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地震局
甘肅省地震局
甘肅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是甘肅省管理防震減災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同時也是中國地震局直屬研究所,是我國最早從事地震科學研究的單位之一。
為我國西北地區多學科綜合性地震科學的研究中心,也是我國地震科學研究高級專業人才的培養中心之一,已培養碩士和博士研究生154人。
甘肅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主要工作內容由防震減災工作三大部分組成。重點從事地震綜合預報、地震學、地震觀測與信息處理技術、地震電磁、地震地下流體、地震地質、工程地震和黃土動力學等學科領域的研究工作。其中,地電學科和黃土動力學學科在全國處於領先地位。
甘肅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歷來注重將基礎觀測資料和科學研究成果積極服務於國家經濟建設。先後為37個國家重點工程和西北地區27個大中小城市開展了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防災規劃基礎研究工作,取得了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
甘肅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具有良好的科學研究環境。與數十個國家和地區有著廣泛的科技合作與交流,擁有技術水平較高、設備較齊全和先進的震源物理、地電學、地下流體、黃土動力學、岩石學、遙感、放射性計量和電量標定等實驗室。其中黃土動力學實驗室和放射性計量實驗室分別為中國地震局重點開放實驗室和放射性計量一級站。正在建設規模較大的、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數字化地震台站和通信網路中心,為深入開展地震科學基礎研究將奠定堅實的基礎。
甘肅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管理水平較高,科研環境好,學科齊全,整體實力較強,在全國地震系統具有較大的影響。
熱忱歡迎國內外同行與其開展廣泛的合作與交流,共同提高地震科學研究及防震減災工作管理水平,為全人類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做出更大的貢獻。
甘肅省地震局實行中國地震局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地震局為主的管理體制。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防震減災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甘肅省地震局和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和管理甘肅省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擬定有關防震減災的方針、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2、組織編製甘肅省防震減災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推進防震減災計劃體制和相應經費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監督事業費、基本建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3、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按照全國地震監測台網(站)建設規劃,負責統一規劃全省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制定全省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省級地震監測台網(站);負責提出地震預報意見;強化全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和地震重點危險區的震情跟蹤;對市(州)、縣地震監測台網(站)和群測群防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監測環境。
4、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按職責許可權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預測;制定本行政區域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道。
5、承擔甘肅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6、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開展地震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的研究與開發;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省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7、組織開展水庫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承擔國際禁止核試驗的地震核查工作。
8、承擔全省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9、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應用;開展地震科學技術國際合作與交流;指導和管理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10、領導下屬單位;指導市(州)、縣防震減災工作。
11、承擔中國地震局和甘肅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甘肅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發展歷程
甘肅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的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中國科學院地球物理研究所蘭州分所,1962年定名為中國科學院蘭州地球物理研究所,主管陝甘寧青新五省(區)的地震台站建設和地震監測分析工作,並負責西北五省(區)及內蒙古包頭以西的地震烈度工作。1970年由中國科學院蘭州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國科學院蘭州地質研究所、國家測繪局第七測量大隊、地質部西北地震地質隊合併成立蘭州地震大隊,由中央地震工作領導小組直接管理,全面負責組織領導西北五省(區)地震工作。1978年在蘭州地震大隊的基礎上組建甘肅省地震局和國家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1998年更名為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兩塊牌子一套機構。
甘肅省地震局實行中國地震局和甘肅省人民政府的雙重領導,
甘肅省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省地震安全性評定委員會、省地震災害損失評定委員會、省地震學會、省災害防禦協會等的辦公機構設在省地震局。
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首批批准的碩士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單位。在地震科學基礎理論研究方面,重視具有區域特色的學科研究,黃土(凍土)動力學及其地震工程研究在國際上佔有一席之地,地電學科為全國牽頭單位,強震機理和地震預報、地震學、地震地質、工程地震、地下流體在全國具有一定的優勢地位。培養地震科技專門人才,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為國民經濟建設提供地震科技服務。
新中國成立后,根據國民經濟建設需要,1954年國家在甘肅境內開始布設地震台站,1969年以後,省內全面開展以捕捉地震測震、前兆信息為主的監測工作,大舉組建區域台網。開展了測震、地電、水化、地形變、地應力、地磁、重力等多手段觀測和測深、重力、地形變等流動觀測。經過“八五”、“九五”、“十五”台網建設和數字化改造,建成了甘肅省數字地震測震台網、數字地震前兆台網、數字地震強震動台網、天祝前兆台陣、場地衰減台陣、前兆流體流動觀測系統、蘭州大尖山核查台陣、蘭州熱紅外衛星遙感觀測站、中法國際合作地震觀測台網、市縣及企業地震監測台站、地震信息服務系統和5個流動觀測台網,地震監測台站(點)發展到近350個,地震監測能力顯著提高。從1990—2007年的18年間,地震觀測資料質量在全國統評中共獲前三名269個。
甘肅省是我國最早開展地震預報方法探索和應用實踐的單位之一,先後提出了地電學、大地電磁測深、波速異常、水化學及地下水等十多種預報地震方法。地震預測預報堅持走科研與預報相結合的道路,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初步形成了具有西北地區區域特點的綜合性預報指標體系,建立了嚴格的周、月、年和緊急震情趨勢會商機制及工作制度,中短期地震預測和震后趨勢判定的準確率不斷提高,對發生在本省境內的多起破壞性地震,作出了較好的中短期預測和震后趨勢判定,為政府抗震救災提供了重要依據。其中民樂—山丹6.1、5.8級地震成功的短期預報得到了甘肅省委、省政府、中國地震局的肯定。
甘肅省自建立地震機構以來,就承擔著為建設地區提供基本烈度意見的任務,先後編製了“甘肅省地震區劃圖”、“陝甘寧青四省(區)地震區劃圖”以及在此基礎上經現場考察提供建設單位數百次的地震烈度鑒定意見,為甘肅及西北地區的工程建設提供了科學的設計依據。隨著我國防震減災由局部的重點防禦向有重點的全面防禦的轉變,甘肅省震災預防工作從規範管理入手,以提升城市和建設工程地震安全能力為切入點,依法加強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監督,積極開展老舊基礎設施、病險水庫的抗震性能鑒定。對200多項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和省內重點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進行了審定並確定了科學合理的抗震設防要求,全省共審批、審核或確認抗震設防要求5000多項,建設工程抗禦地震災害的能力明顯增強。
甘肅省農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起步較早,經歷了探索實踐、政策引導、全面鋪開的過程。按照甘肅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由甘肅省地震局牽頭,政府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大力推進農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全省14個市州結合災區重建、小康村鎮建設、移民搬遷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施農居地震安全工程,已建成地震安全農居工程示範點近500個,45000多戶農村群眾住上了抗震新居,有效改善了農民居住條件和抗震安全環境。
甘肅省的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起步較晚,但是起點高、進展快,初步形成了政府統一指揮、部門協調聯動、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格局。加強地震應急預案管理,全面推進各級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以《甘肅省地震應急預案》為核心,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地震應急預案體系基本形成。組建了甘肅省級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配備了救援裝備和設備,強化應急反應、搜救技能和救援理念訓練,具備了應對破壞性地震的救援能力,在“5.12”汶川地震應急救援中其能力得到實踐檢驗,出色完成了救援任務。因地制宜地推進市州級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甘肅省已組建了5支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18支社區志願者隊伍,救援力量不斷壯大。推進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各市州地震局協調當地有關部門把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全省已建成有標誌的應急避難場所共計94處,特別是蘭州市和榆中縣城的應急避難場所在“5.12”汶川地震后發揮了良好的作用。
1959年以來,遵循“科研為監測預報服務”的方向,以地球物理、地震地質為主要學科,多路探索,互相滲透,開展了地震孕育發生過程和活動規律、地震預報方法及其理論基礎、工程地震及震害預測研究,取得了一批有價值的科研成果。
2002年以來,不斷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整合優化科技資源,組建了蘭州科技創新基地。依託區域優勢,瞄準世界地震科學前沿,重點建設以黃土地震工程學、電磁學、地震地質學、地震學、地震工程學、地下流體等特色學科為主體,中國地震局黃土地震工程開放實驗室為基礎的科技創新體系,支撐引領甘肅省防震減災事業發展。2000年以來,承擔國家級、省部級課題及國際合作項目近60項,取得了一大批在國內外具有開創性的研究成果,先後獲得國家、省部級、廳局級等科技進步獎100多項,其中“黃土地區地震災害預測預防技術研究”獲得2002年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在人才培養方面,擁有固體地球物理學和構造地質學兩個碩士點,一個土木工程共建博士點,現有博士生導師5人,碩士生導師25人。多手段的地震監測預報網路和野外實習台站、相當規模的實驗室、圖書館、先進儀器設備,主辦《西北地震學報》,為培養高質量研究生提供了條件保障。先後為地震系統、科研院所和有關單位培養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地震科技專門人才265人。
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先後與美國、法國、日本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多學科領域開展了科技合作。成立了“西部地球科學與防災工程論壇”,組織省內外知名專家學者開展學術交流。組織了“西部防震減災學術研討會”和“國際濕陷性土地區岩土災害專題討論會”等大型學術活動,大大提升了科技創新能力。
甘肅省頒布實施了《甘肅省防震減災條例》、《甘肅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和《甘肅省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規定》政府規章,省地震局制定了《地震行政複議工作規則》、《甘肅省防震減災行政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等配套性規章制度。經過清理,省地震局7項防震減災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2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被省政府公告確認,並全部進入省政府政務大廳,實現了防震減災行政許可與省政府行政審批統一管理的接軌。全省14個市(州)均頒布實施了本地區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規範性文件。初步建立了甘肅省防震減災法規體系。
甘肅省地震局於1996年被甘肅省人民政府列為首批公布的省級行政執法機構之一,確定了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當前省地震局20人取得了行政執法證、11人取得了行政執法監督證;全省地震系統共有178人取得了防震減災行政執法證,89人取得了行政執法監督證,防震減災行政執法隊伍初步建成。
加大防震減災行政執法力度,省地震局對30多起干擾地震台站觀測環境事件進行了行政執法。接受了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和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防震減災執法檢查。按照“主動、慎重、科學、有效”的原則,堅持防震減災法制宣傳和科普教育,社會公眾依法參與防震減災活動意識明顯增強,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高
甘肅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副局(所)長,黨組成員楊立明
甘肅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副局(所)長,黨組成員石玉成
甘肅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副局(所)長,黨組成員袁道陽
甘肅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蘭州地震研究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立新
2019年12月30日,甘肅省地震局應急救援處獲得“全國地震系統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