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市城鄉規劃局

鷹潭市城鄉規劃局

《鷹潭市城鄉規劃局》根據《中共鷹潭市委、鷹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鷹潭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鷹發[2010]7號),組建鷹潭市城鄉規劃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有關城鄉規劃和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和政策;制定有關技術管理規定、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製、修編、調整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參與本市有關部門組織的專業規劃的編製、審核工作;並依法對各類規劃進行審核、報批。
(三)組織實施已批准的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以及本市城市規劃區內鎮、鄉、村莊規劃工作;負責對城市綠化、景觀小品、戶外廣告、室外裝修及城市配套的各項設施的規劃審批和設計方案審查。
(四)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行政區域內縣(市、區)及鄉、鎮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城鄉規劃、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以及重大建設工程規劃的編製並監督實施;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核報批和監督實施;承擔全市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城市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的研究,組織編製與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相銜接的市域城鎮群規劃;負責全市城鄉一體化、都市區規劃協調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並組織規劃設計招標、方案評審;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用地的規劃管理,依法核定其用地位置、使用性質、建設內容和開發強度等指標,提供出讓地塊規劃條件。
(六)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類建設用地、建設工程規劃實施實行集中統一管理;負責依法對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建築工程、構築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線等)的規劃審批工作,並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含臨時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臨時建設)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鄉(鎮)、村莊建設用地和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管理,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規劃的現場放線、驗線和竣工驗收;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進行規劃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七)負責指導全市城鄉規劃系統的普法、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八)負責全市城鄉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和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入鷹城鄉規劃設計單位備案管理工作;指導城鄉規劃行業相關社團工作;負責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負責全市規劃區內大比例尺地形圖測繪管理和地形圖一圖多用的測繪及協調工作,審查城市勘測報告、成果、成圖,監督檢查勘測成果資料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竣工測繪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城鄉規劃資料檔案的收集、整理、保存、查詢等管理工作;負責統籌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建立規劃信息資料庫;組織推動城鄉規劃的科技進步、人才開發、教育培訓和內外交流工作。
(十)參與全市範圍內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製和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的制定;參與對城市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
(十一)負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和審核局發的各種行政類文件、資料;承擔信息、安全、財務、保密、信訪、綜治、計生、保衛、審計、政務公開、接待、後勤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級單位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培訓教育、職稱評聘、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各科室及下級單位工作的督查及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工、青、婦等各項工作;負責規劃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指導規劃協會工作。