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事本末體
紀事本末體
紀事本末體是以歷史事件為主的史書體例,分兩種情況:一是“一書備諸事之本末”,二是“一書具一事之本末”。創始於南宋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屬於前者。將重要史事分別列目,獨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的順序編寫,可補編年、紀傳體之不足。
繼其之後有明陳邦瞻的《宋史紀事本末》、《元史紀事本末》,清谷應泰的《明史紀事本末》等。“具一事之本末”者,宋元以後不斷湧現,至明清多為各種“紀略”“方略”。
紀事本末體:以歷史事件為主體,完整地敘述一個歷史事件始末的史書體例。
它克服了編年體記事分散和紀傳體記事重複的缺點,在編年、紀傳、政書三體之外又創立了一種新體裁,從而為史學發展開闢了一條新途徑。
紀事本末體
其優點是每一歷史事件獨立成篇,各篇按時間順序編寫,能夠完整地反映歷史事件的全過程,可補編年體與紀傳體之不足。缺點在於不能表明同一時期各個歷史事件的聯繫。
它與編年體、紀傳體,合稱為“古代三大史體”。紀事本末體,每事一題,為一專篇,把分散的材料,按時間先後加以集中敘述,兼有編年體和紀傳體的優點,詳於記事,便於閱讀。
南宋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正式創立此種體例。其後,用此體改編或創作的史書很多,如:[明]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元史紀事本末》、張鑒《西夏紀事本末》、[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近人黃鴻壽《清史紀事本末》等,貫通古今,自成系統,這是朝代的紀事本末。
另外,清代每一重大軍事、外交行動結束,將有關詔諭奏報按時間順序彙編成書,稱為方略。《四庫全書》也將其列入“紀事本末體”內,這是專史的紀事本末。總計29種方略,可分為3類:一類為平定叛亂,削除地方割據勢力,統一和鞏固邊疆的活動;一類為鎮壓農民和少數民族起義起事的;一類為處理外交洋務問題的。
紀事本末類史書,以事為題,事與事之間缺乏聯繫,讀者無法從中尋出歷史發展的基本線索,是其缺點。
書名 | 作者 | 起始 | 終止 |
繹史 | [清]馬驌 | 開闢原始 | 秦亡 |
左傳紀事本末 | [清]高士奇 | 春秋 | |
通鑒紀事本末前編 | [明]沈朝陽 | 盤古之始 | 周復分東西 |
通鑒紀事本末 | [宋]袁樞 | 三家分晉 | 世宗征淮南 |
續通鑒紀事本末 | [清]李銘漢 | 太祖代周 | 明玉珍據蜀 |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 | [宋]楊仲良 | 太祖皇帝受禪 | 高宗南渡 |
宋史紀事本末 | [明]陳邦瞻 | 太祖代周 | 文謝之死 |
遼史紀事本末 | [清]李有棠 | 太祖肇興 | 耶律達實之立 |
金史紀事本末 | [清]李有棠 | 帝基肇造 | 官努之叛 |
西夏紀事本末 | [明]張鑒 | 得姓始末 | 夾攻覆亡 |
元史紀事本末 | [明]陳邦瞻 | 江南群盜之平 | 諸帥之爭 |
明史紀事本末 | [清]谷應泰 | 太祖起兵 | 甲申殉難 |
續明紀事本末 | [清]倪在田 | 南明 | |
三藩紀事本末 | [清]楊陸榮 | 南明 | |
清史紀事本末 | [民國]黃鴻壽 | 滿洲初起 | 民軍起事及下詔辭位 |
注1:僅列太古至清亡紀事本末體史書十五部,互為參詳,未列“紀略”“方略”類及其它紀事本末體史書。
注2:《明史紀事本末》有《補遺》《補編》,中華書局版有收錄。
注3:因史書體裁為紀事本末體,故起止以事件為標誌,表中起止事件均為原書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