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體與社會
共同體與社會
《共同體與社會》是1999年2月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斐迪南·滕尼斯。本書重點介紹了共同體理論,並與社會理論相比較,得出共同體早於社會的結論。
2019年11月5日,《共同體與社會》入選2019商務印書館人文社科“十大入圍好書”。
本書發現並深刻闡明了在人類的群體生活中的兩種結合的類型,用二分法的概念,從人類結合的現實中,抽象地概括出這兩種類型:共同體和社會。
社會學形成時期的著名社會學家,德國的現代社會學的締造者之一。1855年7月26日生於石勒蘇益格州的奧爾登沃爾特附近的里普教區,1936年4月11日卒於基爾。他的社會學著作,尤其是成名作《共同體與社會》對社會學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本書在社會學上的貢獻最主要的是發現並深刻闡明在人類的群體生活中的兩種結合的類型,用二分法的概念,從人類結合的現實中,抽象地概括出這兩種類型;共同體與社會。滕尼斯認為,共同體的類型主要是在建立在自然的基礎之上的群體(家庭、宗族)里實現的,此外,它也可能在小的、歷史形成的聯合體(村莊、城市)以及在思想的聯合體(友誼、師徒關係等)里實現。他認為,共同體是建立在有關人員的本能的中意或者習慣制約的適應或者的思想有關的共同的記憶之上的。血緣共同體、地緣共同體和宗教共同體等作為共同體的基本形式,它們不僅僅是它們的各個組成部分加起來的部和,而是有機地渾然生長在一起的整體。“共同體是一種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種原始的或者天然狀碥 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統一體”。在人類的發展史上,共同體這種結合的類型早於有放矢建立的、人的結合的“社會”類型。
1978年新版序
1963年版序
第1版前言
第2版前言
第4版和第5版前言
第6版和第7版前言
第8版前言
第一卷主要概念的一般界定
主題
有機和機械的形態——一般的界定——辯護和命名
第一章 共同體的理論
1. 共同體的胚胎形式
2. 共同體的統一和完善
3. 享受和勞動的交互性
4. 過度與平衡
5. 年齡的威嚴——強大的威嚴——智慧的威嚴溫矛和敬畏
6. 血緣共同體——地緣共同體——精神共同體親戚——禽里——友誼
7. 父親的威嚴——王公的威嚴——師傅的威法官的職能——公爵的職能——神職人員的職能
8. 尊嚴和服務作為共同體的表現不平等的界限
9. 默認一致作為共同體的意志——自然的法——語言——母親的語言——和睦或者家庭精神
10. 自然單位的劃分和重新形成人民——部落——氏族農業地區——行政區——村莊城市——同業公會——社區
11. 相互戰有和享受——共同財產的佔有和享受農業和家庭
12. 共同體的一般傾向
發燕尾服的模式
首領和成員
最後的單位家庭
13. 家族的生活——3個階層——家庭生活中的僕役
14. 家庭預算——灶火和餐桌——交換的陌生
15. 孤立的家庭——農民的家庭——城市的家庭——城市和農業地區的補充——換出的形式
16. 家庭類似——村莊——村莊和邊區馬克里的領主家族——財產的關係
17. 村莊社區和阿里明達作為預算單位的社區——經濟上共產制度的狀況
18. 城市作為共同體的有機體——作為藝術的手工業——藝術和宗教——宗教的發展——城市裡宗教和藝術的功能——城市與商業
第二章 社會的理論
第二卷 本質意志和選擇意志
第一章 人的意志的形式
第二章 對立的闡釋
第三章 經驗的意義
第三卷 自然法的社會學的根據
第一章 定義和命題
第二章 法中的自然之物
第三章 被約束的意志的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