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學徒制
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
現代學徒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於2014年提出的一項旨在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進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機制,創新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
現代學徒制是通過學校、企業深度合作,教師、師傅聯合傳授,對學生以技能培養為主的現代人才培養模式。與普通大專班和以往的訂單班、冠名班的人才培養模式不同,現代學徒制更加註重技能的傳承,由校企共同主導人才培養,設立規範化的企業課程標準、考核方案等,體現了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
現代學徒制有利於促進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全過程,實現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對接,職業教育與終身學習對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針對性。
2014年8月,教育部印發《關於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意見》,制訂了工作方案。 2015年8月5日,教育部遴選165家單位作為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和行業試點牽頭單位。 2017年8月23日,教育部確定第二批203個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
2019年6月,山東提出全面推進現代學徒制,加快培育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2014年2月26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任務措施,提出“開展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的現代學徒制試點”。《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對“開展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的現代學徒制試點,完善支持政策,推進校企一體化育人”做出具體要求,標誌現代學徒制已經成為國家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戰略。
2014年8月,教育部印發《關於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意見》,制訂了工作方案。
2015年7月24日,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的通知》,對以企業為主導開展的學徒制進行了安排。發改委、教育部、人社部聯合國家開發銀行印發了《老工業基地產業轉型技術技能人才雙元培育改革試點方案》,核心內容也是校企合作育人。
2015年8月5日,教育部遴選165家單位作為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和行業試點牽頭單位。
2017年8月23日,教育部確定第二批203個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
2018年3月16日,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就“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遴選的第二批203個單位開展試點,現在是366個,叫做現代學徒制試點。
2019年6月,山東提出全面推進現代學徒制,健全德技並修、工學結合的校企協同育人機制和多方參與的質量評價機制,加快培育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到2022年,全省職業院校通過實施現代學徒制等手段,培育10萬名左右“齊魯工匠後備人才”。
現代學徒制有利於促進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全過程,實現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對接,職業教育與終身學習對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針對性。建立現代學徒制是職業教育主動服務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推動職業教育體系和勞動就業體系互動發展,打通和拓寬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和成長通道,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戰略選擇;是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進工學結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徑;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把提高職業技能和培養職業精神高度融合,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大膽探索實踐,著力構建現代學徒制培養體系,全面提升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能力和水平。
1.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服務發展、就業導向,以推進產教融合、適應需求、提高質量為目標,以創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養模式為突破口,以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協同育人、共同發展的長效機製為著力點,以注重整體謀划、增強政策協調、鼓勵基層首創為手段,通過試點、總結、完善、推廣,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學徒制度。
2. 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統籌,協調推進。要充分發揮政府統籌協調作用,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系統規劃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把立德樹人、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試點工作的根本任務,統籌利用好政府、行業、企業、學校、科研機構等方面的資源,協調好教育、人社、財政、發改等相關部門的關係,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堅持合作共贏,職責共擔。要堅持校企雙主體育人、學校教師和企業師傅雙導師教學,明確學徒的企業員工和職業院校學生雙重身份,簽好學生與企業、學校與企業兩個合同,形成學校和企業聯合招生、聯合培養、一體化育人的長效機制,切實提高生產、服務一線勞動者的綜合素質和人才培養的針對性,解決好合作企業招工難問題。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要根據不同地區行業、企業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在招生與招工、學習與工作、教學與實踐、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獲取、資源建設與共享等方面因地制宜,積極探索切合實際的實現形式,形成特色。
——堅持系統設計,重點突破。要明確試點工作的目標和重點,系統設計人才培養方案、教學管理、考試評價、學生教育管理、招生與招工,以及師資配備、保障措施等工作。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統籌發揮好政府和市場的作用,力爭在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取得突破。
1.積極推進招生與招工一體化
招生與招工一體化是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基礎。各地要積極開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廠、校企聯合培養”的現代學徒制試點,加強對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的統籌協調,擴大試點院校的招生自主權,推動試點院校根據合作企業需求,與合作企業共同研製招生與招工方案,擴大招生範圍,改革考核方式、內容和錄取辦法,並將試點院校的相關招生計劃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進行統一管理。
2.深化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是現代學徒制試點的核心內容。各地要選擇適合開展現代學徒制培養的專業,引導職業院校與合作企業根據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和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共同研製人才培養方案、開發課程和教材、設計實施教學、組織考核評價、開展教學研究等。校企應簽訂合作協議,職業院校承擔系統的專業知識學習和技能訓練;企業通過師傅帶徒形式,依據培養方案進行崗位技能訓練,真正實現校企一體化育人。
3.加強專兼結合師資隊伍建設
校企共建師資隊伍是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重要任務。現代學徒制的教學任務必須由學校教師和企業師傅共同承擔,形成雙導師制。各地要促進校企雙方密切合作,打破現有教師編製和用工制度的束縛,探索建立教師流動編製或設立兼職教師崗位,加大學校與企業之間人員互聘共用、雙向掛職鍛煉、橫向聯合技術研發和專業建設的力度。合作企業要選拔優秀高技能人才擔任師傅,明確師傅的責任和待遇,師傅承擔的教學任務應納入考核,並可享受帶徒津貼。試點院校要將指導教師的企業實踐和技術服務納入教師考核並作為晉陞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依據。
4.形成與現代學徒制相適應的教學管理與運行機制
科學合理的教學管理與運行機制是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切實推動試點院校與合作企業根據現代學徒制的特點,共同建立教學運行與質量監控體系,共同加強過程管理。指導合作企業制定專門的學徒管理辦法,保證學徒基本權益;根據教學需要,合理安排學徒崗位,分配工作任務。試點院校要根據學徒培養工學交替的特點,實行彈性學制或學分制,創新和完善教學管理與運行機制,探索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多種實現形式。試點院校和合作企業共同實施考核評價,將學徒崗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考核範圍。
1. 逐步增加試點規模
將根據各地產業發展情況、辦學條件、保障措施和試點意願等,選擇一批有條件、基礎好的地市、行業、骨幹企業和職業院校作為教育部首批試點單位。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實施現代學徒制的範圍和規模,使現代學徒製成為校企合作培養技術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徑。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導、行業參與、社會支持,企業和職業院校雙主體育人的中國特色現代學徒制。
2. 逐步豐富培養形式
現代學徒制試點應根據不同生源特點和專業特色,因材施教,探索不同的培養形式。試點初期,各地應引導中等職業學校根據企業需求,充分利用國家註冊入學政策,針對不同生源,分別制定培養方案,開展中職層次現代學徒制試點。引導高等職業院校利用自主招生、單獨招生等政策,針對應屆高中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和同等學歷企業職工等不同生源特點,分類開展專科學歷層次不同形式的現代學徒制試點。
3. 逐步擴大試點範圍
現代學徒制包括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各地應結合自身實際,可以從非學歷教育入手,也可以從學歷教育入手,探索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規律,積累經驗后逐步擴大。鼓勵試點院校採用現代學徒制形式與合作企業聯合開展企業員工崗前培訓和轉崗培訓。
1. 合理規劃區域試點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地方實際,會同人社、財政、發改等部門,制定本地區現代學徒制試點實施辦法,確定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的行業企業和職業院校,明確試點規模、試點層次和實施步驟。
2. 加強試點工作組織保障
各地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落實責任制,建立跨部門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會商和解決有關試點工作重大問題。要有專人負責,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支持試點工作。引導和鼓勵行業、企業與試點院校通過組建職教集團等形式,整合資源,為現代學徒制試點搭建平台。
3. 加大試點工作政策支持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推動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通過財政資助、政府購買等獎勵措施,引導企業和職業院校積極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學生權益,保證合理報酬,落實學徒的責任保險、工傷保險,確保學生安全。大力推進“雙證融通”,對經過考核達到要求的畢業生,發放相應的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
4. 加強試點工作監督檢查
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監控,建立試點工作年報年檢制度。各試點單位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擴大宣傳,年報年檢內容作為下一年度單招核准和布點的依據。對於試點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暫停試點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