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制高職

五年制高職

五年制高職,主要由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承辦,也稱五年制大專,是初中畢業生上大學的最快途徑、我國高等教育重要組成部分。即前3年為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后2年為高等職業教育階段。畢業后,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製、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根據國家政策,五年制高職的前三年每年都有1500—2000元不等的補助,並且部分符合條件的專業學費全免。畢業後學校一般推薦就業,俗稱包分配製度。

五年制高職在完成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上培養出一批具有大學文化,又有較強專業技能的高級技術人才,其知識的傳授是以夠用為度、實用為本。

概念


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指招收初中畢業生,是實行五年一貫制或三二分段教學的高等職業教育。
三二分段制學生需在中職學習階段參加“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統一轉段選拔考試,成績合格者轉入高職院校完成兩年專科學習,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學歷證書電子註冊信息中,考生特徵填“三二分段”。如不合格者,發中職畢業證,按中職畢業生處理。
五年一貫制高職通常由市級教育局一次辦理錄取手續,錄取后在同一所學校就讀,前三年按照中等職業教育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學習語文、數學、英語等文化課與相關專業課;后兩年納入高等教育管理範疇,開設專科層次的公共課和專業課,同時也提出了畢業論文的要求。第三年結束不發中職畢業證,五年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修業年限註明“五年一貫”字樣,電子註冊信息中考生特徵寫“五年一貫”。

概況


1985年以來的實踐證明,五年制高職便於統籌安排教學計劃,實現了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的有機銜接,並且由於學生年齡小、可塑性強、有效教學時間長,為學生職業意識和職業能力的養成創造了良好條件,有利於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從總體上看,五年制高職適應了經濟建設和生產第一線崗位(崗位群)對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的需要,適應了職業教育多樣化發展的需要,受到用人單位和社會的認可和歡迎。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高等教育規模的擴大,五年制高職也出現較快的發展勢頭。
2002年3月27日,教育部發布《關於進一步辦好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幾點意見》(教職成〔2002〕2號)。

解讀


1.堅持立德樹人,遵循學生成長規律
一是把思想政治理論課打造成滿足學生個人發展需要的幸福課程。探索五年一貫長周期思政教育新模式,把握五年制高職學生跨越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兩個階段的基本特徵,創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途徑,並在實踐中交流、總結、提煉,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二是構建“三全育人”體系,做到“六個一”。即:幫助學生制定一份個性化成長方案,養成一系列良好行為習慣,培養一個良好的愛好,參加一次校級以上競賽,參加一類志願服務或創新創業活動,樹立一個養成教育品牌。利用五年制高職教育學習時間周期長的優勢,促進學生職業意識的形成、職業能力的培養和職業素質的養成,使學生在具備基本職業素質的同時,掌握專業領域高新技術知識和能力。
三是探索開展五年制高職學生髮展質量綜合素質養成與評價。從學生知識、能力和素質等方面入手,制定《學生髮展質量綜合評價實施方案》,完善德智體美勞“五育”並舉人才培養體系。通過標準引領、學院抽查複核,優化人才培養過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推進“三教”改革,切合人才培養規律
一是完善機制、搭建平台,為教師隊伍“增值賦能”。江蘇要求從事五年制高職教學的專任教師必須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評審按高等院校職稱系列評審要求執行。
二是多元融合、多彩呈現,為教材建設“迭代升級”。
三是真實情境、模式創新,為教法改革“添翼增彩”。
3.實踐中國特色學徒制,滿足區域發展需求
一是牢牢把握“服務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社會功能定位,實現與區域融合。加強專業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產業、重點項目的對接,選擇一批與地方產教融合相適應的區域性專業群、校企共建專業和地方戰略性新興產業對接的特需專業,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
二是充分調動校企雙方協同育人積極性,做強平台融合。利用好省里的各項政策以及學校的場地、基礎設施、師資、社會影響等資源,在明晰合作主體育人權責的基礎上,組建“鵬程職教集團”“蘇北財稅共享服務中心”“京東校園商務中心”等30多個層次分明、梯級合作的“產教融合、校企協同育人”平台,並使之不斷壯大,成為現代學徒制實踐創新的堅實支撐。
三是突出“立德樹人、德技雙修”的育人理念,形成目標融合。五年制高職培養對象具有“在長學制內由未成年人向成年人過渡”的特殊性,在思想政治教育、職業素養教育、綜合素養教育、生存能力和發展能力培養等方面,必須要有鮮明的由未成年人向成年人過渡、且貫穿長學制全程的設計。因此,校企雙方必須對“立德樹人、德技雙修”育人理念取得共識,扣好“現代學徒制”試點實踐的“第一粒扣子”,實現校企雙方的“目標融合”。
四是建立“大師引領、一徒多師”的新型師徒關係,做精教學融合。“新型師徒”教學是現代學徒制創新實踐的關鍵點。學院在推進現代學徒制創新實踐中,從質量出發,結合省級“名師工作室”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進校園”等項目,把建立“大師引領、一徒多師”的新型師徒教學機制,作為教學融合的關鍵性工作。

特點優勢


五年制高職的特點和優勢在於,它將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學生及其家庭投入的教育成本較低,而教育效益和回報較高。它整體設計學生的知識、能力和素質結構,統籌安排中高等職業教育的課程體系,在五年時間裡,既保證了高職教育的文化素質要求,又達到了國際上培養同類人才專業技術課程有效學時三年以上的要求。在專業設置上,它以經濟與社會需求為導向,設置了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應用、機電一體化、精密模具製造、電子商務、汽車營銷與售後服務及旅遊管理等,充分體現適用、新興、現代、複合等特徵,密切貼切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因此深受社會歡迎。畢業生供不應求。用人單位評價,五年制高職畢業生“動手能力比本科生強,知識結構比中職生優”,被稱為“中職大學生”,就業形勢很好。

辦學模式


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獨立舉辦的五年制高職,前三年學費、住宿費標準按全日制普通中專收費標準執行,后兩年執行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專業收費標準。
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與中等職業學校聯合進行分段培養的,前三年學費、住宿費標準按全日制普通中專收費標準執行。后兩年高職教育階段仍在中職層次的學校上課的,收費標準繼續按全日制普通中職收費標準執行;后兩年在高等學校舉辦的,其學費、住宿費標準分別按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專業收費標準執行。上述收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執行單位要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並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即所收費用按財務隸屬關係繳入同級財政專戶,所需經費由財政部門按批准的預算核撥。收費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收費單位在收費前,應按規定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按時接受年度檢驗,落實收費公示制度,並自覺接受物價部門、財政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教學計劃


按照部分省“3+2”五年制高職教育的有關規定,前三年在中高職協作學校的中職學校方實施,經考核核發中職畢業學歷證書,並由高職學校按照一定的標準錄取高職段學籍,后二年教育在高職學校方實施。根據中高職協作學校的教學實際,專業教學計劃的制定實施。大體如下:
1、前三年在中職學校實施的專業教學計劃以中職學校為主,依照上級教育部門的有關原則意見制定。同時考慮“3+2”(五年制高職)銜接教學工作的實際,第三學年的課程設置應包含高職專業第一學年的主要課程(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高等數學、應用寫作)。
2、第三學年開設的高職課程(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高等數學、應用寫作)的教學,原則參照各職院課程教學大綱標準(以及課程試卷庫)實施。
3、第二學年末進行中職段課程綜合測試,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專業基礎。語文、數學、英語的考試範圍及具體要求參照省“單招單考”考綱;專業基礎考試的內容範圍要求和職業資格考證的具體項目等級由中高職學校協商確定。
4、第四、五學年的培養目標和課程設置,原則按照高職第二、三學年的教學計劃,並納入高職段學籍管理:(1)二年制高職;(2)教學計劃中的課程設置、學分、畢業資格等要求原則與高職專業后兩年相同,但其專業教學計劃需單列。

教學管理


1、前三年在中職學校實施的專業教學計劃由中職學校按上述原則與高職學校相關專業分院協商制定,並報所在職院教務處審批備案(一式三份)。正式稿完成時間為學生在校后的第一學期初。
2、后兩年的專業教學計劃由職院專業所在分院負責編製,並報教務處組織審批后實施。正式稿完成時間為第六學期的上半學期。
3、專業教學計劃制定后需嚴格按計劃執行,要編製課程教學大綱(或課程標準),並在專業2年級時報送所在職院教務處備案。
4、第三學年高職課程的期末考試試卷原則採用職院的試卷庫,其中計算機基礎採用統一的考試軟體進行上機考試。具體的教務工作由中職校組織實施。

綜合測試


1、綜合測試時間:一般為每屆的第四學期末進行。
2、語、數、外和專業基礎綜合測試的試卷命題由各職院自行組織,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各150分,專業基礎300分。考務工作由中職學校組織。
3、職業資格考證由中職學校委託鑒定單位實施。

學籍資格


1、中職學歷證書由中職學校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辦理。
2、取得高職學籍資格的依據
(1)思想品質:主要依據前三年的操行等第。前二年操行等第合格為錄取的必備條件,但不計入成績總分;第三學年受到紀律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2)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由下列三部分組成:①語、數、外和專業基礎綜合測試成績總分佔70%;②第三學年開設的高職課程成績總分佔30%;③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在總分中另加10分,中級職業資格證書者加30分。
3、錄取規則:①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②錄取比例按照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及當屆的教學質量確定(原則不低於80%)。
4、錄取時間:每屆的第六學期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