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

東莞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

東莞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成立於1998年1月。現為副處級事業單位,直屬農業局管理,內設文秘科、綜合培訓科、農村審計科、財務管理科4個職能科。

市農資辦主要負責如下九項職能:

目錄

正文


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和督促鎮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部門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搞好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有關管理制度;
二、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清產核資、資產評估、產權界定產權交易
三、指導、管理和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核算、會計人員管理和會計電算化工作;
四、負責全市農村經濟收益分配統計、評價分析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村、組集體經濟審計的監督和管理,制訂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計劃,對農村集體的財務進行常規審計、專項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
六、指導和監督農村集體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
七、負責對農村會計人員、農村審計人員和監事會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八、指導和監督鎮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部門開展工作;
九、承擔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郵編:523001 地址:東莞市金牛路45號國葯大廈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