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教

三教之外的傳統文化

巫教,始於上古祭祀文化。紮根民間,根基深厚,與儒釋道三教一樣是中華傳統文化。是在三教之外的中華傳統。春秋百家之一的巫家,正史上不被記載,之後與道教創始人張陵的正一道徠兼并。

來歷考證


中國巫覡一脈,托始於黃帝之陰符經。漢書郊祀志卷二十五,載王莽篡位二年,用方士蘇樂言,興神仙事,託言“此黃帝神仙之術也。”中國古代的方士,就是巫覡之流,假託黃帝為始祖。郊祀志第五上:“洪範八政,三曰祀。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神明也。旁及四夷。莫不修之,下至禽、獸、豹、獺有祭。是以聖王為之典禮,民之精爽不貳。齊肅聰明者,神或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顏師古註:“巫覡亦通稱耳。”國語賈公彥春官神仕疏曰:“男子陽有兩稱,名巫名覡。女子陰不變,直名巫,無覡稱。”
中國自古相信人死後有靈魂之說,所以要“昭孝事祖”,用祀禮以通神明,這種風俗,旁及四夷,蒙古人、滿人、日本、韓國人的“薩蠻教”,西藏的“密宗”,皆為此種風氣所形成。易經繫辭中也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這是巫覡的早期正統說法。“及少昊之衰,九黎亂德,民神雜擾,不可放物,家為巫史,享祀無度,黷齊明而神費蠲,嘉生不祥,禍災荐臻,莫盡其氣。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復舊常,亡相侵黷。”這又恢復了“民神異業,敬而不黷”。這是孔子主張“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的根源。孔子“不語怪力亂神”,就是“民神異業”的智慧作法。

巫覡


巫出現在中國的歷史是很久遠的,在原始社會時,由於人類所認識的知識比較少,對這個社會中出現的某些狀況不了解,把自然界的打雷、閃電、下雨、火山噴發、地震等現象誤以為是某個神仙在發怒,整天誠惶誠恐,怕天神一個不爽就降災患於身上,就如同疾病、瘟疫等。
所以原始人類就把某些東西用來參拜,因為他們覺得這些東西是神的化身,神是由這些東西衍變而成的,也就由此而產生了“圖騰崇拜”。崇拜就有某些儀式,通過這些儀式,人們向神表達自己的虔誠之心,也表達了自己的某些願望,比如生子、長壽、希望風調雨順以求獲得豐收等等願望,而有儀式就得有個領頭人,通過這種人,組織各種儀式,把眾人的願望傳遞給神,這類人就被稱為“巫”。
巫師的權力很大,因為他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介,能夠知曉神的旨意,這對於一般的人來說,可以說如同神的化身了,是神在人間的代言人。因此巫掌握著祭祀、醫治、部族歷史傳承等權力。
徠晉唐之際,由於文人或道家的參與和整理,並大量吸收佛教經籍。巫教信仰理論,使原來巫道一體的宗教形態呈現理論化現象,道教從而與巫教產生了較大的距離。道教從此升上上層統治階級庭階,而巫教卻在民間潛流不息。
俚僚的巫教大約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人們認為,巫教的教土是天神和人間的溝通者,也是祖先和人間的溝通者,因而教士是祭祀天神的組織者及祭神者。
在古代,俚僚巫教的社會功能是多方面的,參與祭祀、戰爭、生產及文化娛樂等各種社會活動,隨著社會的發展,巫教的職能才限於祭祀祈禱、符咒治病的範圍。俚僚的巫教,有巫公、巫婆。巫婆不要經典,法事儀式簡單,聲稱是神鬼的替身,可溝通陰陽兩界,能卜吉凶、問鬼怪,跳神驅鬼治病。巫婆多單獨活動,能說會道,善於察言觀色。打聽虛實,而且多是民歌高手,用歌把信徒的往事隱私唱出。巫公(師公)活動方式與巫婆不同。
古代他們進行茅卜、雞卜、雞卵卜、雞骨卜、牛卜、田螺卜、篾卜等。它沒有統一的組織,各自為政,教義、收徒、作法也不統一。大體上是一個小範圍(區或鄉)有一個老師公當頭領(師父),活動限於幾十里範圍。師公的活動一是跳神,每年幾次,內容是祭祀、敬神、游神。有的發展到立廟、安龍、打醮、收香火錢,也稱廟祝公。有些地區竟釋、道、巫合一,不僧不道。

歷史相關


由於歷史上統治階級以正統的立場對巫術與“淫祀”加以禁絕,使巫教的生存變得十分艱難,於是,巫教(巫法)開始尋求生存和出路,首先就是與道教靠攏,使民間也認同它們同屬於道教。如此發展下去,巫道逐漸產生結合,而成為既巫既道、內巫外道之“道法二門”之巫教形態。首先,巫教要將道教的祖神太上老君認定為自己的教主,以證實巫教也屬於“老君教”或“老君門下”。於是根據老子的傳說編譯了太上老君的出身,以為巫教之成為道教張本。除了搬來太上老君,同時也將張天師、三清、三元、三官、五嶽、四瀆、玄天上帝以及許多道教神都搬進巫壇,並以“太上五靈老君”或“太上三元心正法”“太上五雷紫微雷霆法院”等名目標榜之,並大量吸收道經之《太上說常清凈經》《太上玄天妙經》《太上紫微寶懺》《太上老君星奪寶懺》《三官經》《天地水三官消災無罪懺》《十一大曜》《南斗經》《北斗經》等等經懺,以道教之科儀充實於巫道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