。
4、發展團員、收繳團費、表彰先進,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
5、抓好基層團組織建設,按黨的要求配備好團的幹部,提高團幹部隊伍素質。
6、開展全團帶隊工作,聘任少先隊輔導員,指導少先隊工作。
7、完成教育局和上級團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貫徹落實上級史志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初次印製的《高青縣教育志》(1840—1985年)進行修訂。
2、搜集、整理有關歷史資料,總結工作經驗,提供歷史借鑒,續編《高青縣教育志》(1886—今)部分。
3、參與《淄博市情》讀本的組稿與編寫工作。
4、完成市、縣史志工作部門交辦的重點課題研究和其他有關任務。
5、承辦教育局領導交付的其他事項。
1、負責全縣中小學校舍安全。通過對全縣中小學校舍基本信息基於單體建築物的全面調查,建立起覆蓋全縣中小學校基於單體建築物的校舍基本信息資料庫,全方位掌握現有中小學校舍的安全狀況。
2、建立校舍安全預警體系,認真落實校舍定期查勘鑒定製度。每年雨季到來之前,組織學校對全縣現有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鑒定。
3、隱患校舍安全技術性鑒定。對學校上報的存有安全隱患的校舍,聘請有資質的部門,進行安全技術性鑒定,並出具鑒定報告。
4、建立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
5、按照“高中段學校擴規模,初中逐步向縣城集中,農村初中改建鎮中心小學”的中小學布局調整思路,制定高青縣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並組織實施。
6、參與工程招標工作。執照規定,要求招標的工程,全部通過招標代理機構,面向社會公開招標。
7、完善建設手續。幫助學校做好工程項目的立項、報建工作,督促學校、施工單位雙方辦理各項建築手續,做到依法治項。
8、參與並監督各項目執行進度和工程質量,配合建設等有關部門開展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定及資料收集建檔工作。
9、與項目學校一起,搞好建築材料的價格簽證,設計變更和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工作,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
10、負責工程款的預算、審核等工作。
11、編製基建年度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