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水利局

邯鄲市水利局

邯鄲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市水利局機關內設12個處室,下屬事業單位23個,其中正縣級單位1個,副縣級單位3個,科級單位19個。

主要職責


邯鄲市水利局的主要職責是:
(1)擬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起草有關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2)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和跨縣(市)區水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3)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製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
(4)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向不同的功能區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流、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5)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縣(市)區際間水事糾紛。
(6)擬定全市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宏觀調節;指導水利行業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利的資產、價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本市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監督管理水利系統國有資產。
(7)負責全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和初步設計的編製、審查、申報、審批;組織重點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主管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8)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主要河道的治理和開發;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
(9)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城鄉供水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10)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11)負責全市水利系統水電站、農村水電電氣化、小電網的建設、生產和行業管理。
(12)負責水利方面科技、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13)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和城市防洪工作,對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14)指導全市水庫移民工作。
(15)負責管理部分縣(市)區農村電氣化工作:研究制定農電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對農電企業經營、安全生產及隊伍建設實行監督、管理;利用農電發展基金和專項基金,有計劃地建設農網骨幹工程。
(16)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承辦市人大、市政協建議、提案事宜。

領導班子


侯有民:黨組書記、局長
路正陽:局黨組副書記、市南辦主任
李冰凡:副局長
孔令春:局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組組長
賈占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 永: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王志全:局二級調研員
師加兵:局二級調研員
呂香文:局三級調研員
李長友:局三級調研員
王洪春:市漳滏河管理處書記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綜合協調和重點工作的督查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全局性重要文稿的起草、接待等事務性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反饋、機要保密、提案承辦;負責水利宣傳、政府信息公開、水利信息化建設、政策調研及全市水利志的編纂工作。
(二)人事勞動處(科技教育處)
負責局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社會保險、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培訓考核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擬訂並實施全市水利科學技術與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指導水利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工作;承辦水利學會和全市水利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三)規劃計劃處
組織擬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辦大中型和市投資的水利基建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編製、審查、報批;指導水工程建設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承辦水利綜合統計。
(四)行政許可服務處(水政處)
負責全市水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負責入駐市行政服務中心水行政許可的申請受理、組織審查、現場勘查、技術論證和決定;負責研究起草水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的技術規範監管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市水利法制建設規劃;研究起草水利地方性配套法規、政府規章;組織宣傳水法規;指導實施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水事糾紛協調、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實施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
(五)水資源處
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規劃、開發利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擬訂水中長期供求計劃,擬訂縣級水量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水資源配置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製節約用水和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工作;指導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
(六)財務處(審計處)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水利的資產、價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政策,研究擬訂本市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編製、執行市水利部門預決算;對市水利系統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對全市水利系統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指導和財務監督;對局直屬單位經濟工作實施監督、考核。
(七)建設管理與安全監督處
擬訂管理和保護河道、水庫等水域、岸線、河堤的規章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主要河道的治理和開發;組織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指導主要行洪河道和窪淀的綜合治理與開發;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負責市屬或市審批的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組織建設項目的市級驗收;監督指導全市水利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的實施;主管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監督;負責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市場主體的市級審核和監管。
(八)農村水利與水土保持處
負責全市農田水利、灌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水利技術推廣工作;指導鄉鎮供水、節水灌溉、排水除澇及雨洪資源利用。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製水土保持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區的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預報和收費職責的實施;對有關水土保持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實施監督;審核大中型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按照有關規定指導全市“四荒”資源的規劃、治理、開發工作。
(九)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工作動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加強黨員幹部隊伍作風建設,根據市紀委辦公廳、市直紀工委有關文件要求,2013年7月11日上午,我局召開幹部作風狀況評價大會。局黨組成員對個人幹部作風狀況進行了全面述職,其他縣級幹部及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提交了書面報告,參會人員對局黨組成員、縣級幹部和33名局機關、局直屬單位科級幹部進行了現場填票測評。會議由紀檢組長馬義民主持,市紀委、市直工委有關領導出席會議並作了講話,全體縣級幹部、機關公務員、局直單位班子成員和服務對象、監督員等100多人參加。
我局作為12個幹部作風狀況評價機制市直試點單位之一,局黨組高度重視,精心謀划,全面開展幹部作風狀況評價機制工作。一是嚴格按照上級要求,立即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總工周赤為組長的幹部作風狀況評價機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監察室,統一組織、協調和指導作風建設工作。二是結合我局實際,印發了《幹部作風狀況評價機制工作意見》的通知文件,具體制定了縣級、局機關處室、局直屬單位幹部作風狀況評價測評表。並對實施方案評價指標設置的合理性、評價辦法和結果運用的有效性進行分析評估,做到既聽上級部門的意見,又聽基層群眾的意見,及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修訂完善。三是定期向各參評單位展開評價工作,形成規範化的工作流程,同時將做好的經驗總結與資料收集存檔,好的做法、典型經驗整理上報。

地理位置


邯鄲市水利局
邯鄲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