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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偉

六安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

熊偉,男,漢族,安徽裕安區人,華東政法學院法學專業。1968年9月出生,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8月入黨,曾任六安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

2019年8月,熊偉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1992.07--1996.10 縣級六安市蘇埠鎮司法所工作
1996.10--1999.05 縣級六安市青山鄉司法所所長
1999.05--1999.12 縣級六安市司法局副局長
1999.12--2001.04 金安區司法局副局長
2001.04--2006.03 六安市紀委案件審理室副科級紀檢監察員、正科級紀檢監察員、案件審理室副主任
2006.03--2013.06 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3.06--2018.03 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正處)
2018.03--2019.08 六安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4月,六安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熊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8月,經中共六安市委批准,六安市紀委監委對六安市供銷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熊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熊偉理想信念喪失,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為親屬承攬工程謀取利益;“親”“清”不分,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錢款,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並以投資分紅的名義收受大額賄賂;弄虛作假,低價購置安置房;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幹部、職工錄用、職務晉陞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追求低級趣味,參與賭博活動。
熊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知敬畏,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熊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財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