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無線電管理局
江蘇省無線電管理局
二、擬訂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無線電管理的指導思想:無線電管理的指導方針:
目錄
江蘇省無線電管理局簡介
江蘇省無線電管理局(副廳級)行使全省無線電管理行政職能。面對日益迅猛發展的無線電事業,該局承擔著全省近4000萬部各類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日常管理。為了合理、高效、安全利用無線電頻率資源,維護好空中電波秩序,支持和促進我省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產業的快速健康發展,全省無線電管理機構通過近兩年大力加強無線電頻率和台站的規範化管理,加大無線電管理執法監督檢查力度,加速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建設,不斷提高無線電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從而為我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務保障,被譽為光榮的“空中交通警察”。
無線電管理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擬訂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三、協調處理全省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
四、審批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
五、負責全省無線電監測;
六、會同當地政府管理市、縣(市)無線電管理辦事機構;
七、省政府和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委託履行的其他職責。
無線電管理工作範圍:
一、對無線電頻率進行劃分、分配和指配;
二、對無線電台(站)的布局進行規劃;
三、設立電台、電磁兼容分析及審批;
四、對無線電信號實施檢測和監督檢查;
五、對無線干擾進行協調和處理;
六、制定無線電法規和技術標準;
七、對無線電設備的測試和研製、生產、銷售、進口的管理以及代表國家參加無線電管理方面的雙邊和多邊國際活動。
無線電管理的指導思想:
無線電管理應當為中央首腦機關、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服務,中心是為經濟建設服務。
無線電管理的指導方針:
加強管理,保護資源,保障安全,健康發展。
無線電管理的基本原則:
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分工管理,分級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