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身股
頂身股
晉商的股份制中有一個獨特的創造,就是頂身股制度。所謂頂身股就是在企業的股份構成中,除出資人的銀股外,還有掌柜階層和資深職員持有的人身股。頂身股實際上並不出一文資金,而是憑自己的勞動,因此,有的地方也稱其為勞力股。銀股是事實上的資本股份,身股則純粹是收益股份。身股以一俸相當於銀股的一股,一般大掌柜頂一俸,二掌柜以下到資深職員,根據工作年限和表現分別頂九厘以下的不同等次。
頂身股也並非輕爾易舉的事。一個小夥計入號,先得當三年學徒,做一些侍侯掌柜之類的粗活,閑暇學習打算盤、練毛筆字,字型大小光管飯,不給工錢。滿徒后,按月發給薪資,但還頂不上生意。起碼等三個帳期以後(大約需要十年),工作勤勤懇墾,沒有出現重大過失,經掌柜向東家推薦,各股東認可下,才可以開始頂股,從一、二厘頂起,慢慢逐步增加。每次增加的股份,記入“萬金帳”,予以確認。能頂到七、八厘,就可能被提拔為三掌柜、二掌柜,就有了大出息。因此,在祁太平一帶有諺語流行說:“坐官的入了閣,不如在茶票莊當了客。”可見當時頂身股有多大的誘惑力!
頂身股也不是“一勞永逸”的,如果頂上股份后,發生了重大過失,還可酌情扣除股份,直至開除出號!不過,只要你辛辛苦苦一輩子,去世后,其家屬還可以繼續領取三個帳期的紅利,叫做故身股,這一規定充分體現了企業對員工的人文關懷,充滿了人情味,所以晉商字型大小的員工都十分珍惜頂身股的機會。都會盡心竭力地工作,報答企業的知遇之恩。
晉商的身股制其實就是股票期權的雛形,而且股票期權存在的缺乏股份來源與相關法律衝突等難題也應從身股制度中得到一點啟示。
這種頂身股制度實質上是一種激勵機制。它有利於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避免了企業內盜行為,保證了資金的安全。因為,你一旦頂上了股份,企業經營業績的好壞就和員工個人的利益掛起了鉤,你也不用三心二意,另打算盤,只有一心一意做好工作,企業效益好了,水漲才能船高,自己才會得到好處。
頂身股制度執行到後來,引出的問題便越來越多。因為初開始,除極個別企業外,都是銀股大於身股的,以後,銀股沒什麼變動,身股卻越增越多,以至出現了身股數額大大高於銀股的情況。以大德通票號為例,不用從創辦時說起了。就拿1889年的情況來說,當時銀股有20股,身股僅有9·7股,分別由23名從業人員持有;到了1908 年,銀股沒有任何增減,依舊20股,而身股卻上升到23·95股,持股人員達到57名。協成乾的情況也是這樣,它是1860年,從志成信的掌柜階層中分裂出來的股東,初創時,銀股是13·5股,身股只有3·9股;可到了1906年,銀股未動,身股增加到17·5股,身股是銀股的132·7%。這種情況會帶來什麼後果呢?
一是產權不清,容易造成東、掌矛盾。譬如:大盛魁本來就沒有明確的出資人。它是在清廷征討西北邊境時,大將軍費揚古帳下的三位伙夫結伴共同經營起來的。一個太谷人、兩個祁縣人,他們都沒什麼資本。後來利潤越滾越大,成了最大的旅蒙商,從掌柜到夥計,頂身股的人越來越多,初創人的後代就感到利益上太不平衡了,因為,他們的先人雖為創業者也並不佔有多少股份。於是,就向大掌柜發難,要求增加股份,但是,道理講不通,你家先人沒拿出過銀子,怎麼能有銀股呢?無奈,大盛魁給三個東家各頂了一個“永遠身股”,執行幾年後,東家又來找麻煩了,於是大盛魁號伙們集議將“永遠身股”改稱“財股”,金額每股100兩,可這和大盛魁商號的地位是極不相稱的,只好把萬金帳上每股100兩的金額,改為2000兩。就這樣,東、掌矛盾也沒有解決,財東家族越支人越多,經常會千里迢迢找到歸化城(呼和浩特)來。大掌柜沒法,只得規定每年一次結帳會議,財東家可各派一位代表參加會議、支取紅利,平時,字型大小不予接待。直到大盛魁歇業散夥,東、掌鬥爭始終未曾停止。
二是身股增多會造成權利主體間權、責的不對等,出現產權殘缺,掌柜和夥計們因為沒有出資,便降低了對資本安全的考慮,為追逐利潤,增加分紅額,看到貸款利息較高,就熱衷於過大放款,掌柜們“搭便車”的行為也屢見不鮮。而每遇突發擠兌,企業就束手無策,難於應對,而掌柜們一看大事不好,就溜之乎也。他們知道:自己不是資本的所有者,債主索債自會去找東家,也就是說掌柜只管犯錯誤,有東家去承擔損失,這是產權不清下的畸形激勵造成的惡果,是身股制與生俱來的弊病。
晉商的頂身股制度是晉商長期經營實踐中的一種創造,它曾經是很有效益的制度設計。但後來,問題產生了,本應該從實踐中再創新,探求解決的辦法。可是,這時的東家已不是創業者,而掌柜牽涉到自己的利益,不會主動考慮改革。所以,對任何好制度,都要隨時進行審視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