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巡警道

福建巡警道

宣統二年(1910年)四月,福建巡警道設立,呂承瀚為巡警道員。福建警務總局改為福建警務公所,附設於巡警道署內,並裁去總辦、提調。宣統三年(1911年)八月,福建巡警道署大門及各崗亭被抗繳警捐的群眾焚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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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福州警務始於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由福建全省保甲總局管理,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十二月,福建全省保甲總局改稱福建警務局,不久又改為福建警務總局。
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民政部奏擬承認巡警道官制,將所有省原設巡警等局歸併辦理,專營全省巡警、消防、戶籍、營繕、衛生事務,光緒皇帝很快批准了這個奏議。接著頒發了《巡警道官制並分課辦事細則》。規定巡警道下設警務公所,為全省警務的執行機構。
宣統二年(1910年)四月,福建巡警道設立,呂承瀚為巡警道員。福建警務總局改為福建警務公所,附設於巡警道署內,並裁去總辦、提調。原全閩巡警學堂改稱福建高等巡警學校,由巡警道兼學校監督,另設巡警教練所。宣統三年(1911年)八月,福建巡警道署大門及各崗亭被抗繳警捐的群眾焚毀。同月十九日(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發,清皇朝被推翻。九月,巡警道呂承瀚去職,由彭述接任;同月十九日,中華民國軍政府福建都督府成立,巡警道、警務公所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