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縣人民政府

石城縣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石城縣人民政府是石城縣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對石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以及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受贛州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和管理本行政區域的各項行政事務。

石城縣人民政府石城縣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石城縣國家權力機關所通過的決議石城縣人民政府必須貫徹執行。石城縣人民政府一方面要對石城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另一方面也要對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石城縣人民政府實行縣長負責制,每屆任期同石城縣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石城縣簡介


石城縣位於江西省東南部,贛州的東北部,東鄰福建寧化,南抵福建長汀縣及江西省的瑞金市,西毗寧都,北靠廣昌;地處東經116°05′46〞至116°38′03〞,北緯25°57′47〞至26°36′13〞之間。自古以來,石城都是江西進入閩西粵東必經之地,素有“閩粵通衢”之稱。石城縣人民政府所駐地在石城縣琴江鎮。

人民政府職責


管理石城縣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事務;發布決定和命令,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縣各級國家公務員。領導管理各鄉、鎮的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事務。

行政區劃


1949年9月30日石城縣解放,屬瑞金專區,縣政府駐琴江鎮
1950年屬寧都專區。1952年9月以後,先後屬贛州專區、贛南行政區、贛州地區,1999年撤區改市,石城縣人民政府屬贛州市分管至今。
石城行政區劃屢經變易。自宋至清末,石城縣分長松、陂陽2鄉,鄉之下先後分11里、8里半、9里。蘇區時設區、鄉,民國時又設區、保聯、鄉、保等,變動頻繁。解放初石城縣分7區43鄉,至1955年改劃為8區110鄉。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時,設1鎮14個公社與1個墾殖場,至1972年定為1鎮14個公社。1984年恢復鄉村建制,石城縣分設琴江鎮與木蘭、高田、岩嶺、小松、豐山、小別、觀下、屏山、珠坑、大由、橫江、小姑、龍崗、洋地14鄉,下轄138村,2個居委會與1879個村民小組。
石城縣
石城縣
2001年,撤併5個鄉鎮,由原15個鄉鎮合併為10個鄉鎮,原岩嶺鄉併入高田鎮,長天鄉、觀下鄉併入琴江鎮,洋地鄉、小姑鄉併入橫江鎮,合併后鄉鎮為5鎮5鄉:琴江鎮、小松鎮屏山鎮、橫江鎮、高田鎮、木蘭鄉、豐山鄉、大由鄉、龍崗鄉、珠坑鄉。轄131個村、13居委會(琴江鎮9個居委會、高田鎮、小松鎮、屏山鎮、橫江鎮各1個居委會)。

政府領導分工


縣長:張小川
副縣長:李明海、彭長春、劉賓、寧雄、郭景山、李芳(女)、劉衍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