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
心理學名詞
動機是由一種目標或對象所引導、激發和維持的個體活動的內在心理過程或內部動力,是人類大部分行為的基礎。動機為名詞,在作為動詞時則多稱作“激勵”。在組織行為學中,動機主要是指激發人的行為的心理過程。通過激發和鼓勵,使人們產生一種內在驅動力,使之朝著所期望的目標前進的過程。
版本一:
[motive;intention] 促使人從事某種活動的念頭
動機是指由特定需要引起的,欲滿足各種需要的特殊心理狀態和意願。
動機是直接推動個體進行活動的內部動因或動力。個體的活動不管是簡單的還是複雜的,都要受到動機的調節和支配。
動機是指一個人想要干某事情而在心裡上形成的思維途徑。同時也是一個人在做某種決定所產生的念頭。
動機還是一個人心裡和行動一致的一大傾向,理念實施的組織源頭。
[名詞]
1. 推動人從事某種事情的念頭或願望。
毛澤東 《紀念白求恩》:“一個外國人,毫無利己的動機,把 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當作他自己的事業。”茅盾《一個女性》:“正象她自己在花叢中追逐一隻彩蝶,動機只是愛美而好玩罷了。”
2. 契機。
孫中山 《北上宣言》:“農工業之發達,使人民購買力增加,商業始有繁盛之動機。”
版本二:
動機是推動人從事某種活動,並朝一個方向前進的內部動力。是為實現一定目的而行動的原因。動機是個體的內在過程,行為是這種內在過程的表現。
引起動機的內在條件是需要,引起動機的外在條件是誘因。驅使有機體產生一定行為的外部因素稱為誘因。凡是個體趨向誘因而得到滿足時,這種誘因稱為正誘因;凡是個體因逃離或躲避誘因而得到滿足時,這種誘因稱為負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