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縣水利局

漳浦縣水利局

漳浦縣水利局是漳浦縣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製全縣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流域綜合規劃、經批准后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
(三) 制定、編製節約用水規劃、措施,實施節約用水監督工作。
(四)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
(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水事糾紛,查處水事案件。
(六)擬定水利行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調節;指導水利基金徵收和監督使用;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監督水利系統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專項資金使用,會同審計部門進行審計。
(七)組織審查全縣水利工程項目,並按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八)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河道采砂審批管理;組織指導主要江河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海岸灘塗的治理開發和海堤建設與管理工作;對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管理。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管。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實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鄉鎮供水和農業節水工作。
(十)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一)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水利方面的科技和外經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
(十二)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水電管理工作,編製、審查流域的水能規劃,合理開發水資源。
辦公室(掛“計劃財務股”):協調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保衛、會議組織、宣傳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制度建設,行政後勤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計劃財務等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職工教育和職工隊伍建設。負責組織擬定全縣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擬定全縣水供求計劃;組織制定全縣主要江河的流域規劃和專項編製、審查工作;編製全縣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和前期工作計劃;擬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全縣水利固定資產的管理監督,負責水利系統的外經工作。
水利建設管理股:對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進行管理;指導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項目建設,按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辦理報批手續;組織指導主要江河的治理與開發、驗收;指導城區防洪排澇工程建設;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江河和水利工程防洪及安全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工程除險加固、挖潛配套和技術改造;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全縣農田水利、灘塗圍墾、鄉鎮供水、人蓄飲水工作;組織實施節水灌溉,推廣節水技術;指導全縣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負責全縣農村水利處級化縣建設;組織指導冬春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產權制度改革;對全縣農村供水實行行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