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高辨別

聽覺器官對音調高低的分辨

人的聽覺器官對音調高低的分辨。它是依據物體振動的不同頻率實現的。頻率高則感到音高,頻率低則感到音低。聽覺器官所能接受的頻率是有高低限閾的。一般人能聽到的最低音的頻率為16赫,最高音的 頻率為16000赫,兒童的聽力較敏銳,有的兒童可以聽到25000赫的聲音。老年人的聽力逐漸衰退。

差異


音高的辨別能力有很大的個別差異,C.E.西肖爾的測驗結果表明,普通成人在435赫音高上,可以辨認增加(或減少)3赫的差別,相當於1/17的全音。聽覺良好的人在同樣的音高上可以辨認0.5赫的差別,幾乎近於1/100的全音。斯脫柯在專業音樂家中進行過辨別音高的測驗,在A3的音高上,最佳聽力可以辨認1/540的全音。但是有的人聽力很差,分辨不出半音、全音,甚至完全分辨不出音高,被稱之為音盲。測量一個人能辨別多少級差的音高,一般的方法是在中等強度的音響情況下,由可以聽見的最低純音作起點,依“最小可覺差”漸次高移,直到不能再辨認為止。平常人的這種辨別能力大約可以分為1400級差。由於聽音個別差異大,這種辨別能力的級差,可以相差幾十倍乃至百倍。不但音高辨別存在很大的個別差異,而且音色、強度、時程都影響著“最小可覺差”。譬如,複合音比純音易於辨別。訓練有素的音樂家比一般人辨別複合音的能力強得多,但對於純音的判斷力並不顯示優勢。在強度方面,強度適當地增大,有助於音高的辨別。在時程方面,低音的辨別比高音的辨別需要較長的時程。

表現


人的聽覺器官辨別音高是依據物體的振動頻率,但在音樂演奏和演唱中存在一種“正常錯覺”的現象,表現在:感覺上的音高並不與音源的振動頻率完全對應。聲樂的演唱和器樂的演奏並不絕對嚴格地按照音符所表示的音高頻率發音。而是有偏離的現象。西肖爾分析了20幾位著名聲樂家的演唱音波記錄,發現他們的聲音以平均每秒6~7次的周律在半音限度內平穩地上下擺動而形成顫音,這些顫音並不引起音準問題的反應,而是使人感到它裝飾並美化了音調,豐富了音樂的表現力。演奏家正是巧妙地運用聽覺上的“正常錯覺”的規律來感動聽眾。現代心理學證明,音高辨別的能力明顯受遺傳的影響,但更主要的還是在環境影響和實踐活動中發展起來的。

注意區分


音高是聲音的三大特徵之一,區別於音強和音色,音調高只能表示音的頻率高和波長短,不能表示振幅大和音強強,這一點很多初學者容易混淆出錯,進入誤區。我們要把這兩者區分開來,不能混為一談。而音色則是聲音的其他波段(如泛音)所決定,這些波段不影響音高,所以音高與音色亦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