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貴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1號)和《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築黨發〔2010〕6號),設立貴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貴陽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貴陽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牌子。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不再保留貴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工作職能


一、職責調整
增加對全市依法行政進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調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負責相關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二)擬訂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審查、修改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市人民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
(三)辦理市人民政府規章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區(市、縣)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四)根據需要擬訂地方性行政法規、政府規章的配套文件,處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組織實施中的有關問題;協調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實施過程中的矛盾和衝突,協調、解決行政執法爭議。
(五)參與市人民政府重大項目決策論證,為市人民政府重大經濟和社會管理活動提供法律諮詢、法律審核和法律服務;承辦市人民政府作為民事主體涉及的有關法律事務
(六)組織、指導、協調全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組織、協調開展行政執法檢查,負責對行政執法人員持證執法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相對集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開展綜合執法試點工作。
(七)辦理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事項,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仲裁機構工作。
(八)研究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九)組織對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員、行政複議工作人員、實施行政許可人員、行政執法和行政法制監督人員進行培訓。
(十)指導全市政府法制工作隊伍建設,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交流,組織進行市人民政府規章的英文翻譯和審定,組織彙編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付濤
副局長:何勇
副局長:曹陽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機要、文電、檔案、信息、督辦、保密、行政、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接待、財務、法制網站建設管理、目標績效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相關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建議;開展政府法制宣傳和有關法制建設的調研工作。
承擔貴陽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法規一處
聯繫公安、國安、監察、國土資源、外事(僑務、港澳)、人防、環保、統計、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司法、城管(綜合執法)、公積金、房改、軍事、移民、應急、督辦督查、“兩湖一庫”、國防教育、信訪、勞教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審查上述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起草相應的立法解釋意見;辦理涉及上述有關部門職能的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廳局、市人大、市人民政府交辦的立法調研和徵求意見工作。
3、法規二處
聯繫發改、工業和信息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交通運輸、商務、工商行政管理、旅遊、技術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物價、煤炭、安全生產、教育、科技、民族宗教、民政、政務中心、水利、農業、林業、文化、衛生、人口與計劃生育、審計、國資、稅務、廣播電視、體育、新聞出版、知識產權、檔案、糧食、供銷、機構編製、氣象、金融、保險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審查上述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起草相應的立法解釋意見;辦理涉及上述有關部門職能的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廳局、市人大、市人民政府交辦的立法調研和徵求意見工作。
4、行政執法監督處
組織、指導、協調全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參與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檢查;組織起草有關行政執法監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草案;承擔組織建立、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相關工作;負責承辦相關部門執法類規範性文件制定權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的審查,對行政執法人員持證執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行政執法主體的清理、確認工作;承辦城市綜合執法及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等工作的申報審核和組織指導;協調解決行政執法爭議。
5、備案審查與編譯處
承辦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擬制的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審查工作;辦理市人民政府規章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區(市、縣)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指導全市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市人民政府規章的英文翻譯和審定;組織彙編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6、行政複議應訴處
承擔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辦理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工作,承辦全市重大行政複議案件決定的備案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的統計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賠償案件的審理,指導、協調、監督全市行政賠償工作;辦理市人民政府行政應訴事項,指導、協調全市仲裁機構工作;承辦全市行政複議工作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7、法 律 事 務 處
承擔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務顧問室的日常工作;為市人民政府領導的工作提供法律諮詢;為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活動提供法律意見;為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論證;參與市人民政府重大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訂,審查和準備談判所需要的有關法律依據和法律文書;受市人民政府委託,代理市人民政府辦理民事法律事務;為市人民政府提供其他有關法律服務。
8、直屬機構
貴陽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負責本市依法行政與法治政府建設中帶有普遍性問題的調查研究;承辦法治政府建設的相關研究課題;開展省內外和國內外法治學術交流;開展提升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員能力素質的培訓;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宣傳教育;組織編輯市政府規章;承擔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址


貴陽市金陽新區市級行政中心“一期”辦公樓B區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