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衛生局
上海市政府組成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衛生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上海市衛生局掛上海市中醫藥發展辦公室牌子。
(一)貫徹執行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訂本市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有關方案、工作規劃、政策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製本市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統籌和協調區域衛生資源。根據市政府授權和有關規定,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交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
(三)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制定本市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研究制定婦幼衛生政策和規劃,負責婦幼保健綜合管理和監督,促進婦幼衛生事業發展。
(四)負責本市衛生應急工作,編製衛生應急預案和制定衛生應急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本市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五)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六)負責對本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新技術應用、醫療衛生從業人員、大型醫用設備以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等實施許可准入。制定或審定(審核、批准)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護理、醫技及相關服務管理的政策、質量標準、技術規範、職業道德規範並組織實施。依法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
(七)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
(八)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根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與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制定並實施上海市基本藥物制度與政策。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葯事工作。
(九)負責制定本市中醫藥工作發展規劃及政策,組織起草或擬訂中醫藥、中西醫結合地方性法規草案、地方性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和協調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的設置和資源配置,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協調、管理國家和本市的重大中醫藥科研項目,開展中醫藥技術的推廣應用,負責中醫藥人才培養計劃的制定和實施,促進中醫藥事業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協調發展。
(十)制定本市初級衛生保健、社區衛生、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及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衛生機構設置標準、服務規範和運行管理的規範。負責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規劃制定、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
(十一)制定本市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協助管理國家有關重大科技專項項目,組織本市重大衛生問題研究,組織實施衛生系統的科研項目攻關,並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后醫學教育工作以及有關專業培養計劃。負責全市與人群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十二)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制定本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組織開展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任職資格認證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三)指導開展本市衛生系統信息公開,負責推進本市衛生信息化和衛生統計工作的管理,組織開展醫學衛生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加強對上海申康醫院發展中心的依法監管。
(十五)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二)政策法規處(研究室)
(三)幹部人事處
(四)規劃財務處(收費管理處)
(五)疾病預防控制與婦幼保健處
(六)衛生應急管理辦公室
(七)衛生監督處
(八)醫政管理處(基本藥物制度處)
(九)醫療服務監管處
(十)中醫藥服務監管處
(十一)中醫藥傳承發展處(中醫藥綜合協調處)
(十二)基層衛生處(合作醫療管理處)
(十三)科研與教育處
(十四)新聞與宣傳處
(十五)國際醫學交流與合作處
(十六)健康促進處
王龍興,男,1952年2月生,漢族,上海市人,在職研究生畢業,工學博士,高級經濟師,現任中共上海市衛生局委員會書記、中共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員會書記、上海市衛生局副局長、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九屆、十屆、十一屆市政協常委。
全面負責黨務工作。
徐建光,男,1962年2月生,漢族,江蘇海門人,在職研究生,醫學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2004年5月至今任中華醫學會手外科學分會主任委員。現任上海市衛生局局長、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中共上海市衛生局委員會副書記、中共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員會副書記。十屆市委委員。
全面負責行政工作。分管幹部人事處(處以上幹部工作)、國際醫學交流與合作處。
鄔驚雷,男,1962年1月生,漢族,上海市人,醫學博士,主任醫師。現任中共上海市衛生局委員會副書記、中共上海市衛生局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分管黨委辦公室、機關黨委、紀委監察室(審計室)(紀檢工作)、幹部人事處、新聞與宣傳處、醫務工會(團委、婦委會)。
韓慰軍,男,1954年2月生,漢族,山東鄒平人,大學學歷,主管醫師,現任上海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上海市衛生局副局長、上海市幹部保健局局長、上海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副主任。(正局級)十一屆市政協常委。
分管市幹部保健局。
瞿介明,男,1964年9月生,漢族,上海市人,醫學博士,教授,主任醫師。現任上海市衛生局副局長。
分管醫政管理處(基本藥物制度處)、醫療服務監管處、衛生應急管理辦公室。
肖澤萍,女,1966年6月生,漢族,湖南安仁人,醫學博士,主任醫師,教授。現任上海市衛生局副局長。
分管局辦公室、規劃財務處(收費管理處)、政策法規處、醫改辦、衛生監督處。
王磐石,男,1958年10月生,漢族,四川南充市人,工學博士,副主任醫師。現任上海市衛生局副局長。
分管疾病預防控制與婦幼保健處。
鄭錦,女,1968年3月生,漢族,遼寧大連人,醫學碩士,研究員。現任上海市衛生局副局長。
分管中醫藥服務監管處、中醫藥傳承發展處(中醫藥綜合協調處)。
黃峰平,男,1965年10月生,漢族,浙江上虞人,醫學博士,主任醫師、教授。現任上海市衛生局副局長。市政協常委。
分管基層衛生處(合作醫療管理處)、科研與教育處。
王淑瓊,女,1952年8月生,漢族,浙江慈溪人,黨校研究生,副教授,高級政工師。現任上海市衛生局巡視員。
分管紀委監察室(審計室)(政風、行風、糾風、監察工作)。
李忠陽,女,1956年3月生,漢族,安徽蒙城人,大學本科,主管藥劑師。現任上海市衛生局副巡視員、上海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副主任。
分管健康促進處。
袁忠儉,男,1953年3月生,漢族,浙江寧波人,大學普通班,主管技師。現任上海市衛生局副巡視員。
分管局辦公室(接待)、信訪辦。
地址:北京西路1477號
2004年7月1日是我國《行政許可法》實施第一天,上海一公司在黃浦區人民法院起訴上海市衛生局違法設置行政許可,要求法院予以撤銷。
上海市計劃生育科學研究所為推廣研製的專利葯———終止妊娠“米非司酮”,於1992年投資成立了上海健生科技開發公司。1998年,上海市衛生局婦兒處聯合上海市計生委科技處形成一份會議紀要,把葯具站(后改名為葯具管理中心)作為推廣“米非司酮”的定點單位。今年4月12日,上海市衛生局婦兒處下發紅頭文件,指定葯具管理中心為上海市終止妊娠藥品供應機構。使原本佔有上海“米非司酮”銷售市場2/3以上份額的健生公司,竟導致業務全面停頓。無奈,健生公司決定狀告上海市衛生局,要求撤銷其作出的有關文件的第三條第四項。
上海中茂律師事務所鄒佳萊律師認為,上海市衛生局的行為,實際上是擅自設置行政許可的行為。而7月1日開始實施的《行政許可法》明確規定,行政部門擅自設立行政許可為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