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漢南區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武漢市漢南區人民政府是武漢市漢南區政府機關。
區長:唐超
(一)負責管委會(區政府)會議和管委會(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落實。
(二)負責起草、審核以管委會(區政府)、管委會(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處理來電來文,指導管委會(區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
(三)負責收集、整理、編髮和報送全區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動態。
(四)負責根據上級要求和管委會(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或參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綜合分析研判並提出意見建議,為管委會(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五)負責督促、檢查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園區、各街道對上級和工委(區委)、管委會(區政府)文件精神、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各級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管委會(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管委會(區政府)領導交辦的重大事項,管委會(區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決定的督辦、督查工作;負責人大政協議提案督辦工作。
(六)統籌推進全區金融發展環境建設,協調在區金融機構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和支持;配合金融管理部門駐區機構做好貨幣政策實施及金融市場、金融監管相關工作;協助做好擬上市企業的培育和服務工作;依法依規開展對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類金融機構的相關管理工作;協助金融監管機構和有關部門維護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負責全區金融應急處理機制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扶貧開發和脫貧攻堅的方針、政策;擬定、實施全區扶貧開發和脫貧攻堅的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推進全區扶貧開發、脫貧攻堅工作;負責全區黨政領導幹部扶貧工作責任制考核;負責全區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和考核;負責扶貧開發資金的籌措、計劃分配、項目管理。
(八)組織協調國防動員建設計劃、規劃的制定,檢查監督國防動員法規的實施和國防動員計劃的執行;根據上級和區國動委的批示,承辦軍地之間,區國動委各辦公室之間,需要進行綜合協調的工作。
(九)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重點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編製區重點建設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負責統籌推進全區城建項目投資,監督和檢查城建投資計劃執行情況;負責推進城建重大項目庫建設;負責探索項目投融資模式,協調落實項目資金來源;負責組織、監督、檢查重點建設項目實施工作;負責制定區城建項目征地拆遷計劃;統籌全區城市更新改造;負責對城建類重點項目推進情況進行督查。
(十)負責管委會(區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向管委會(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上級領導的相關指示,協助處置突發公共事件。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